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I.信仰的概要和实质是,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被主拯救
340.每一个基督徒,以及每一个拥有宗教信仰和健全理性的人都承认,人是为永生而被创造的,每个人都可以承受永生,只要他照着圣言规定的救赎方式生活。然而,救赎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但它们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与良好地生活和正确地相信有关,因而与仁爱和信仰有关,因为良好地生活就是仁爱,正确地相信就是信仰。这两种普遍的救赎方式(即仁爱和信仰)不仅在圣言中被规定,而且也被命令。由此可知,通过它们,人可以凭主所植入并赋予他的能力为自己获得永生。人越使用这种能力,同时仰望神,神就越增加这种能力,直到祂将属世仁爱的一切都转化为属灵仁爱,将属世信仰的一切都转化为属灵信仰;通过这种方式,神使死的仁爱和信仰变成活的,使人自己也变成活的。
有两样事物必须先共存,然后才能说人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在教会,这两者被称为内在人和外在人。当内在人意愿良善,外在人实行良善时,这两者就成为一体;外在人从内在人那里行动,内在人通过外在人行动;通过这种方式,人从神那里行动,神通过人行动。但另一方面,如果内在人意愿邪恶,而外在人实行良善,那么两者都从地狱行动,因为这个人的意愿来自地狱,他的行为是虚伪的;他那地狱的意愿就像草丛中的蛇,或花中的虫子一样潜藏在他的一切虚伪行为里面。
如果一个人知道有一个内在人和一个外在人,也知道它们是什么,两者既能实际上行如一体,也能表面上行如一体,还知道死后内在人仍活着,而外在人被埋葬,那么他就会接触到天堂和世界的大量奥秘。为了良善的目的而在自己里面将两者(内在人和外在人)结合起来的人会永远快乐;而将它们分离的人,尤其为了邪恶的目的而将它们结合起来的人,则永远不快乐。
983.启16:9.“人被大热所烤”表示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这从“大热”的含义清楚可知,“大热”是指对歪曲和对虚假的欲望,因而是指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参看AE 481节)。这些话论及那些处于与生活良善分离之信的人,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启16:2)的人就是指他们。这些人因将信与教会的真正本质,即生活的良善分离,从而把它排除在得救的手段之外,故只能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那些把遵照主诫命的生活抛到一边的人就消灭了圣言的一切,因为圣言的一切都是生活的戒律或训词。信之戒律或训词,也就是圣言的真理,教导生活。
(关于第六诫续)
婚姻是天堂,通奸是地狱,这一点最好从它们的起源来看。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是主对教会的爱,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教会凭该婚姻而为教会,无论总体还是具体。具体的教会就是一个拥有教会在里面的人。由此清楚可知,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不过,还要告知这种结合如何能成为起源。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良善来自主,真理与人同在,被称为天上婚姻的结合由此而来;真正的婚姻之爱就从天上的婚姻而存在于处于与主的这种结合的两个婚姻伴侣之间。由此明显可知,首先,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存在于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之人里面。由于这种结合是相互的,所以主说:
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这种结合或这种婚姻自创造时就是如此建立的。男人被造为对真理的理解,女人被造为对良善的情感;因此,男人是真理,女人是良善。当同男人在一起的对真理的理解与同女人在一起的对良善的情感构成一体时,两个心智就有合而为一的结合。这种结合就是属灵的婚姻,婚姻之爱便从该婚姻降下来。因为当两个心智如此结合,以至于成为一个心智时,它们之间就有爱;当这爱,也就是属灵婚姻的爱降至身体时,它就变成属世婚姻的爱。每个人若愿意,都能很清楚地感知到,情况就是这样。一对在心智上从内层相互和互惠地相爱的婚姻伴侣,也在身体上如此相爱。众所周知,一切爱都从心智的情感降至身体,没有这种起源,爱就不存在。
由于婚姻之爱的起源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天堂,所以很明显,通奸之爱的起源是邪恶与虚假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地狱。天堂之所以是婚姻,是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地狱之所以是通奸,是因为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处于邪恶与虚假的婚姻。由此可知,婚姻和通奸就像天堂和地狱那样彼此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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