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3.前面说过,在天堂,一切真理都发出光来,所以信仰本质上就是发光的真理(TCR 348—349节)。因此,由这光产生的信仰的美丽和魅力,当构成它的真理增多时,可以比作由不同颜色和谐混合而成的各种形式、物体和图画;也可以比作亚伦胸牌上各种颜色的宝石,这些宝石合称为乌陵和土明;同样可以比作建造新耶路撒冷城墙的根基所用的各样宝石(参看启示录21章)。它还可以比作国王皇冠上各种颜色的宝石。事实上,宝石表示信之真理。这种信仰又可以比作彩虹,或花田,或初春盛开的花园的美丽。由大量和谐的真理构成的信仰之光和荣耀,可以比作大量烛台照亮教堂,或吊灯照亮房屋、路灯照亮街道。通过大量真理对信仰的提升,可以比作音乐会上由增加乐器数量产生的音量和旋律或音乐效果的增强,也可以比作由一堆芳香的花朵产生的香气的增加;等等。由许多真理构成的信仰反对虚假和邪恶的能力,可以比作一座教堂的稳定性或紧固性,因为这教堂由粘合好的石头砌成,用扶壁柱加固墙壁、支撑雕花的天花板。它也可以比作一支形成方阵的军队,士兵在方阵中并排站立,从而形成一股力量联合行动;最后,它可以比作全身交织的肌肉,尽管它们为数众多,并且位置不同,甚至相距甚远,但它们仍在行动中集中力量,从而以更大的效果,或以一股力量来行动;等等。
Life63.有一种宗教信条很是盛行,大意是:没有人能守全律法;然而,律法又要求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每个文明、道德的人都能通过一种文明、道德的生活守全律法的这些诫命;但这个信条却否认,他能通过一种属灵生活做到这一点。由此可知,他不做这些恶仅仅是为了避免世上的惩罚和损失,而不是为了避免离开这个世界后的惩罚和损失。结果,持守这个信条的人认为,这些邪恶在神眼里是可允许的,但在世人眼里是不可允许的。
由于基于该宗教信条的这种思维,人贪恋这一切邪恶,仅仅为了世界而放弃它们。故死后,这种人虽没有实际犯下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的罪,却仍渴望犯下这些罪,并且当他在世上所拥有的外在从他那里被拿走时,就会实际犯下它们。死后他所拥有的每种恶欲都会留在他身上。正因如此,这种人与地狱行如一体,不能不承受和地狱里的人一样的命运。
那些不愿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因为做这些事违反神的人,其命运则截然不同。这些人在与这些邪恶进行某种争战之后,就不意愿它们,也不渴望犯下它们。他们从心里说,它们是罪,本身是属地狱和魔鬼的。死后,当他们为了这个世界所拥有的外在从他们那里被拿走时,就会与天堂行如一体;他们因在主里面,故也进入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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