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47

347.关于信仰的形

347.关于信仰的形成方式:它是通过人靠近主,从圣言学习真理并照之生活实现的。首先,信仰是通过人靠近主而形成的,因为系信仰,或系得救信仰的信仰,来自主并在主里面。信仰来自主,这一点从主对门徒说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 5)

信仰是在主里面的信仰,这一点从前面(TCR 337-338)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大意是:人当信子。由于信仰来自主并在主里面,所以可以说,主就是信仰本身,因为信仰的生命和本质都在主里面,因而来自祂。

其次,信仰是通过人从圣言学习真理而形成的,因为就其本质而言,信仰就是真理;事实上,进入信仰的一切都是真理;因此,信仰就是在人的心智中闪闪发光的一大批真理,或真理的复合体;因为真理不仅教导人应当相信,还教导他应当相信谁、相信什么。真理必须取自圣言,因为通往救赎的一切真理都在圣言中;它们是有效的,因为它们是主赐下的,因而被刻在整个天使天堂;因此,当人从圣言学习真理时,他就进入与天使的交流和联结中,这种交流和联结的紧密性超出他的意识。没有真理的信仰就像没有内核或内在实质的谷粒,碾碎后只产出麸皮;而由真理形成的信仰就像有用的谷粒,碾碎后产出面粉。总之,信仰的本质是真理;如果真理不进入并构成信仰,那么信仰只是像刺耳的哨声;但当真理进入并构成信仰时,信仰就像传扬救恩的好消息的声音。

再次,信仰是由人照着真理生活而形成的,因为属灵的生活是遵行真理的生活,真理在付诸于行动之前,并没有真正地活着。脱离行为的真理只是思维;除非它们也成为意愿的一部分,否则它们只在人的入口处,因而不是从内在在他里面。意愿才是人本身,思维只在它与意愿结合的量和质上而是人。学习真理却不实践真理的人,就像一个在田里撒下种子,却不把它耙进去的人;结果,种子因雨水而泡胀,从而被毁掉,变得一文不值。但学习并实践真理的人,就像一个播下种子并把它耙进去的人;然后,雨水使种子长成庄稼,可以用来作食物。主说:

你们既知道这些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又说:

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圣言明白了,并结出果实来。(马太福音13:23)

还说:

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谨慎的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蠢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马太福音7:24, 26)

主的一切话都是真理。


诠释启示录 #1124

1124.启18:8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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