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51

351. ⑵它们被排

351. ⑵它们被排列成系列,因而可以说集成类似神经束那样的结构。这一点迄今不为人知,原因在于,组成整部圣言的属灵真理由于当今神学中起主导作用的玄奥神秘的信而无法被看到。结果,它们象贮藏室那样被埋到地下。有必要解释一下系列和束是什么意思。本书第一章论述了神,创造者,该章被分成一系列小节,其中:第一节论述了神的一体,第二节论述了神或耶和华的存在,第三节论述了神的无限,第四节论述了神的实体(就是圣爱与圣智),第五节论述了神的全能,第六节论述了创造。每一节的各个独立要点就构成系列,这些要点把内容捆在一起,仿佛形成束。这些系列,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因而无论联合还是分开,都包含真理,这些真理照着它们的丰富和连贯程度而提升和完善信。
若不知道人的心智是有组织的,是终止于属世有机体的一种属灵有机体,心智就居于属灵的有机体中,并根据它而产生自己的观念或思维,人必以为,直觉、思维和观念无非是照进头脑之光的放射和变化,这光创造出人所看到并认识的形式,该形式如同思维过程。但这纯粹是无稽之谈,因为众所周知,头部充满大脑,大脑是有组织的,心智就居于其中,心智的观念只要被接受和确认,就会在其中固定,并恒久存留。所以,问题在于,那里究竟是什么样的组织?答案就是,一切事物都被排列成系列,仿佛形成束,这就是构成信的真理在人的心智中被排列的方式。这一事实可通过以下分析来说明。
大脑由两种物质组成,一种是腺体,称为皮质和灰质;另一种是纤维,称为髓质。第一种物质,即腺体,排列成簇状,就象葡萄藤上的葡萄;这些簇状结构就是它的系列。第二种物质,或髓质,由从第一种物质的腺体发出的连续小纤维束组成;这些束是它的系列。为了履行各种功能而从大脑发出,并传到全身的所有神经,无非是成组成束的纤维;所有肌肉,以及人体一般所有脏腑和器官也是如此。所有这些具有这样的性质,是因为它们对应于心智有机体的排列系列。
此外,整个自然界没有一样东西不是由小束所形成的系列构成的。每棵树、每丛灌木、每株植物和每种蔬菜,甚至每穗玉米、每片草叶,无论整体还是部分,都是如此构建的。其普遍原因在于,这就是构建圣真的方式;因为我们读到,万物都是藉着圣言,也就是圣真造的,这个世界也是藉着圣言造的(约翰福音1:1等)。由此可见,如果人的心智不包含如此有序的物质排列,人类就不会拥有任何分析推理能力。每个人都照着其心智的有序排列,因而照着大量仿佛集结成束的真理而拥有这种能力;这种排列取决于他自由运用理性的程度。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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