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V.连贯成一个整体,或仿佛捆成捆的大量真理提升并完善信仰
349.从如今流行的信仰观念中无法看出,在其全面意义上的信仰是真理的总合或复合体,更无法看出,人能朝为自己获得信仰而做出任何贡献。然而,信仰在其本质上就是真理;因为它是在自己光中的真理,正如真理是可以获得的,信仰也是可以获得的。若愿意,谁不能接近主呢?若愿意,谁不能从圣言中收集真理呢?在圣言中并来自圣言的一切真理都发出光来;在光中的真理就是信仰。主作为光本身,流入每个人;在凡有来自圣言的真理在里面的人中,主使真理闪闪发光,从而成为信之真理。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中的教导:
他们要住在祂里面,祂的话也住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5:7)
主的话就是真理。但为了正确理解“连贯成一个整体,或仿佛捆成捆的大量真理提升并完善信仰”,对这个主题的讨论需要分为以下几个点:
(1)信之真理可以无限繁殖。
(2)它们按系列来排列,因而可以说被捆成捆。
(3)信仰照着真理的数量和连贯性而被完善。
(4)真理无论多么众多,看起来多么多样化,它们仍被主构成一体,主是圣言,天地之神,一切肉体的神,葡萄园或教会的神,信仰的神,是光本身,以及真理和永生。
550.启9:6.“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决不得死”表示那时,或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但却不能。这从“在那些日子”、“要求死”和“决不得死”的含义清楚可知:“在那些日子”是指那时,即当教会之人从内在变得外在,或从理性变得感官时;“要求死”是指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决不得死”是指不能摧毁。“要求死”在此表示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这一点从前文明显看出来,因为这是随之而来的结果;经上说“蝗虫惟独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后来说“有话赐给它们,不许蝗虫杀死他们,只可折磨他们”,这句话表示他们只可以伤害那些没有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但就连这些人也不可以被剥夺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可参看AE 546—547节)。由此可知,他们所要求和渴望的“死”表示对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的剥夺,因为剥夺这些就是摧毁真正为人性的生命;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将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如前所述;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死”所表示的,正是这种生命的丧失。他们渴望摧毁真正为人性的生命的两种官能,是因为感官人出于他们所处的邪恶之虚假的说服,并不想理解真理或感知良善;事实上,他们以自己的邪恶之虚假,因而以出于虚假的享受思考,出于邪恶的享受意愿为快乐,从而转身离开真理和良善,因为这些是对立面;有些人因这些真理和良善而变得悲伤,有些人对它们感到恶心,有些人愤怒地弃绝它们,各人照着他说服自己相信的虚假的质和量而如此行。总之,这样一个感官人不允许来自理解力、反对他所处的邪恶之虚假的理性思考进入;因此,他不想理解,并变得理性,尽管他能变得理性,因为他是一个人。因此,这就是“人要求死,决不得死”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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