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9.当今所盛行的信无法让人看出信的整个范围就是一系列真理的组合,更无法让人看出人能为自己获得信而有所贡献。然而,就其本质而言,信就是真理;因为它是在自己光中的真理,所以正如真理能获得,同样,信也能获得。若愿意,谁不能靠近主?若愿意,谁不能从圣言积累真理?在圣言中并取自圣言的一切真理都会放射光芒,光中的真理就是信。主就是光本身,祂流入每个人里面;若人拥有圣言的真理,主会使这些真理在他里面发光,从而使它们成为信的一部分。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中的教导:他们若常在祂里面,祂的话也常在他们里面(15:7)。主的话就是真理。但为了准确理解“大量仿佛集结成束的真理会提升和完善信”这一观念,对此的分析必须分成以下几个部分:
⑴信之真理能无限增多。
⑵它们被排列成系列,因而可以说集成类似神经束那样的结构。
⑶信会随着真理的丰富和连贯而得以完善。
⑷无论真理如何众多、如何表现各异,主总能将它们合为一体;主是圣言,天地之神,一切血肉的神,葡萄园或教会的神,信之神,是光本身,是真理和永生。
730.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该宗教由于玷污和亵渎了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与良善而变得疯狂。“那女人”表示天主教(723,725节);“喝醉”表示在属灵之事上变得疯狂(721节)。“血”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玷污和亵渎(327,379,681,684节)。“圣徒”表示那些通过圣言从主处于神性真理的人,抽象来说,表示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173,586,664节)。“为耶稣作见证之人”抽象来说表示教会中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6,16,490,501,669节),在此表示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经上说的是“圣徒的血”或“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并论及“巴比伦”,而“巴比伦”也表示对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717,718节)。从这些事明显可知,“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该宗教由于玷污和亵渎了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与良善而变得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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