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II.人通过靠近主,从圣言学习真理并照之生活来获得信仰
343.在说明信仰如何产生,即通过靠近主,从圣言学习真理,并照之生活产生之前,有必要先阐述信仰的概要,从中可以获得存在于信仰的一切细节中的总体观念;因为这样不仅能更清晰地理解本章关于信仰的教导,还能更清晰地理解随后几章关于仁爱(TCR 392-462节)、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TCR 463-508节)、悔改(TCR 509-570节)、改造和重生(TCR 571-625节)、归算(TCR 626-666节)的教导;事实上,信仰进入任何神学体系的一切部分和每个部分,就像血液流入身体的各个部位一样,并给它们带来生命。当今教会关于信仰的教导总体上在基督教界,具体地通过教会阶层或神职人员而广为人知;因为只论述信仰和唯信的书籍塞满了教会教师的图书馆。事实上,如今除了信仰之外,几乎没有任何东西被视为有效的神学话题。但我们在对当今教会关于信仰的教导进行审查和考虑(这将在附录中完成)之前,先介绍新教会关于信仰所教导的一般原则。它们如下。
581.关于救赎的那一章已经说明,救赎和十字架受难是两件截然不同的事,决不能混淆(TCR 126-133节);主通过这两件事赋予自己重生和拯救人类的能力。当今教会的普遍信仰,即十字架受难是救赎本身,已经导致了大量关于神、信仰和仁爱,以及像一个连续不断的链条一样链接到这三者上的其它一切教导的可怕虚假。例如,关于神,祂决定了对人类的诅咒或定罪,愿意通过将这诅咒或定罪强加到儿子身上,或儿子把它担在自己身上而被带回到怜悯之中;只有那些通过预知或预定而拥有赋予自己的基督功德的人才能得救。这种谬误又孵化出另一种谬误,即:那些被赋予这信仰的人同时在没有他们那一方的任何合作的情况下立刻重生了;事实上,他们由此被免除了律法的定罪,不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尽管主如此说:
祂不会废去律法的一点一画。(马太福音5:18, 19; 路加福音16:17)
祂也吩咐祂的门徒传讲悔改,使罪得赦(路加福音24:47; 马可福音6:12)。祂还说:
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马可福音1:15)
“福音”是指他们能重生,从而得救;除非主施行救赎,也就是说,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而剥夺地狱的力量,除非祂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否则这是不可能的,即他们不能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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