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47

347.至于信的形成

347.至于信的形成,它是通过人靠近主,从圣言学习真理并照之生活而实现的。首先,信是通过人靠近主而形成的,因为系正信的信,也就是得救之信来自主,直接指向主。主对他的门徒所说的话清楚表明信来自主:
你们要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5)
它是直接指向主的信,这一点从前面(337,338节)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大意是,人必须信子。由于信来自主、并且直接指向主,故可以说,主就是信本身,因为信的生命和本质都在主里面,因而出于祂。
其次,信是通过人从圣言学习真理而形成的,因为就其本质而言,信就是真理,信的一切成分都是真理。因此,信无非是将光投射在人的心智中的真理的集合。因为真理不但教导人当有宗教信仰,还教导他当信谁,信什么。真理必取自圣言,因为它包含有助于救恩的一切真理;它们是有功效的,因为它们由主所赐,并因此被铭刻在整个天使天堂。所以,当人从圣言学习真理时,他就会不知不觉地进入与天使的交流和联结中。缺乏真理的信就象没有谷核的种子,碾碎之后只能得到麸皮;出于真理的信则象有用的种子,会碾出面粉来。总之,信的本质就是真理;若真理不居于并构成信,这信只不过象刺耳的哨声;但若真理居于并构成信,这信则象能带来拯救的喜讯。
再次,信是通过人照真理生活而形成的,因为属灵的生活就是遵循真理的生活,真理在实现于行为之前并非真的活了起来。与行为脱节的真理仅属于人的思维;若不被意愿接受,它们只是站在人的门外,因此并不在他里面。因为意愿才是人自己,思维则照着它与意愿结合的程度和性质而成为人。人若学习真理却不将其付诸实践,就象有人把种子撒在田里,却不耙地;然后雨水将种子泡胀,以致它们变成空壳。而人若学习真理并将其付诸实践,则象有人播下种子,并进行耕作;然后雨水使种子长出庄稼,它们成为食物的有用源头。主说:
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另一处:
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道明白了,后来结实。(马太福音13:23)
还有:
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无知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马太福音7:24,26)
主的话全都是真理。

诠释启示录 #997

997.“好叫那从日

997.“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表示好让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可以流入。这从“众王的道路”的含义清楚可知,“众王的道路”是指神性真理的流注,“道路”表示流注,“众王”表示真理。之所以指神性真理的流注,是因为它被称为“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道路”表示流注,因为从一个社群到另一个社群、因而来自主的一切流注都通过在灵界打开的道路进行。由于“日出之地”表示主所在的地方,所以“从日出之地”表示从主。主是天堂的太阳,故在圣言中,“太阳或日头”是指爱方面的主(可参看AE 401a-e, 412b, 527节)。“东方”和“日出之地”是指主所在的地方(可参看AE 422节);“王”表示神性真理(AE 29, 31, 553, 625节)。前面提到这些话在最近或最直接的意义上是什么意思,即:好叫一条从迦南地到亚述的道路可以打开,迦南地表示教会的属灵之物,亚述表示教会的理性之物。幼发拉底河将这些地隔开,并形成它们的边界。因此,“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表示来自教会的一条通道;“幼发拉底河的水干了”在这层意义上是指这条通道打开了。
现在要说一说神性真理从主进入人的流注。热和光都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但热是神性良善,光是神性真理。光,也就是神性真理,流入并进入每一位天堂天使,也进入每个世人,并给予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的视觉。因为每个人,就其灵而言,不是就其身体而言,都有接受这光的官能,也就是说,都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随着人的成长,这官能就被打开,并按照秩序,通过知识或科学,以及对良善和真理的认知而培育和形成他的理性。但热,也就是神性良善,不像光,也就是神性真理那样流入天使或世人。原因在于,人生在各种邪恶中,邪恶带来阻碍或反对。因此,在热,也就是神性良善能流入之前,邪恶必须被移除;邪恶是通过视它们为反对神的罪,并通过祈求主的帮助而避开它们被移除的。因此,人如此接受神性良善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理解神性真理的光。因为神性真理进入一个被改造之人的道路就是意愿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
然而,当一个人没有处于神性良善,而是处于邪恶时,尽管他仍拥有接受光的官能,也就是说,拥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但只有在他处于与邪恶分离的状态下才可以拥有;他若没有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就没有这种对真理的理解。当一个人只被保持在属于其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没有被保持在属于其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但在这种状态下,人没有被改造,因为那时光没有影响他的生活,也就是说,神性真理没有被植入。不过,当人被保持在来自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又被保持在来自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没有分离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不接受光,也就是说,不理解神性真理,除非他同时在意愿的情感上处于神性良善,因为在这种状态下,属于意愿的邪恶和随之而来的属于思维的虚假,都会阻碍并熄灭光。关于人的这两种状态,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
(关于第六诫续)
由于婚姻之爱在首要本质上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因而是纯真,所以婚姻之爱也是平安,就是天堂里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平安。正如纯真是一切良善的真正存在,平安则是来自良善的一切快乐的真正存在;因此,它是婚姻伴侣之间的一切喜乐的真正存在。由于一切喜乐都属于爱,而婚姻之爱是天堂所有爱中最基本的爱,所以平安本身主要住在婚姻之爱中。平安是当邪恶和虚假与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纷争和争战止息时,由主与天堂和教会的结合,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产生的内心和灵魂的幸福(可参看AE 365节)。由于婚姻之爱是从这些结合中降下来的,所以这爱的一切快乐是从天上的平安中降下来的,并从这平安中获得自己的本质。此外,这平安在天堂闪耀出来,就像天堂的幸福从婚姻伴侣的脸上闪耀出来一样,因为他们处于这爱,并出于这爱注视彼此。这从至内层影响爱之快乐,被称为平安的天堂幸福只能被赐予那些能从至内层,因而从内心结合在一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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