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3.在开始说明信的起源,也就是靠近主,从圣言学习真理,并照之生活之前,有必要先阐述信的概要,由此可获得贯穿几个部分的总体观念。因为这不仅会使本章有关信的教导更易于理解,还会使有关仁、自由意愿、悔改、改造、重生、报应的教导更易于理解。因为信会象血液流入身体各部位,并赋予它们生命那样流入神学体系的所有和每一部分。当今教会有关信的教导在基督教界,尤其牧师阶层广为人知;因为教会博士们的图书馆全都是关于信和唯信的书籍。事实上,如今,除此之外几乎再没有被视为真正神学的东西了。不过,在讨论、审查和评价当今教会关于信的的教义(这将是附录的主题)之前,我先将新教会关于信这一主题的总体教义列举如下。
(二)主成全了律法的一切是指祂应验了圣言的一切
L8.如今许多人以为,当经上论到主说,祂成全了律法时,意思是说,祂成全了十诫的一切诫命,从而成为公义,也因此使这个世界的人因信而称义。然而,这不是它的意思;相反,意思是,主成全了律法和先知书,也就是整部圣经指着祂自己所写的一切;因为圣经唯独论述主,如前一章所述。许多人之所以持有这种不同信仰,是因为他们没有查考圣经,不明白圣经中的“律法”是什么意思。圣经中的律法的意思如下:从狭义上说,是指十诫;从广泛意义上说,是指摩西五经中所写的一切;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是指圣言的一切。狭义上的律法是指十诫,这是众所周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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