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2.前面(336-339节)说明了得救之信在于主神,救主耶稣基督。但问题来了,信祂的第一个原则什么呢?答案是:承认祂是神的儿子。这就是主降世时所揭示和宣布的第一个原则。因为若非人首先承认祂是神的儿子,因而是从神发出的神,那祂本人、及其在祂之后的使徒们传扬要信祂等于白费口舌。如今的情形有点类似,那些出于自我,即仅仅从外在人或属世人思考的人心里会说:“耶和华神如何生出儿子,一个人如何又是神?”因此,有必要以圣言来证实这信仰的第一个原则。为此,现引用以下经文:
天使对玛利亚说,你要怀孕生子,可以给他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出嫁,怎么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2,34,35)。
当耶稣正受洗时,有声音从天上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马太福音3:16;马可福音1:10,11;路加福音3:21,22)
当耶稣变像时,又有声音从天上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马太福音17:5;马可福音9:7;路加福音9:35)
耶稣问祂的门徒,人说我是谁?彼得回答,祢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耶稣说,巴约拿的儿子西门,你是有福的!我告诉你,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马太福音16:13,16-18)
主说,祂要把祂的教会建在这磐石之上,也就是说,建在“祂是神的儿子”这一真理和承认之上。因为“磐石”表示真理,还表示涉及神性真理的主。所以,凡不承认“祂是神的儿子”这一真理所在之处,教会是不存在的。这就是为何前面说,这是信耶稣基督的第一个原则,因而是信的真正源头。
施洗约翰看出并见证耶稣是神的儿子。(约翰福音1:34)
门徒拿但业对耶稣说,祢是神的儿子,祢是以色列的王。(约翰福音1:49)
十二个门徒说,我们相信祢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约翰福音6:69)
祂被称为神的独生子,父怀里的独生子。(约翰福音1:14,18;3:16)
耶稣自己在大祭司面前承认祂是神的儿子。(马太福音26:63;27:43;马可福音14:61,62;路加福音22:70)
那些在船上的人前来拜耶稣,说,祢真是神的儿子。(马太福音14:33)那位想受洗的太监对腓利说,我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使徒行传8:37)
保罗转变信仰后,传讲耶稣是神的儿子。(使徒行传9:20)
耶稣说,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约翰福音5:25)
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信奉神儿子的名。(约翰一书5:13)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祂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凡认耶稣是神的儿子,神就住在祂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约翰一书4:15)
别的地方也有(如马太福音8:29;27:40,43,54;马可福音1:1;3:11;15:39;路加福音8:28;约翰福音9:35;10:36;11:4,27;19:7;罗马书1:4;哥林多后书1:19;加拉太书2;20;以弗所书4:13;希伯来书4:14;6:6;7:3;10:29;约翰一书3:8;5:10;启示录2:18)。
还有许多地方,耶和华称耶稣为祂的儿子,耶稣称耶和华神为祂的父,如:
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9-27)
还有很多其它例子;在大卫的诗篇中: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当以嘴亲子,恐怕他发怒,你们便在道中灭亡。因为他的怒气快要发作。凡投靠他的,都是有福的,(诗篇2:7,12)。
从上述经文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凡想成为真正的基督徒并被基督拯救之人,都当信耶稣是永生神的儿子。凡不信这一点,而只信祂是玛利亚的儿子之人,会在他们的脑中种下关于祂的各样观念,都是些用来诅咒和摧毁救赎的观念(对此,参看90,94,102节)。这类人会说出犹太人那样的话:
他们用荆棘编的冠冕取代王冠,戴在祂的头上,还给醋给祂喝,并大叫,如果你是神的儿子,就从十字架上下来。(马太福音27:29,34,40)
或如魔鬼撒旦说:
如果你是神的儿子,可以吩咐这些石头变成食物,或如果你是神的儿子,可以跳下去。(马太福音4:3,6)
这种人亵渎主的教会和圣殿,使其成为贼窝。敬拜主如同敬拜穆罕默德,不将真正的基督教(即对主的敬拜)与自然主义区别开来者就是这些人。他们好比一些人驾着马车行驶在薄冰上,冰面破裂,他们掉进窟窿,他们以及他们的马和马车都淹没在冰水中。他们还好比一些人用蒲草和芦苇编织一艘船,涂上沥青将其粘合起来,然后坐上船驶向大海,但柏油的粘性被破坏,他们被海水呛到、淹没,最终葬身海底。
789.启13:4.“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这从“拜”、“龙”和“兽的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拜”是指承认并尊崇为神性,从而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因为那些承认神性并出于这种承认尊崇它的人就拜它,也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它;“龙”是指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处于与仁分离之信,因而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的人(对此,参看AE 714节);从龙所获得的“兽的权柄”是指通过设计的信仰与作为的结合方式而对该信条的确立或强化和证实(参看AE 786节)。由此清楚可知,“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被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虽然我们说,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设计将它与善行结合的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但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这教义决不能通过任何方式被确认或强化和证实,因为这个信条由“龙”来表示,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它的确认或证实由这“兽”来代表;“龙及其兽”表示与圣言不一致,不能与它结合的东西。
为叫人清楚明白,它不能被结合,我要在此说明:唯信决不能产生任何良善;换句话说,从唯信中决不能产生任何好果子。人们以为,信就相信主为我们的罪遭受十字架的苦难,由此把我们从地狱中救赎出来,使人称义并得救的,主要是对这些事的信仰。此外,人们还以为,信就相信神是三位一体,相信圣言教导的那些事,相信永生和最后审判之日的复活,以及教会所教导的其它事。由于他们将信仰与仁爱的生活,也就是与行善分离,所以如今绝大多数人以为,知道这些事,思想并谈论它们就是得救之信;因此,他们不注意去意愿和实行它们;他们甚至不知道他们当意愿和实行什么。教会也不教导这一切,因为教会的教义是唯信的教义,不是生活的教义。他们将生活的教义称为道德神学,而他们轻视道德神学,因为他们认为,道德生活的美德本身虽是善行,但对得救毫无贡献。
然而,知道、思想并谈论上述这些事并不是信,它们即便被称为信,仍不会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
(1)人将他所知道、思想并谈论的一切,只要他理解,都称为真理;将他所意愿并实行的一切,只要他喜欢,都称为良善;因此,真理属于人的信,良善属于他的爱。由此清楚可知,属于信的真理不同于属于爱的良善,或说信之真理不同于爱之良善,就像知道和思想不同于意愿和实行一样。从以下事实可知它们是不同的,并且何等不同:人有可能知道、思想、谈论,甚至理解他因不喜欢而不意愿和实行的许多事;而另一方面,凡人出于爱意愿和实行的,他都出于信去思想和谈论,即便没有在世人面前如此行,在独自一人,只剩下他自己时也会如此行。由此可推知:
(2)人的爱和意愿进入其信和思维的一切,而信和思维却不能进入其爱和意愿。因为人所爱的,他也喜欢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喜欢去信。同样,如果用意愿来取代爱,那么人所意愿的,他也愿意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愿意去信。论及爱的话同样可以论及意愿,因为爱属于意愿,意愿是爱的容器。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意愿产生思维一样。由于信和思维一样被产生,而爱和意愿一样去产生,所以可知,说信产生爱是一种颠倒。由此明显可知,相信信产生被称为善行的良善,就像树结出果实一样,就是相信违反秩序的东西。
(3)在此论到信和爱的话,也适用于真理和良善,因为真理属于信,信属于真理;事实上,人所相信的,他称之为真理。良善也属于爱,爱属于良善;因为人所爱的,他称之为良善。严格来说,就本身而言,真理只是形式上的良善;因为良善的确能以诸如被感觉到的方式来呈现自己,但却无法被看见,除非以某种形式。它呈现自己,以至于在思维上,因而在理解力和感知上被看见所处的形式被称为真理。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良善产生真理一样;因此,信不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爱之良善。
(4)此外,知道,并由此思想和谈论来自记忆;而出于爱意愿和实行来自生命。人能从记忆思想和谈论很多不是来自他生活(这生活就是爱)的事;每个伪君子和奉承者都是这样。然而,当独自一人时,他不会出于不来自他爱的生命或生活思想和谈论任何东西,因为爱就是每个人的生活,爱怎样,生活就怎样;而记忆只是一个仓库,生活从中拣选它所思想和谈论的东西,凡服务于生活的,都会滋养它。因此,说信就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就是说人的思维和言语产生他的生活,他的生活不产生他的思维和言语;然而,恶人,即便非常坏的人,也能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真理,而只有善人才能出于生活如此行。
(5)唯信,或与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分离之信是不可能的,这一点从信的本质明显看出来:信的本质就是仁爱,仁爱就是对做属于信的那些事的情感。因此,无仁之信就像没有情感的思维;由于没有情感的思维不是思维,所以无仁之信不是信。因此,谈论无仁之信就是谈论没有情感的思维、没有灵魂的生命、没有存在的显现、没有形成之物的形式、没有产生之物的产物和没有原因的结果。因此,唯信是非实体;从非实体中产生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就像一棵好树结出果实一样,是一个自相矛盾的说法,由此被相信成为某种事物的东西不是任何东西。
(6)由于无仁之信是不可能的;然而,对一个事物看上去就像是信,也被称为信的思维和说服是可能的,但它不是得救之信,只是历史的信,因为它是从别人的口中发出的。事实上,一个人若从他认为值得相信的另一个人那里相信某种东西,接受它,把它储存在记忆中,并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它,却看不到它是假的还是真的,就只是将它作为某种历史的东西来持有。然而,如果他通过来自圣言的表象和来自历史之信的推理而在自己里面确认它,那么对他来说,它就变成说服的信,而说服的信就像猫头鹰的视觉,在黑暗中看见物体,在光明中却什么也看不见。这种说服的信从对虚假的一切确认中存在。因为一切虚假都能被确认,直到它看似真理;被如此确认的虚假发出一种昏昧之光。由此也清楚看出,这种信不能产生善行。
(7)由于思维的信无非是历史的信或说服的信,所以可推知,它只是属世之信。事实上,属灵之信是从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产生的,就像光是从太阳产生的一样;属灵之信并不产生属灵之爱,就像光不产生太阳一样。因此,纯属世之信从纯属世之爱中产生,而属世之爱从自我之爱获得其灵魂,而自我之爱的快乐是被称为玩乐、欲望或淫荡的肉体快乐,从这些涌出各种邪恶,从这些邪恶又涌出虚假。由此清楚可知,从这些发出的信不能像树结好果子那样产生良善,即便它产生某些良善,它们也是源于人之自我的良善,这些良善本身是邪恶,同时也是寻求功德的良善或说邀功的良善,寻求功德的良善是极不公正的。但属灵之信则不然,我们会在下文论述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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