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1.若认为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而是神随心所欲地拯救或诅咒祂所乐意的任何人,那会让沦丧之人可以名正言顺地指控神缺乏慈悲与怜悯、甚至残忍。事实上,这等于否认神是神,并断言神在圣言中所说的话毫无意义,祂的诫命无关紧要,或微不足道。
此外,若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那他也可以控诉神违犯了祂在西奈山上用自己的手指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圣约。
从主的话(约翰福音14:21-24)明显可知,神不能不去拯救那些照祂诫命生活并信靠祂的人。事实上,凡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之人若能认真思考:神既始终与人同在、赋予他生命,以及去理解和爱的能力,那祂必然爱人,并通过祂的爱将自己联结于那些过着良善生活、持守正确信仰之人,那他会对此深信不疑。神已将这一点铭刻在每个人、每个生物之中。一个父亲或母亲会不认他们的孩子吗?鸟会不认它的幼雏,兽会不认它的幼崽吗?连老虎、豹子和毒蛇都不会如此。对神而言,有差别的行为会违背祂所在并照之行事的秩序,也违背祂通过创世而施加于人的秩序。就象诅咒一个过着良善生活并持守正确信仰之人对神来说是不可能的,反过来也一样,拯救一个过着邪恶生活并因此持守错误信仰之人对神来说也是不可能的。
第二种情形同样违背秩序,因此违背神的全能,这全能唯有在公义的道路上才能前行,公义的律法就是不变的真理。因为主说: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凡对神的本质与人的自由意愿有所了解的人,都能领悟这一点。例如,亚当有吃生命树的果子或善恶知识树的果子的自由。如果他只吃生命树的果子,神会将他赶出园子吗?我不这样认为。但是,如果他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后,神还会留他在园子吗?我也不这样认为。同样,我难以想象神会将已被接收进天堂的天使投入地狱,也不承认被判为魔鬼之人会进入天堂。对神而言,这些事情都不可能,哪怕利用祂自己的全能。关于这些,可参看神性全能相关章节(49-70节)。
435.“牙齿像狮子的牙齿”表对他们来说,感官事物,也就是属世人生命的最末端看似有能力掌管一切事物。 “牙齿”表示属世人生命的最末端,也就是所谓的感官事物(对此,参看424节)。感官事物分为两类,一类属于意愿,另一类属于认知或理解力;意愿的感官事物由“女人的头发”来表示(434节);认知或理解力的感官事物由“牙齿”来表示;后者,或也可说,通过确认而陷入虚假的感官人觉得自己有能力掌管一切事物,以致他们不可能被征服;因此,表示感官事物的“蝗虫的牙齿”像“狮子的牙齿”,因为“狮子”表示能力(241节)。“牙齿”表示人生命的末端,也就是所谓的感官事物,这些感官事物若脱离心智的内层,就会陷入纯粹的虚假,并向真理施暴,甚至摧毁它们。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的灵魂,我躺卧在狮子中间,他们的牙齿是枪、箭。(诗篇57:4)
神啊,求你敲碎他们口中的牙,求你敲掉少壮狮子的大牙。(诗篇58:6)
有一民族上来侵犯我的地,很强盛,它的牙齿如狮子的牙齿,它有母狮的大牙。(约珥书1:6)
耶和华啊,你敲碎了不敬者的牙齿。(诗篇3:7)
兽从海中上来,甚是可怕,极其强壮,有大铁牙,吞吃嚼碎。(但以理书7:3,7)
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祂没有把我们当猎物交给他们的牙齿。(诗篇124:6)
由于感官人看不见在自己光中的任何真理,对一切事都推理和争论事情是否如此;还由于地狱中的这些争论在外面听上去就像磨牙声,其本身乃是真理和虚假的冲突,故明显可知“磨牙”(马太福音8:12; 13:42, 50; 22:13; 24:51; 25:30;路加福音13:28)是什么意思;并且在某种程度上知道“咬牙切齿”(约伯记16:9;诗篇35:15-16; 37:12; 112:10;弥迦书3:5;耶利米哀歌2:16)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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