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3.前面说过,在天堂,一切真理都放出光芒,因此就其本质而言,信其实就是发光的真理(348,349节)。随着这信之真理增多,它们的光芒所赋予信的美丽和魅力好比由各种和谐组合的不同颜色所形成的各种形状、物体和绘画;还好比亚伦胸牌上不同颜色的宝石,它们合称乌陵和土明;同样好比将要建造的新耶路撒冷城墙根基的各样宝石(如启示录第21章所描述的);或好比王冠上各样颜色的宝石。此外,各种宝石表信之真理。它又好比彩虹、花海的美丽,或早春花园盛开的美丽。
信因形成其结构的大量真理而显出的光辉灿烂,好比教堂中大量灯台的灯火通明,或家中吊灯和街上路灯的灯光。信通过大量真理的上升好比伴随着众多乐器共同演奏而来的音声和旋律的增多;还好比芬芳的花朵组合在一起时所产生的浓郁香味,诸如此类。信通过大量真理所形成的抵制假与恶的力量好比教堂因砌得好的石头和支撑墙壁、天花板的柱子而具有的坚固性;它还好比排列成方阵的军队,士兵在方阵中并肩站立,从而形成一股力,行如一体;它又好比交织构成整副躯体的肌肉,尽管它们如此众多,又如此分散,但在行动中仍构成一股力量等等。
SS83.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接受真理、因而接受智慧的容器,意愿是接受良善、因而接受爱的容器。为叫一个人能成为教会的一部分,这两者必须合而为一;当这个人从纯正真理形成他的理解力,并且表面上看貌似凭他自己如此行时,当他的意愿充满爱之良善,并且这一切由主实现时,它们就合为一体。人由此而拥有一种真理的生命和一种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从意愿而在理解力中,良善的生命通过理解力而在意愿中。这就是一个人里面的真理与良善的婚姻,以及他里面的主与教会的婚姻。关于被称为一个婚姻的这种相互结合,详情可参看《圣治》,《圣爱与圣智》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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