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2.本章前面部分(TCR 336-339节)说明,得救的信仰是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但问题是,信祂的第一个原则是什么呢?答案是:承认祂是神的儿子。这是主降世时所揭示并宣告的第一个原则。因为除非人们首先承认祂是神的儿子,因而是来自神的神,否则祂自己和使徒们在祂之后传扬信祂是徒劳的。现在的情况有点类似:那些出于自我,也就是说,只出于外在人或属世人来思考的人对自己说:“耶和华神怎么可能生一个儿子,一个人怎么可能成为神呢?”因此,有必要从圣言来确认并确立信仰的这第一个原则。为此,引用以下经文;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必称为圣,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5)
马太福音:
耶稣受洗时,有声音从天上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马太福音3:16, 17; 马可福音1:10, 11; 路加福音3:21, 22)
又:
当耶稣变了形像时,又有声音从天上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马太福音17:5; 马可福音9:7; 路加福音9:35)
又:
耶稣问门徒,说,人们说我是谁?彼得回答,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耶稣说,巴约拿的儿子西门,你是有福的。我告诉你,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马太福音16:13-18)
主说,祂要把祂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也就是说,建造在“祂是神的儿子”这一真理和承认上;因为“磐石”表示真理,也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此,教会不存在于那些不承认“祂是神的儿子”这一真理的人中间;这就是为何前面说,这是对耶稣基督的信仰的第一个原则,因而是在起源上的信仰。约翰福音:
施洗约翰看见了,就证明这是神的儿子。(约翰福音1:34)
又:
门徒拿但业对耶稣说,你是神的儿子;你是以色列的王。(约翰福音1:49)
又:
十二个门徒说,我们已经相信,你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约翰福音6:69)
又:
祂被称为神的独生子,从父生的在父怀里的独生子。(约翰福音1:14, 18; 3:16)
马太福音:
耶稣亲自在大祭司面前承认,祂是神的儿子。(马太福音26:63, 64; 27:43; 马可福音14:61, 62; 路加福音22:70)
又:
在船上的人来拜耶稣,说,你真是神的儿子。(马太福音14:33)
使徒行传:
想受洗的太监对腓利说,我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使徒行传8:37)
又:
保罗转变信仰后,传扬基督,说祂是神的儿子。(使徒行传9:20)
约翰福音:
耶稣说,时候将到,就是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的时候。(约翰福音5:25)
又:
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又: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约翰一书: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信神儿子的名。(约翰一书5:13)
又: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祂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又:
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祂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约翰一书4:15)
也可参看其它地方(如马太福音8:29; 27:40, 43, 54; 马可福音1:1; 3:11; 15:39; 路加福音8:28; 约翰福音9:35; 10:36; 11:4, 27; 19:7; 罗马书1:4; 哥林多后书1:19; 加拉太书2:20; 以弗所书4:13; 希伯来书4:14; 6:6; 7:3; 10:29; 约翰一书3:8; 5:10; 启示录2:18)。还有许多经文,在那里,耶和华称祂为“儿子”,祂称耶和华神为祂的父,如在这段经文中:
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叫众人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9-27)
在其它许多经文中也是如此,包括大卫诗篇: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当亲吻儿子,免得祂发怒,你们就在路中灭亡,因为祂的怒气快要发作。凡投靠祂的,都是有福的。(诗篇2:7, 12)
从这些经文中可以得出这个结论:凡想成为真正的基督徒并被基督拯救的人,都应当相信,耶稣是永生神的儿子。不相信这一点,只相信祂是马利亚之子的人,会在自己的心智中植入关于祂的各种观念,这些观念都是对救赎有害的、具有毁灭性的(对此,参看TCR 92, 94, 102节)。论到这些人,可以像论到犹太人一样:
他们把荆棘的冠冕,而不是冠冕,戴在祂头上,还给祂醋喝,并大叫,你如果是神的儿子,就从十字架上下来吧。(马太福音27:29, 34, 40)或像论到魔鬼,试探者一样,他说:
你若是神的儿子,可以吩咐这些石头变成食物,或你若是神的儿子,可以跳下去。(马太福音4:3, 6)
这些人亵渎祂的教会和圣殿,使它成为贼窝。他们就是那些把对基督的敬拜变得像对穆罕默德的敬拜一样,不区分真正的基督教,即对主的敬拜,和自然主义的人。他们可以比作那些在薄冰上乘坐马车或长途汽车旅行的人,他们下面的薄冰破裂,他们就沉下去;所有的人、马和车都被淹没在冰冷的水中。他们也可以比作那些用芦苇和灯心草造小船的人,他们给小船涂上柏油,把它粘起来,然后乘船出海;但在海上,柏油的粘性被破坏,他们被海水呛到、吞没,埋在深海中。
1136.“一时之间你的审判就来到了”表示他们通过最后的审判而彻底毁灭。这从“一时之间”的含义清楚可知,“一时之间”是指突然,在此是指完全,因而当论及毁灭时,是指彻底;因为时,跟日、年和总体上所有的时间一样,表示状态(参看AE 194, 488,673, 875节)。此处“时”表示通过最后的审判而毁灭的状态;用来标明连续的持续时间的数字表示状态的品质;因此,当经上说“一时之间”时,它表示突然的一切。它表示突然的一切,这一点从下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属于巴比伦的一切都作为她灭亡的“货物”而被列出来。“你的审判来到了”表示通过最后的审判毁灭,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被称为圣治律法的秩序律法如下:
(1)人应只感觉、感知,从而知道生命在他里面,也就是说,他出于自己思考和意愿,从而说话和行动;但他仍应承认并相信,他所思所说的真理,和他所愿所行的良善都来自神,因而好像来自他自己。
(2)人应做他出于自由照着理智所做的事,然而仍应承认并相信,他所拥有的真自由来自神;这同样适用于他的真理智,就本身而言,这真理智被称为理性。
(3)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思考和说出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人自己,而是来自神;出于自由思考和说出虚假,意愿和实行邪恶,不是来自人自己,而是来自地狱;然而,是以这种方式,虽然虚假和邪恶来自地狱,但自由本身,就本身而言,以及思考、意愿、说话和实行的能力本身,就本身而言,都来自神
(4)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因为别人的一切强迫都会夺走自由,但人应该自我强迫,因为自我强迫就是出于自由行动。
(5)人出于自己里面的感觉和感知,并不知道良善和真理是如何从神流入的,也不知道邪恶和虚假是如何从地狱流入的;他看不见圣治是如何运作,以支持良善反对邪恶的;他若知道,就不会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貌似出于自己行动;对他来说,知道并承认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这些事物就足够了。
(6)人不能靠外在方法被改造,而要靠内在方法被改造;外在方法是指神迹和异象,以及恐惧和惩罚;内在方法是指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以及仰望主。因为这些方法通过内在途径进入,并移除居于里面的邪恶和虚假,而外在方法通过外在途径进入,不会移除邪恶和虚假,而是会把它们关在里面。尽管如此,只要人以前通过内在方法被改造过,他就可以通过外在方法进一步被改造;但没有被改造的人只是被外在方法(即恐惧和惩罚)阻止不去说和做他所思所愿的邪恶和虚假。
(7)只有人能被保持在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中,直到生命结束,神才允许他进入它们;事实上,他继续邪恶,也好过他先良善,然后又邪恶,因为这样他就成了亵渎。这就是邪恶被许可的主要原因。
(8)神不断使人退出邪恶,只要人出于自由愿意退出。人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神就在何等程度上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但人不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神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能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因为人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神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他不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自己行有邪恶在里面的良善。
(9)神并非不用方法,或直接要么从祂自己那里,要么通过天使教导人真理,而是通过圣言,讲道,阅读,与他人的交谈和交流,因而通过他自己对这些事的思考来教导的。那时,人照着他出于功用而对真理的情感被光照;否则,人不能貌似出于自己行动。
(10)当显赫和财富使人误入歧途时,正是他出于自己的谨慎将自己引入显赫和财富;因为按照圣治,人只被引入那些不会使人误入歧途,而是对永生有用的事物中;事实上,圣治在人身上的一切运作都着眼于永恒,因为作为神、使人为人的生命是永生,或说是永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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