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V.连贯成一个整体,或仿佛捆成捆的大量真理提升并完善信仰
349.从如今流行的信仰观念中无法看出,在其全面意义上的信仰是真理的总合或复合体,更无法看出,人能朝为自己获得信仰而做出任何贡献。然而,信仰在其本质上就是真理;因为它是在自己光中的真理,正如真理是可以获得的,信仰也是可以获得的。若愿意,谁不能接近主呢?若愿意,谁不能从圣言中收集真理呢?在圣言中并来自圣言的一切真理都发出光来;在光中的真理就是信仰。主作为光本身,流入每个人;在凡有来自圣言的真理在里面的人中,主使真理闪闪发光,从而成为信之真理。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中的教导:
他们要住在祂里面,祂的话也住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5:7)
主的话就是真理。但为了正确理解“连贯成一个整体,或仿佛捆成捆的大量真理提升并完善信仰”,对这个主题的讨论需要分为以下几个点:
(1)信之真理可以无限繁殖。
(2)它们按系列来排列,因而可以说被捆成捆。
(3)信仰照着真理的数量和连贯性而被完善。
(4)真理无论多么众多,看起来多么多样化,它们仍被主构成一体,主是圣言,天地之神,一切肉体的神,葡萄园或教会的神,信仰的神,是光本身,以及真理和永生。
314.在属灵意义上,“通奸”是指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通奸”也是指这些事,因为圣言的属灵意义至今被隐藏。这就是在圣言中,“通奸”、“淫乱或行通奸”、“行淫或淫行”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你们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在宽阔处寻找,看能不能找到一个人行公平、求真理。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却通奸(或行淫)。(耶利米书5:1, 7)
又: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看见在通奸和行在谎言中的可怕固执。(耶利米书23:14)
又:
他们在以色列行了丑事,行淫(或通奸),又冒我的名说虚假话。(耶利米书29:23)
何西阿书:
他们行淫,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何西阿书4:10)
利未记:
我必剪除转向交鬼的和占卜的,随从他们行淫的灵魂。(利未记20:6)
出埃及记:
免得你与那地的居民立约,他们随从他们的神就行淫。(出埃及记34:15)
由于巴比伦比其他人更玷污和歪曲圣言,所以她被称为大淫妇;在启示录,论到她,经上说:
巴比伦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启示录14:8)
又:
天使说,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地上的诸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7:1, 2)
又:
因祂审判了那用淫行败坏了地的大淫妇。(启示录19:2)
犹太民族因歪曲圣言而被主称为“一个通奸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 16:4; 马可福音8:38),“通奸者的种子”(以赛亚书57:3)。在其它许多经文中,“通奸”和“淫行”也是指对圣言的玷污和歪曲(如耶利米书3:6, 8; 13:27; 以西结书16:15, 16, 26, 28, 29, 32, 33; 23:2, 3, 5, 7, 11, 14, 16, 17; 何西阿书5:3; 6:10; 那鸿书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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