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2.本章前面部分(TCR 336-339节)说明,得救的信仰是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但问题是,信祂的第一个原则是什么呢?答案是:承认祂是神的儿子。这是主降世时所揭示并宣告的第一个原则。因为除非人们首先承认祂是神的儿子,因而是来自神的神,否则祂自己和使徒们在祂之后传扬信祂是徒劳的。现在的情况有点类似:那些出于自我,也就是说,只出于外在人或属世人来思考的人对自己说:“耶和华神怎么可能生一个儿子,一个人怎么可能成为神呢?”因此,有必要从圣言来确认并确立信仰的这第一个原则。为此,引用以下经文;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必称为圣,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5)
马太福音:
耶稣受洗时,有声音从天上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马太福音3:16, 17; 马可福音1:10, 11; 路加福音3:21, 22)
又:
当耶稣变了形像时,又有声音从天上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马太福音17:5; 马可福音9:7; 路加福音9:35)
又:
耶稣问门徒,说,人们说我是谁?彼得回答,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耶稣说,巴约拿的儿子西门,你是有福的。我告诉你,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马太福音16:13-18)
主说,祂要把祂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也就是说,建造在“祂是神的儿子”这一真理和承认上;因为“磐石”表示真理,也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此,教会不存在于那些不承认“祂是神的儿子”这一真理的人中间;这就是为何前面说,这是对耶稣基督的信仰的第一个原则,因而是在起源上的信仰。约翰福音:
施洗约翰看见了,就证明这是神的儿子。(约翰福音1:34)
又:
门徒拿但业对耶稣说,你是神的儿子;你是以色列的王。(约翰福音1:49)
又:
十二个门徒说,我们已经相信,你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约翰福音6:69)
又:
祂被称为神的独生子,从父生的在父怀里的独生子。(约翰福音1:14, 18; 3:16)
马太福音:
耶稣亲自在大祭司面前承认,祂是神的儿子。(马太福音26:63, 64; 27:43; 马可福音14:61, 62; 路加福音22:70)
又:
在船上的人来拜耶稣,说,你真是神的儿子。(马太福音14:33)
使徒行传:
想受洗的太监对腓利说,我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使徒行传8:37)
又:
保罗转变信仰后,传扬基督,说祂是神的儿子。(使徒行传9:20)
约翰福音:
耶稣说,时候将到,就是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的时候。(约翰福音5:25)
又:
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又: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约翰一书: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信神儿子的名。(约翰一书5:13)
又: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祂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又:
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祂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约翰一书4:15)
也可参看其它地方(如马太福音8:29; 27:40, 43, 54; 马可福音1:1; 3:11; 15:39; 路加福音8:28; 约翰福音9:35; 10:36; 11:4, 27; 19:7; 罗马书1:4; 哥林多后书1:19; 加拉太书2:20; 以弗所书4:13; 希伯来书4:14; 6:6; 7:3; 10:29; 约翰一书3:8; 5:10; 启示录2:18)。还有许多经文,在那里,耶和华称祂为“儿子”,祂称耶和华神为祂的父,如在这段经文中:
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叫众人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9-27)
在其它许多经文中也是如此,包括大卫诗篇: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当亲吻儿子,免得祂发怒,你们就在路中灭亡,因为祂的怒气快要发作。凡投靠祂的,都是有福的。(诗篇2:7, 12)
从这些经文中可以得出这个结论:凡想成为真正的基督徒并被基督拯救的人,都应当相信,耶稣是永生神的儿子。不相信这一点,只相信祂是马利亚之子的人,会在自己的心智中植入关于祂的各种观念,这些观念都是对救赎有害的、具有毁灭性的(对此,参看TCR 92, 94, 102节)。论到这些人,可以像论到犹太人一样:
他们把荆棘的冠冕,而不是冠冕,戴在祂头上,还给祂醋喝,并大叫,你如果是神的儿子,就从十字架上下来吧。(马太福音27:29, 34, 40)或像论到魔鬼,试探者一样,他说:
你若是神的儿子,可以吩咐这些石头变成食物,或你若是神的儿子,可以跳下去。(马太福音4:3, 6)
这些人亵渎祂的教会和圣殿,使它成为贼窝。他们就是那些把对基督的敬拜变得像对穆罕默德的敬拜一样,不区分真正的基督教,即对主的敬拜,和自然主义的人。他们可以比作那些在薄冰上乘坐马车或长途汽车旅行的人,他们下面的薄冰破裂,他们就沉下去;所有的人、马和车都被淹没在冰冷的水中。他们也可以比作那些用芦苇和灯心草造小船的人,他们给小船涂上柏油,把它粘起来,然后乘船出海;但在海上,柏油的粘性被破坏,他们被海水呛到、吞没,埋在深海中。
1143.“细麻布、紫色料”表示被亵渎的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这从“细麻布”和“紫色料”的含义清楚可知:“细麻布”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紫色料”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对此,参看AE 1042节)。但在这种情况下,所指的,是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细麻布和紫色料被称为“巴比伦的货物”,而“巴比伦”作为“淫妇或妓女和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亵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就是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同在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被称为属天的,不同于“丝绸和朱红色料”所表示的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稍后我们会提到后者。他们亵渎了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尤其在这一点上: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的权柄转给自己,从而把他们对主的爱转给作为代牧的教皇和他的牧师或神父。然而,当主没有了拯救的权柄或能力时,祂不能被爱,人会取代主而被爱。他们说,主被爱,是因为祂将这种权柄赐给了人,也被那些接受这种权柄的人所爱,并受到他们的尊敬,也被其他人敬拜。但对主之爱不能存在于他们身上,因为对统治天堂和教会的爱与它完全相反;这种爱是自我之爱,也就是魔鬼之爱,出于这爱是不能爱主的。这种爱就本身而言,是对主的仇恨,并且当他们成为灵,被剥夺了统治权时,它就会变成仇恨。那时,他们会迫害所有处于对主之爱的人。这一切清楚表明,他们如何亵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
“细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使你身穿刺绣衣服,脚穿獾皮鞋,并用细麻布给你束腰,又用丝绸遮盖你。这样,你就有金银的妆饰,你的衣裳是细麻衣、丝绸和刺绣的衣服。(以西结书16:10, 13)
这些话论及耶路撒冷,耶路撒冷是指教会,在这种情况下,是指在教会建立之初。“刺绣衣服,獾皮”在此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细麻布和丝绸”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经上说这些是“衣服”,是因为“衣服”表示穿在良善上的真理。同一先知书:
你的帆是用埃及绣花细麻布作的,你的篷是用以利沙岛的紫色布作的。(以西结书27:7)
这句话论及推罗,推罗表示在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方面的教会。“埃及绣花作的”表示这些知识,“细麻布”表示真理,“紫色布”表示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一个属天源头。路加福音: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路加福音16:19)
此处“财主”是指犹太民族或种族,经上说它“穿着紫色和细麻布衣服”,是因为他们拥有圣言,本可以从圣言中获得良善和真理;此处“紫色”是指良善,“细麻”是指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一个属天源头。躺在财主门口的“拉撒路”是指没有圣言的外邦人。
由于也被称为棉线(cotton[xylinum])的“细麻布”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亚伦的圣衣代表神性真理,他自己代表主,所以他的内袍和腰带是用细麻线和棉线(cotton)织成的 (出埃及记28:39; 39:27)。棉线或细麻也被织进会幕的帷幔和帷子中(出埃及记26:1; 27:9, 18; 36:8; 38:9, 16),因为会幕的帷幔和帷子代表那些进行遮盖的教会事物,这些事物是真理。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细麻”具有相同的含义:
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他的妻子也自己预备好了;就赐给她穿光明洁白的细麻衣。(启示录19:7–8)
又:
祂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骑在白马上的。(启示录19:14)
“细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细麻是一种非常白的亚麻,用来做衣服;“亚麻”和“洁白”表示真理,用它制成的“衣服”表示照其光辉而纯净清洁的真理。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那些被称为魔鬼的人所在的地狱是自我之爱;那些被称为撒旦的人所在的地狱是世界之爱。魔鬼的地狱是自我之爱,因为这爱是属天之爱,即对主之爱的对立面;撒旦的地狱是世界之爱,因为这爱是属灵之爱,即对邻之爱的对立面。由于地狱的这两种爱是天堂的两种爱的对立面,所以地狱和天堂彼此对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关注主和邻舍,而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关注自我和世界。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爱主和邻舍,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爱自我和世界,因而恨主和邻舍。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思想真理、意愿良善,因为他们出于主思想和意愿;而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思想虚假、意愿邪恶,因为他们出于自我思想和意愿。正因如此,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看似转身向后,脸背离主;他们还看似倒立,脚朝上,头朝下。这种表象源于他们的爱,他们的爱与天堂之爱对立。
地狱因是自我之爱,故也是火,因为所有爱都对应于火,并且在灵界被如此呈现,以至于从远处看起来就像火,尽管它不是火,而是爱。因此,地狱里面看起来就像着了火一样,只是没有像火炉或大火冒出的烟中间的火喷出来;有时魔鬼本身也看似炭火。他们从这火中所拥有的热就像污物,即欲望的沸腾,他们从这火中所获得的光只是出于表象和虚假确认邪恶的光的表象;然而,它不是光,因为当天堂之光流入它时,对他们来说,它就变成幽暗,当天堂之热流入它时,对他们来说,它就变成寒冷。然而,他们从自己的光中观看,从自己的热中生活;但他们就像猫头鹰、夜鸟和蝙蝠那样观看,他们的眼睛在天堂之光中是昏暗的,或是瞎的,他们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属于他们的存活原则仅仅在于他们思考和意愿、说话和行动,因而看、听、尝、闻和感觉的能力。这种存活原则仅仅是神按照秩序从外面作用于他们,并不断促使他们走向秩序的生命所衍生出来的能力。正是出于这种能力,他们才活到永远。属于他们的死亡原则来自他们的爱所衍生出来的邪恶和虚假。因此,从他们的爱来看,他们的生命不是生命,而是死亡;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地狱被称为“死亡”,地狱居民则被称为“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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