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9.当今所盛行的信无法让人看出信的整个范围就是一系列真理的组合,更无法让人看出人能为自己获得信而有所贡献。然而,就其本质而言,信就是真理;因为它是在自己光中的真理,所以正如真理能获得,同样,信也能获得。若愿意,谁不能靠近主?若愿意,谁不能从圣言积累真理?在圣言中并取自圣言的一切真理都会放射光芒,光中的真理就是信。主就是光本身,祂流入每个人里面;若人拥有圣言的真理,主会使这些真理在他里面发光,从而使它们成为信的一部分。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中的教导:他们若常在祂里面,祂的话也常在他们里面(15:7)。主的话就是真理。但为了准确理解“大量仿佛集结成束的真理会提升和完善信”这一观念,对此的分析必须分成以下几个部分:
⑴信之真理能无限增多。
⑵它们被排列成系列,因而可以说集成类似神经束那样的结构。
⑶信会随着真理的丰富和连贯而得以完善。
⑷无论真理如何众多、如何表现各异,主总能将它们合为一体;主是圣言,天地之神,一切血肉的神,葡萄园或教会的神,信之神,是光本身,是真理和永生。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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