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52

352.(3)信仰照

352.(3)信仰照着真理的数量和连贯性而被完善。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可推知,并且对凡收集理性,仔细观察当它们连贯为一个整体时,它们的倍增系列会产生什么效果的人,或对凡有条不紊地研究复杂结构当连贯为一个整体时如何运作的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这时,一个系列会加强并确认另一个系列,它们一起构成一个行如一体的形式。既然信仰本质上是真理,那么可推知,它照着真理的数量和连贯性而越来越完美地变得属灵,因而越来越不属世-感官化。因为它被提升到心智的更高区域,从那里看它下面在世界的本质中确认它的众多事实。通过大量仿佛连贯成一捆或一束的真理获得的真正信仰,也变得越来越明亮、可感知、明显和清晰。它还变得越来越能与仁之良善结合,因而越来越能疏远邪恶,逐渐越来越远离眼目的诱惑和肉体的情欲,因此本身更快乐。它尤其变得越来越有能力抵抗邪恶和虚假,因而越来越活着并拯救人,或说越来越成为一种活生生的救赎信仰。


诠释启示录 #1028

1028.“因为这雹

1028.“因为这雹灾极大”表示对真正真理的彻底摧毁。这从“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雹灾”是指对圣言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这雹灾极大”表示更严重的歪曲,这种歪曲就是,圣言被歪曲,甚至到了摧毁一切真正真理的程度。至于圣言如何被歪曲,甚至了摧毁真正真理的程度,天堂由此向人关闭,可参看前文(AE 719, 778, 888, 914, 916, 950节)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有人说,人若在十诫的一条诫命上犯了罪,也在其余的诫命上犯了罪;因此,人若在一条诫命上有罪,就在所有诫命上都有罪。不过,要解释一下这个说法如何与真理和谐一致。当一个人因确信某条诫命不是罪而违反这条诫命,从而在不畏惧神的情况下犯了这条诫命时,他就弃绝了对神的敬畏,因为他不害怕违反其余的诫命,尽管他可能在行为上没有如此行。

例如,当一个人不认为本质上为偷盗的欺诈和非法所得是罪时,他也不认为与别人的妻子通奸,恨一个人,甚至要谋杀他,说关于他的谎言,贪恋他的房屋和属于他的其它东西是罪。因为当他在任何一条诫命上从心里弃绝对神的敬畏时,就会否认任何事是罪;因此,他与那些以同样的方式违反其它诫命的人有联络。他就像在盗贼地狱里的一个地狱灵;他虽然不是一个通奸者、杀人犯或假证人,却仍与这些人有联络,可能会被他们说服相信这些事不是恶,还可能会被引导犯它们。因为人若因违反一条诫命而变成地狱灵,就不再相信做任何反对神或邻舍的事是罪。

但对那些放弃一条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然后远离它如同反对神的罪之人来说,情况恰恰相反。这些人敬畏神,故与天堂天使交流,并被主引导放弃其它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它们,最终如罪一样远离它们。若碰巧在这些诫命上犯了罪,他们仍会悔改,由此逐渐从中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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