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52

352.⑶信会随着真

352.⑶信会随着真理的丰富和连贯而得以完善。这一点从前面所述可推知。对那些能有条有理地探究复杂结构在交织为一体所产生的效果之人来说,这一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这时,一个系列会强化并巩固另一个系列,它们一起构成一个形式,当这个形式开始行动时,它的各个部分也会完成一个动作。由于就其本质而言,信是真理,故可知,它会随着真理的丰富和连贯程度而越来越变得完全属灵,因而越不属世感官化。因为它被提升到心智的更高区域,从此处往下看到自然界中大量支持它的证据。大量仿佛连贯成一束的真理会使真正的信更加明朗、更易于察觉、也更显著和清晰。这信还变得更容易与各种仁之善结合,从而更容易远离邪恶,并逐渐从眼目的诱惑和肉体的情欲中解脱出来,因而本身变得更快乐。特别是,它抵制恶与假的力量日益增强,它因此越来越有活力,更能有助于救赎。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