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2.⑶信会随着真理的丰富和连贯而得以完善。这一点从前面所述可推知。对那些能有条有理地探究复杂结构在交织为一体所产生的效果之人来说,这一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这时,一个系列会强化并巩固另一个系列,它们一起构成一个形式,当这个形式开始行动时,它的各个部分也会完成一个动作。由于就其本质而言,信是真理,故可知,它会随着真理的丰富和连贯程度而越来越变得完全属灵,因而越不属世感官化。因为它被提升到心智的更高区域,从此处往下看到自然界中大量支持它的证据。大量仿佛连贯成一束的真理会使真正的信更加明朗、更易于察觉、也更显著和清晰。这信还变得更容易与各种仁之善结合,从而更容易远离邪恶,并逐渐从眼目的诱惑和肉体的情欲中解脱出来,因而本身变得更快乐。特别是,它抵制恶与假的力量日益增强,它因此越来越有活力,更能有助于救赎。
36.有必要说一说这一点,即:没有仁,就没有信。人或以为,只要相信教会的教义,信就存在;或那些相信的人就有信。然而,只是相信并不是信,意愿和实行所相信的,才是信。当教会的教义仅仅被相信时,它们并不在人的生命里面,只在他的记忆中,并由此在他外在人的思维当中;它们在进入他的意愿,并由此进入他的行为之前,也没有进入他的生命;只有当它们进入意愿,并由此进入行为时,信才首次存在于人的灵里面。因为人的灵是由他的意愿和从他的意愿发出的思维形成的,其生命是他真实的生命本身。人的记忆和源于它的思维只是实现引入所经由的入口或外院。
无论你说意愿,还是说爱,意思都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意愿他所爱的,爱他所意愿的;意愿是爱的容器,其功能为思考的理解力是信的容器。一个人可能知道、思考并理解许多东西;但当私下里出于自己的意愿或爱进行沉思时,他就会抛弃与他的意愿或爱不一致的东西。所以当肉身生活结束,活在灵里时,他也会抛弃它们。因为唯独进入人的意愿或爱的东西才会留在他的灵里,如前所述。死后,其它一切都被视为异类,他会弃之门外,并心怀憎恶,因为它们不是他爱的一部分。
但当人不仅相信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还意愿并实行它们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这时,他有了真实的信。信就是由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而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事实上,意愿真理本身,因为它是真理,才是属灵人,因为它远离属世人,而属世人虽意愿真理,但不是为了真理的缘故,而是为了自己的荣耀和名利。脱离这些东西来看待的真理是属灵的,因为它本质上是神性。因此,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也是承认并热爱神性。这两者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在天堂被视为一,因为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是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28-132节);那些接受它,并使之成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的人就是天堂的天使。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信不仅仅是相信,还是意愿和实行,所以没有仁,就没有信。仁或爱就是意愿并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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