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53

353.前面说过,在

353.前面说过,在天堂,一切真理都发出光来,所以信仰本质上就是发光的真理(TCR 348—349节)。因此,由这光产生的信仰的美丽和魅力,当构成它的真理增多时,可以比作由不同颜色和谐混合而成的各种形式、物体和图画;也可以比作亚伦胸牌上各种颜色的宝石,这些宝石合称为乌陵和土明;同样可以比作建造新耶路撒冷城墙的根基所用的各样宝石(参看启示录21章)。它还可以比作国王皇冠上各种颜色的宝石。事实上,宝石表示信之真理。这种信仰又可以比作彩虹,或花田,或初春盛开的花园的美丽。由大量和谐的真理构成的信仰之光和荣耀,可以比作大量烛台照亮教堂,或吊灯照亮房屋、路灯照亮街道。通过大量真理对信仰的提升,可以比作音乐会上由增加乐器数量产生的音量和旋律或音乐效果的增强,也可以比作由一堆芳香的花朵产生的香气的增加;等等。由许多真理构成的信仰反对虚假和邪恶的能力,可以比作一座教堂的稳定性或紧固性,因为这教堂由粘合好的石头砌成,用扶壁柱加固墙壁、支撑雕花的天花板。它也可以比作一支形成方阵的军队,士兵在方阵中并排站立,从而形成一股力量联合行动;最后,它可以比作全身交织的肌肉,尽管它们为数众多,并且位置不同,甚至相距甚远,但它们仍在行动中集中力量,从而以更大的效果,或以一股力量来行动;等等。


诠释启示录 #550

550.启9:6.“

550.启9:6.“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决不得死”表示那时,或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但却不能。这从“在那些日子”、“要求死”和“决不得死”的含义清楚可知:“在那些日子”是指那时,即当教会之人从内在变得外在,或从理性变得感官时;“要求死”是指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决不得死”是指不能摧毁。“要求死”在此表示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这一点从前文明显看出来,因为这是随之而来的结果;经上说“蝗虫惟独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后来说“有话赐给它们,不许蝗虫杀死他们,只可折磨他们”,这句话表示他们只可以伤害那些没有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但就连这些人也不可以被剥夺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可参看AE 546—547节)。由此可知,他们所要求和渴望的“死”表示对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的剥夺,因为剥夺这些就是摧毁真正为人性的生命;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将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如前所述;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死”所表示的,正是这种生命的丧失。他们渴望摧毁真正为人性的生命的两种官能,是因为感官人出于他们所处的邪恶之虚假的说服,并不想理解真理或感知良善;事实上,他们以自己的邪恶之虚假,因而以出于虚假的享受思考,出于邪恶的享受意愿为快乐,从而转身离开真理和良善,因为这些是对立面;有些人因这些真理和良善而变得悲伤,有些人对它们感到恶心,有些人愤怒地弃绝它们,各人照着他说服自己相信的虚假的质和量而如此行。总之,这样一个感官人不允许来自理解力、反对他所处的邪恶之虚假的理性思考进入;因此,他不想理解,并变得理性,尽管他能变得理性,因为他是一个人。因此,这就是“人要求死,决不得死”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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