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44

344.新教会信仰的

344.新教会信仰的存在或实体(或潜在的现实)是:

(1)信靠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2)确信祂会拯救那些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

新教会信仰的本质是来自圣言的真理。新教会信仰的出现或显现是:

(1)属灵的视觉。

(2)真理的和谐一致。

(3)坚信。

(4)铭刻在心智中的承认。

新教会信仰的状态是:

(1)婴儿信仰,青少年信仰,成人信仰,或说新生的信仰,成长的信仰,成熟的信仰。

(2)基于真正真理的信仰和基于真理表象的信仰。

(3)记忆的信仰,理性的信仰和光明的信仰。

(4)属世信仰,属灵信仰,属天信仰。

(5)基于生活的信仰和基于神迹的信仰。

(6)自由的信仰和强迫的信仰。

对新教会信仰的形式本身的普遍观念和具体观念,可参看前文(TCR 2—3)。


诠释启示录 #935

935.“拿着神的竖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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