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45

345.我刚才已经给

345.我刚才已经给出了属灵信仰类型的概要,所以也要给出纯属世信仰类型的概要;就本身而言,纯属世信仰是一种伪造的说服,是对虚假的信仰,被称为异端信仰。其命名如下:

(1)虚假的信仰,其中虚假和真理混杂在一起。

(2)华而不实的信仰或淫乱的信仰,来自被歪曲的真理;通奸的信仰,来自被玷污的良善。

(3)封闭或盲目的信仰,这是对神秘事物的信仰;人们虽然相信这些神秘事物,却不知道它们是真是假,或是超出理性还是违背理性。

(4)不稳定或游荡的信仰,这是对多神的信仰。

(5)半盲的信仰,这是对除真神以外的别神的信仰,在基督徒当中,这是对除主神救主以外的别神的信仰。

(6)伪善或法利赛式的信仰,这是口头上的信仰,而不是内心的信仰。

(7)幻想和扭曲的信仰,这是通过巧妙的确认而表现得像真理的虚假。


真实的基督教 #313

第六诫 不可通奸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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