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42

342.前面(336

342.前面(336-339节)说明了得救之信在于主神,救主耶稣基督。但问题来了,信祂的第一个原则什么呢?答案是:承认祂是神的儿子。这就是主降世时所揭示和宣布的第一个原则。因为若非人首先承认祂是神的儿子,因而是从神发出的神,那祂本人、及其在祂之后的使徒们传扬要信祂等于白费口舌。如今的情形有点类似,那些出于自我,即仅仅从外在人或属世人思考的人心里会说:“耶和华神如何生出儿子,一个人如何又是神?”因此,有必要以圣言来证实这信仰的第一个原则。为此,现引用以下经文:
天使对玛利亚说,你要怀孕生子,可以给他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出嫁,怎么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2,34,35)。
当耶稣正受洗时,有声音从天上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马太福音3:16;马可福音1:10,11;路加福音3:21,22)
当耶稣变像时,又有声音从天上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马太福音17:5;马可福音9:7;路加福音9:35)
耶稣问祂的门徒,人说我是谁?彼得回答,祢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耶稣说,巴约拿的儿子西门,你是有福的!我告诉你,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马太福音16:13,16-18)
主说,祂要把祂的教会建在这磐石之上,也就是说,建在“祂是神的儿子”这一真理和承认之上。因为“磐石”表示真理,还表示涉及神性真理的主。所以,凡不承认“祂是神的儿子”这一真理所在之处,教会是不存在的。这就是为何前面说,这是信耶稣基督的第一个原则,因而是信的真正源头。
施洗约翰看出并见证耶稣是神的儿子。(约翰福音1:34)
门徒拿但业对耶稣说,祢是神的儿子,祢是以色列的王。(约翰福音1:49)
十二个门徒说,我们相信祢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约翰福音6:69)
祂被称为神的独生子,父怀里的独生子。(约翰福音1:14,18;3:16)
耶稣自己在大祭司面前承认祂是神的儿子。(马太福音26:63;27:43;马可福音14:61,62;路加福音22:70)
那些在船上的人前来拜耶稣,说,祢真是神的儿子。(马太福音14:33)那位想受洗的太监对腓利说,我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使徒行传8:37)
保罗转变信仰后,传讲耶稣是神的儿子。(使徒行传9:20)
耶稣说,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约翰福音5:25)
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信奉神儿子的名。(约翰一书5:13)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祂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凡认耶稣是神的儿子,神就住在祂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约翰一书4:15)
别的地方也有(如马太福音8:29;27:40,43,54;马可福音1:1;3:11;15:39;路加福音8:28;约翰福音9:35;10:36;11:4,27;19:7;罗马书1:4;哥林多后书1:19;加拉太书2;20;以弗所书4:13;希伯来书4:14;6:6;7:3;10:29;约翰一书3:8;5:10;启示录2:18)。
还有许多地方,耶和华称耶稣为祂的儿子,耶稣称耶和华神为祂的父,如:
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9-27)
还有很多其它例子;在大卫的诗篇中: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当以嘴亲子,恐怕他发怒,你们便在道中灭亡。因为他的怒气快要发作。凡投靠他的,都是有福的,(诗篇2:7,12)。
从上述经文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凡想成为真正的基督徒并被基督拯救之人,都当信耶稣是永生神的儿子。凡不信这一点,而只信祂是玛利亚的儿子之人,会在他们的脑中种下关于祂的各样观念,都是些用来诅咒和摧毁救赎的观念(对此,参看90,94,102节)。这类人会说出犹太人那样的话:
他们用荆棘编的冠冕取代王冠,戴在祂的头上,还给醋给祂喝,并大叫,如果你是神的儿子,就从十字架上下来。(马太福音27:29,34,40)
或如魔鬼撒旦说:
如果你是神的儿子,可以吩咐这些石头变成食物,或如果你是神的儿子,可以跳下去。(马太福音4:3,6)
这种人亵渎主的教会和圣殿,使其成为贼窝。敬拜主如同敬拜穆罕默德,不将真正的基督教(即对主的敬拜)与自然主义区别开来者就是这些人。他们好比一些人驾着马车行驶在薄冰上,冰面破裂,他们掉进窟窿,他们以及他们的马和马车都淹没在冰水中。他们还好比一些人用蒲草和芦苇编织一艘船,涂上沥青将其粘合起来,然后坐上船驶向大海,但柏油的粘性被破坏,他们被海水呛到、淹没,最终葬身海底。

诠释启示录 #946

946.“因你的公平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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