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48

348.从上述内容清

348.从上述内容清楚看出,信通过三件事在人里面形成:首先是靠近主;其次是从圣言学习真理;再次是照真理生活。由于这三个阶段彼此截然不同,故可知,它们有可能被分离。有人可能会靠近主,但却不知道关于神和主的任何历史真理。有人可能通过圣言知道大量真理,却没有照之生活。但是,凡将这三个阶段分离,也就是说,有这个而无那个的人,都没有得救之信。当这三个阶段结合时,得救之信才会产生,事实上,这信的性质就取决于它们结合的程度。这三者在哪里分离,哪里的信就象不育的种子,若落在地里,就会腐烂成尘;这三者在哪里结合,哪里的信就象地里的种子,能长成一棵树,并且树还会照着它们的结合而结出果子。这三者在哪里分离,哪里的信就象不能生育的蛋;这三者在哪里结合,哪里的信就象能孵出美丽鸟儿的受精蛋。
对那些将这三者分离之人而言,信好比熟鱼或熟蟹的眼睛;而对那些将它们结合起来的人而言,信好比从玻璃体液直到虹膜的葡萄膜都清澈透明的眼睛。三者保持分离之信好比在黑石上用暗色调所作的绘画;而三者保持结合之信则好比在透明的水晶上用美丽色彩所作的绘画。三者保持分离的信之光好比夜里旅客手里的火把之光;而三者保持结合的信之光则好比火炬之光,当被挥动时,它能照亮每一步道路。缺乏真理的信就象结出野葡萄的葡萄树;而源于真理的信则象结出能酿美酒的串串葡萄的葡萄树。缺乏真理的对主之信,好比出现在穹苍中的一颗新星,随着时间流逝会变得黯淡;而拥有真理的对主之信,则好比一颗固定的恒星,永远长存。真理是信的本质,因而真理的性质决定了信的性质;没有真理,信是游移不定的;而拥有真理,信则是稳定的。而且,基于真理的信在天上闪耀如星辰。

诠释启示录 #1027

1027.“人因这雹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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