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47

347.至于信的形成

347.至于信的形成,它是通过人靠近主,从圣言学习真理并照之生活而实现的。首先,信是通过人靠近主而形成的,因为系正信的信,也就是得救之信来自主,直接指向主。主对他的门徒所说的话清楚表明信来自主:
你们要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5)
它是直接指向主的信,这一点从前面(337,338节)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大意是,人必须信子。由于信来自主、并且直接指向主,故可以说,主就是信本身,因为信的生命和本质都在主里面,因而出于祂。
其次,信是通过人从圣言学习真理而形成的,因为就其本质而言,信就是真理,信的一切成分都是真理。因此,信无非是将光投射在人的心智中的真理的集合。因为真理不但教导人当有宗教信仰,还教导他当信谁,信什么。真理必取自圣言,因为它包含有助于救恩的一切真理;它们是有功效的,因为它们由主所赐,并因此被铭刻在整个天使天堂。所以,当人从圣言学习真理时,他就会不知不觉地进入与天使的交流和联结中。缺乏真理的信就象没有谷核的种子,碾碎之后只能得到麸皮;出于真理的信则象有用的种子,会碾出面粉来。总之,信的本质就是真理;若真理不居于并构成信,这信只不过象刺耳的哨声;但若真理居于并构成信,这信则象能带来拯救的喜讯。
再次,信是通过人照真理生活而形成的,因为属灵的生活就是遵循真理的生活,真理在实现于行为之前并非真的活了起来。与行为脱节的真理仅属于人的思维;若不被意愿接受,它们只是站在人的门外,因此并不在他里面。因为意愿才是人自己,思维则照着它与意愿结合的程度和性质而成为人。人若学习真理却不将其付诸实践,就象有人把种子撒在田里,却不耙地;然后雨水将种子泡胀,以致它们变成空壳。而人若学习真理并将其付诸实践,则象有人播下种子,并进行耕作;然后雨水使种子长出庄稼,它们成为食物的有用源头。主说:
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另一处:
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道明白了,后来结实。(马太福音13:23)
还有:
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无知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马太福音7:24,26)
主的话全都是真理。

诠释启示录 #678

678.“将荣耀归给

678.“将荣耀归给天上的神”表示他们承认并敬拜主。这从“将荣耀归给”或“荣耀”和“天上的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将荣耀归给”或“荣耀”是指承认并敬拜(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天上的神”是指主。主在世时和离世时,亲自明确表明,祂是天堂的神。当祂在世时,说: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约翰福音:

父赐给子掌管一切肉体的权柄。(约翰福音17:2)

马太福音:

一切都由父交付给我。(马太福音11:27)

当祂离世时,对门徒说: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由此清楚可知,主就是天堂的神。

“将荣耀归给”表示承认并敬拜主;事实上,“将荣耀归给”表示荣耀只属于祂,因为祂是天地之神,“将荣耀归给”也表示承认,即教会的一切事物,因而一切拯救和永生都来自祂。由此可知,“将荣耀归给”和“荣耀”当论及神时,表示敬拜和崇拜祂。在圣言中,当论及主时,严格来说,“荣耀”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就是天堂的光,天使和世人从这光不仅获得一切聪明和智慧,还获得一切幸福;此外,天堂里无法形容的一切宏伟壮丽都来自这个源头。因此,这些就是严格来说,“神的荣耀”所表示的;由于神性真理是荣耀,所以可知,“主的荣耀”表示光照天使和世人,赐予聪明和智慧,赐福以幸福和快乐,以及使天堂里的一切都变得壮丽;这意味着这荣耀不是来自对荣耀的爱,而是来自对人类的爱。因此,主在约翰福音中说: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是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5:8)

同一福音书:

你所赐给我的话,我已经赐给他们,我因他们得了荣耀。(约翰福音17:8, 10)

这是主的荣耀,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天堂里的一切智慧、美丽和壮丽所来自的天堂之光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正是主的神性之爱向天使显为一轮太阳。由此清楚可知,本质上为神性真理和神性智慧的天堂之光就是发出的神性之爱;爱只渴望将自己的东西给予别人,从而以祝福充满他人,那么又有什么是神性之爱不会做的呢?然而,主无法将祂的荣耀赐给任何人,并以智慧和祝福充满他,除非他承认并敬拜主,因为人通过这种方式以爱和信与祂结合。事实上,为了成为承认和敬拜,承认和敬拜必须来自爱和信;没有藉着这些的结合,良善不可能从主流入,因为它不被人接受。这一切清楚表明,“将荣耀归给天上的神”表示承认并敬拜主。

“荣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主在人那里的荣耀就是对神性真理的接受(可参看AE 33, 345节)。主的荣耀来自主自己,对人和天使来说,它是接受和承认,即:一切良善和真理,以及拯救和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也可参看AE 28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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