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6.前面说明,信仰就其在人里面的存在而言,是属灵视觉。属灵视觉是理解力的视觉,因而是心智的视觉,属世视觉是眼睛的视觉,因而是身体的视觉;由于属灵视觉和属世视觉相互对应,所以每一种信仰状态都可以比作眼睛及其视力的某种状态。对真理的信仰状态可以比作眼睛及其视力的一切完美状态,对虚假的信仰状态可以比作眼睛及其视力的一切败坏状态。现在就其败坏的状态而言,我们将指出这两种视觉,即心智的视觉和身体的视觉之间的对应关系。虚假和真理混杂在一起的虚假信仰,可以比作影响视力、被称为角膜白斑的眼病,这种病会造成视力模糊。来自被歪曲的真理的华而不实的信仰,或淫乱信仰,和来自被玷污的良善的通奸信仰,可以比作影响视力、被称为青光眼的眼病,这种病是晶状体的干燥和硬化。封闭或盲目的信仰,即对神秘事物的信仰(人们虽然相信这些神秘事物,却不知道它们是真是假,或是超出理性还是违背理性),可以比作被称为黑朦的眼病,这种病是由视神经阻塞引起的视力丧失,尽管眼睛看起来仍视力正常。不稳定或游荡的信仰,即对多神的信仰,可以比作被称为白内障的眼病,这种病是由巩膜和葡萄膜之间的阻塞引起的视力丧失。半盲的信仰,即对除真神以外的别神的信仰,在基督徒当中,对除主神救主以外的别神的信仰,可以比作被称为斜视的眼病。伪善或法利赛式的信仰,即口头上的信仰,而不是内心的信仰,可以比作眼睛的萎缩,因而视力的丧失。幻想和扭曲的信仰,即通过巧妙的确认表现得像真理的虚假,可以比作被称为夜盲症的眼病,通过幻光或欺骗性的光在黑暗中看东西。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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