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9.当今所盛行的信无法让人看出信的整个范围就是一系列真理的组合,更无法让人看出人能为自己获得信而有所贡献。然而,就其本质而言,信就是真理;因为它是在自己光中的真理,所以正如真理能获得,同样,信也能获得。若愿意,谁不能靠近主?若愿意,谁不能从圣言积累真理?在圣言中并取自圣言的一切真理都会放射光芒,光中的真理就是信。主就是光本身,祂流入每个人里面;若人拥有圣言的真理,主会使这些真理在他里面发光,从而使它们成为信的一部分。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中的教导:他们若常在祂里面,祂的话也常在他们里面(15:7)。主的话就是真理。但为了准确理解“大量仿佛集结成束的真理会提升和完善信”这一观念,对此的分析必须分成以下几个部分:
⑴信之真理能无限增多。
⑵它们被排列成系列,因而可以说集成类似神经束那样的结构。
⑶信会随着真理的丰富和连贯而得以完善。
⑷无论真理如何众多、如何表现各异,主总能将它们合为一体;主是圣言,天地之神,一切血肉的神,葡萄园或教会的神,信之神,是光本身,是真理和永生。
L10.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圣言的一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是诗篇(82:6)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众人回答祂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远长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是诗篇(89:29; 110:4)和但以理书(7:11, 14)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是诗篇(35:19)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祂的呢?但这不懂律法的群众是被咒诅的。(约翰福音7:48, 49)
路加福音: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这些经文中,“律法”是指整部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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