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3.前面说过,在天堂,一切真理都放出光芒,因此就其本质而言,信其实就是发光的真理(348,349节)。随着这信之真理增多,它们的光芒所赋予信的美丽和魅力好比由各种和谐组合的不同颜色所形成的各种形状、物体和绘画;还好比亚伦胸牌上不同颜色的宝石,它们合称乌陵和土明;同样好比将要建造的新耶路撒冷城墙根基的各样宝石(如启示录第21章所描述的);或好比王冠上各样颜色的宝石。此外,各种宝石表信之真理。它又好比彩虹、花海的美丽,或早春花园盛开的美丽。
信因形成其结构的大量真理而显出的光辉灿烂,好比教堂中大量灯台的灯火通明,或家中吊灯和街上路灯的灯光。信通过大量真理的上升好比伴随着众多乐器共同演奏而来的音声和旋律的增多;还好比芬芳的花朵组合在一起时所产生的浓郁香味,诸如此类。信通过大量真理所形成的抵制假与恶的力量好比教堂因砌得好的石头和支撑墙壁、天花板的柱子而具有的坚固性;它还好比排列成方阵的军队,士兵在方阵中并肩站立,从而形成一股力,行如一体;它又好比交织构成整副躯体的肌肉,尽管它们如此众多,又如此分散,但在行动中仍构成一股力量等等。
395.由于灵魂本质上就是爱和智慧,人里面的这两者来自主,所以有两个接受容器在人里面被造,它们也是主在人里面的居所;一个为爱,一个为智慧。为爱存在的这一个被称为意愿,为智慧存在的这一个被称为理解力。由于主里面的爱和智慧是有区别的一体(可参看17-22节),并且神性之爱属于祂的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祂的神性之爱(34-39节),还由于这些从神-人,也就是主那里如此发出,所以主在人里面的这两个容器和居所,即意愿和理解力被主造为彼此有别的两个,然而在一切运作和一切感觉中又合为一体;在这些功能里面的意愿和理解力是无法分离的。
尽管如此,为使一个人能成为接受主的一个容器和居所,有必要为达到这个目的而规定,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他自己固有的爱之上,进入他所不爱的某种智慧之光,他由此能明白并被教导:他必须如何生活才能进入这爱,从而享受永恒的幸福。然而,人们因滥用这种将理解力提升到其固有的爱之上的能力,使意愿成为爱自己爱世界的居所,使理解力成为确认这些爱的居所,所以摧毁了自己里面本可以成为接受主,也就是来自主的爱和智慧的一个容器和居所的那个元素。由此而来的境遇是:这两个居所,就是意愿和理解力,成了地狱之爱的居所,并通过确认支持这两种爱而成了在地狱被视为智慧的地狱思维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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