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42

342.本章前面部分

342.本章前面部分(TCR 336-339节)说明,得救的信仰是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但问题是,信祂的第一个原则是什么呢?答案是:承认祂是神的儿子。这是主降世时所揭示并宣告的第一个原则。因为除非人们首先承认祂是神的儿子,因而是来自神的神,否则祂自己和使徒们在祂之后传扬信祂是徒劳的。现在的情况有点类似:那些出于自我,也就是说,只出于外在人或属世人来思考的人对自己说:“耶和华神怎么可能生一个儿子,一个人怎么可能成为神呢?”因此,有必要从圣言来确认并确立信仰的这第一个原则。为此,引用以下经文;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必称为圣,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5)

马太福音:

耶稣受洗时,有声音从天上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马太福音3:16, 17; 马可福音1:10, 11; 路加福音3:21, 22)

又:

当耶稣变了形像时,又有声音从天上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马太福音17:5; 马可福音9:7; 路加福音9:35)

又:

耶稣问门徒,说,人们说我是谁?彼得回答,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耶稣说,巴约拿的儿子西门,你是有福的。我告诉你,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马太福音16:13-18)

主说,祂要把祂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也就是说,建造在“祂是神的儿子”这一真理和承认上;因为“磐石”表示真理,也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此,教会不存在于那些不承认“祂是神的儿子”这一真理的人中间;这就是为何前面说,这是对耶稣基督的信仰的第一个原则,因而是在起源上的信仰。约翰福音:

施洗约翰看见了,就证明这是神的儿子。(约翰福音1:34)

又:

门徒拿但业对耶稣说,你是神的儿子;你是以色列的王。(约翰福音1:49)

又:

十二个门徒说,我们已经相信,你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约翰福音6:69)

又:

祂被称为神的独生子,从父生的在父怀里的独生子。(约翰福音1:14, 18; 3:16)

马太福音:

耶稣亲自在大祭司面前承认,祂是神的儿子。(马太福音26:63, 64; 27:43; 马可福音14:61, 62; 路加福音22:70)

又:

在船上的人来拜耶稣,说,你真是神的儿子。(马太福音14:33)

使徒行传:

想受洗的太监对腓利说,我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使徒行传8:37)

又:

保罗转变信仰后,传扬基督,说祂是神的儿子。(使徒行传9:20)

约翰福音:

耶稣说,时候将到,就是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的时候。(约翰福音5:25)

又:

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又: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约翰一书: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信神儿子的名。(约翰一书5:13)

又: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祂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又:

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祂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约翰一书4:15)

也可参看其它地方(如马太福音8:29; 27:40, 43, 54; 马可福音1:1; 3:11; 15:39; 路加福音8:28; 约翰福音9:35; 10:36; 11:4, 27; 19:7; 罗马书1:4; 哥林多后书1:19; 加拉太书2:20; 以弗所书4:13; 希伯来书4:14; 6:6; 7:3; 10:29; 约翰一书3:8; 5:10; 启示录2:18)。还有许多经文,在那里,耶和华称祂为“儿子”,祂称耶和华神为祂的父,如在这段经文中:

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叫众人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9-27)

在其它许多经文中也是如此,包括大卫诗篇: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当亲吻儿子,免得祂发怒,你们就在路中灭亡,因为祂的怒气快要发作。凡投靠祂的,都是有福的。(诗篇2:7, 12)

从这些经文中可以得出这个结论:凡想成为真正的基督徒并被基督拯救的人,都应当相信,耶稣是永生神的儿子。不相信这一点,只相信祂是马利亚之子的人,会在自己的心智中植入关于祂的各种观念,这些观念都是对救赎有害的、具有毁灭性的(对此,参看TCR 92, 94, 102节)。论到这些人,可以像论到犹太人一样:

他们把荆棘的冠冕,而不是冠冕,戴在祂头上,还给祂醋喝,并大叫,你如果是神的儿子,就从十字架上下来吧。(马太福音27:29, 34, 40)或像论到魔鬼,试探者一样,他说:

你若是神的儿子,可以吩咐这些石头变成食物,或你若是神的儿子,可以跳下去。(马太福音4:3, 6)

这些人亵渎祂的教会和圣殿,使它成为贼窝。他们就是那些把对基督的敬拜变得像对穆罕默德的敬拜一样,不区分真正的基督教,即对主的敬拜,和自然主义的人。他们可以比作那些在薄冰上乘坐马车或长途汽车旅行的人,他们下面的薄冰破裂,他们就沉下去;所有的人、马和车都被淹没在冰冷的水中。他们也可以比作那些用芦苇和灯心草造小船的人,他们给小船涂上柏油,把它粘起来,然后乘船出海;但在海上,柏油的粘性被破坏,他们被海水呛到、吞没,埋在深海中。


诠释启示录 #971

971.启16:5

971.启16:5.“我听见众水的天使说”表示来自属灵国度的对主公义的传讲。这从“众水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众水的天使”是指主的属灵国度;因为在圣言中,“天使”表示属于主的某种事物,也表示一个天堂社群,以及天堂;此处“众水的天使”表示构成主的属灵国度的天堂,因为“水”表示真理,因而表示属灵事物。在众天堂,神性真理被称为属灵的,而神性良善被称为属天的。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属灵国度由处于神性真理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这些天堂位于南方和北方。但属天国度由处于神性良善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这些天堂位于东方和西方。因此,“众水的天使”是指由处于神性真理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的属灵国度;而“从祭坛中出来的天使”(在本章第七经文中有所描述)是指由处于神性良善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的属天国度,因为“祭坛”表示神性良善。“众水的天使”传讲主的公义,这一点从接下来这位天使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我们稍后将解释这些话。

(关于第五诫续)

人停止、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到何等程度,良善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流入。所流入的良善是对知道并理解真理的情感,以及对意愿并实行良善的情感。但人无法通过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而停止邪恶,因为他自己自出生时起,因而出于自己的本性处于邪恶;邪恶无法凭自己避开邪恶,因为这就像一个人要避开自己的本性,这是不可能的。因此,使人避开它们的,必须是主,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然而,人应当貌似凭自己避开邪恶,因为一个人貌似凭自己所做的,会成为他自己的,并作为他自己的而归给他;但他不貌似凭自己所做的,永远不会成为他自己的,也永远不会归给他。从主来到人那里的东西必被人接受;它不能被接受,除非人意识到它,也就是说,貌似凭自己意识到它;这种相互性对改造来说是必要的。这就是为何十诫被赐下,又为何十诫吩咐人不可拜别神,不可亵渎神的名,不可偷盗,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贪恋别人的房屋、妻子或仆人,因而当对邪恶的爱诱惑和煽动时,人甚至在思维上停止做这些事;它们是决不能做的,因为它们是反对神的罪,本身是属地狱的。因此,一个人避开罪或这些邪恶到何等程度,对真理和良善的爱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进入;这爱使人避开、最终远离这些如罪的邪恶。由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爱使这些邪恶逃走,所以可知,人不是凭自己,而是靠主避开它们的,因为对真理和良善的爱来自主。如果一个人只出于对地狱的恐惧而避开邪恶,那么它们会撤退;但良善却没有取代它们;因为一旦恐惧消失,邪恶就会回来。

唯独人被赐予貌似凭自己思考良善和邪恶,因而思考必须热爱和实行良善,因为它是神性,并存到永远;必须恨恶邪恶,决不可作恶,因为它是属魔鬼的,也存到永远。动物没有以这种方式思考的能力。动物的确能实行良善,避开邪恶,却不是凭它自己,而是要么出于本能或习惯,要么出于功用或恐惧,但从来不是出于思考这件事是良善或邪恶,因而不是凭自己如此行。因此,那些坚称人不是貌似凭自己避开邪恶,也不是貌似凭自己实行良善,而是凭一种不可察觉的流注,或主功德的归算而如此行的人也认为,人就像动物一样生活,没有对真理和良善的思维、感知和情感。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向我清楚显明。每个人死后都会在灵界要么为天堂,要么为地狱作准备。邪恶从正预备上天堂的人那里被移除,良善从正预备下地狱的人那里被移除;所有这些移除都貌似通过这些人自己实现。同样,那些作恶的人通过惩罚被驱使貌似凭自己弃绝邪恶;但如果他们没有貌似凭自己弃绝它们,惩罚就没有效果。由此清楚可知,那些垂下双手,等候流注或主功德的归算之人继续处于其邪恶的状态,永远垂下双手。

避恶如罪就是避开它们里面的地狱社群。人无法避开它们,除非他厌恶并远离它们。人无法出于厌恶远离它们,除非他爱良善,并出于这爱不意愿邪恶。因为人要么意愿邪恶,要么意愿良善;他意愿良善到何等程度,就不意愿邪恶到何等程度。当他将十诫变成他宗教信仰的一部分,并照之生活时,对他来说,意愿良善是可能的。

由于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停止如罪的邪恶,所以这十条诫命被主刻写在两块石版上,它们被称为约;这约按双方订立约的方式来订立,也就是说,一方提议,另一方接受,接受的那一方同意。如果他不同意,约就无法建立,或说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同意就是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行动。人貌似凭自己思想避开邪恶,实行良善,不是人做的,而是主做的。主为了相互性和随之的结合而如此行动;因为主的神性之爱是这样,祂渴望自己的东西成为人的;而这些东西不能成为人的,因为它们是神性;因此,祂使它们好像是人的。

相互结合,也就是人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以这种方式实现,正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14:20)中所说的。如果结合里面没有某种仿佛属于人的东西,这将是不可能的。人貌似凭自己所做的,是貌似凭他的意愿、情感、自由,因而貌似凭他的生命来做的。除非这些出现在人那一方,如同他自己的,否则不可能有任何相互性,因为没有起反应的东西,因而没有任何约或结合。事实上,没有任何理由指责人行了邪恶或良善,信了真理或虚假;因此,任何人都不会因恶行应得地狱,因善行而出于恩典应得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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