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42

342.前面(336

342.前面(336-339节)说明了得救之信在于主神,救主耶稣基督。但问题来了,信祂的第一个原则什么呢?答案是:承认祂是神的儿子。这就是主降世时所揭示和宣布的第一个原则。因为若非人首先承认祂是神的儿子,因而是从神发出的神,那祂本人、及其在祂之后的使徒们传扬要信祂等于白费口舌。如今的情形有点类似,那些出于自我,即仅仅从外在人或属世人思考的人心里会说:“耶和华神如何生出儿子,一个人如何又是神?”因此,有必要以圣言来证实这信仰的第一个原则。为此,现引用以下经文:
天使对玛利亚说,你要怀孕生子,可以给他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出嫁,怎么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2,34,35)。
当耶稣正受洗时,有声音从天上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马太福音3:16;马可福音1:10,11;路加福音3:21,22)
当耶稣变像时,又有声音从天上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马太福音17:5;马可福音9:7;路加福音9:35)
耶稣问祂的门徒,人说我是谁?彼得回答,祢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耶稣说,巴约拿的儿子西门,你是有福的!我告诉你,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马太福音16:13,16-18)
主说,祂要把祂的教会建在这磐石之上,也就是说,建在“祂是神的儿子”这一真理和承认之上。因为“磐石”表示真理,还表示涉及神性真理的主。所以,凡不承认“祂是神的儿子”这一真理所在之处,教会是不存在的。这就是为何前面说,这是信耶稣基督的第一个原则,因而是信的真正源头。
施洗约翰看出并见证耶稣是神的儿子。(约翰福音1:34)
门徒拿但业对耶稣说,祢是神的儿子,祢是以色列的王。(约翰福音1:49)
十二个门徒说,我们相信祢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约翰福音6:69)
祂被称为神的独生子,父怀里的独生子。(约翰福音1:14,18;3:16)
耶稣自己在大祭司面前承认祂是神的儿子。(马太福音26:63;27:43;马可福音14:61,62;路加福音22:70)
那些在船上的人前来拜耶稣,说,祢真是神的儿子。(马太福音14:33)那位想受洗的太监对腓利说,我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使徒行传8:37)
保罗转变信仰后,传讲耶稣是神的儿子。(使徒行传9:20)
耶稣说,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约翰福音5:25)
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信奉神儿子的名。(约翰一书5:13)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祂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凡认耶稣是神的儿子,神就住在祂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约翰一书4:15)
别的地方也有(如马太福音8:29;27:40,43,54;马可福音1:1;3:11;15:39;路加福音8:28;约翰福音9:35;10:36;11:4,27;19:7;罗马书1:4;哥林多后书1:19;加拉太书2;20;以弗所书4:13;希伯来书4:14;6:6;7:3;10:29;约翰一书3:8;5:10;启示录2:18)。
还有许多地方,耶和华称耶稣为祂的儿子,耶稣称耶和华神为祂的父,如:
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9-27)
还有很多其它例子;在大卫的诗篇中: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当以嘴亲子,恐怕他发怒,你们便在道中灭亡。因为他的怒气快要发作。凡投靠他的,都是有福的,(诗篇2:7,12)。
从上述经文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凡想成为真正的基督徒并被基督拯救之人,都当信耶稣是永生神的儿子。凡不信这一点,而只信祂是玛利亚的儿子之人,会在他们的脑中种下关于祂的各样观念,都是些用来诅咒和摧毁救赎的观念(对此,参看90,94,102节)。这类人会说出犹太人那样的话:
他们用荆棘编的冠冕取代王冠,戴在祂的头上,还给醋给祂喝,并大叫,如果你是神的儿子,就从十字架上下来。(马太福音27:29,34,40)
或如魔鬼撒旦说:
如果你是神的儿子,可以吩咐这些石头变成食物,或如果你是神的儿子,可以跳下去。(马太福音4:3,6)
这种人亵渎主的教会和圣殿,使其成为贼窝。敬拜主如同敬拜穆罕默德,不将真正的基督教(即对主的敬拜)与自然主义区别开来者就是这些人。他们好比一些人驾着马车行驶在薄冰上,冰面破裂,他们掉进窟窿,他们以及他们的马和马车都淹没在冰水中。他们还好比一些人用蒲草和芦苇编织一艘船,涂上沥青将其粘合起来,然后坐上船驶向大海,但柏油的粘性被破坏,他们被海水呛到、淹没,最终葬身海底。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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