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I.信仰的概要和实质是,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被主拯救
340.每一个基督徒,以及每一个拥有宗教信仰和健全理性的人都承认,人是为永生而被创造的,每个人都可以承受永生,只要他照着圣言规定的救赎方式生活。然而,救赎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但它们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与良好地生活和正确地相信有关,因而与仁爱和信仰有关,因为良好地生活就是仁爱,正确地相信就是信仰。这两种普遍的救赎方式(即仁爱和信仰)不仅在圣言中被规定,而且也被命令。由此可知,通过它们,人可以凭主所植入并赋予他的能力为自己获得永生。人越使用这种能力,同时仰望神,神就越增加这种能力,直到祂将属世仁爱的一切都转化为属灵仁爱,将属世信仰的一切都转化为属灵信仰;通过这种方式,神使死的仁爱和信仰变成活的,使人自己也变成活的。
有两样事物必须先共存,然后才能说人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在教会,这两者被称为内在人和外在人。当内在人意愿良善,外在人实行良善时,这两者就成为一体;外在人从内在人那里行动,内在人通过外在人行动;通过这种方式,人从神那里行动,神通过人行动。但另一方面,如果内在人意愿邪恶,而外在人实行良善,那么两者都从地狱行动,因为这个人的意愿来自地狱,他的行为是虚伪的;他那地狱的意愿就像草丛中的蛇,或花中的虫子一样潜藏在他的一切虚伪行为里面。
如果一个人知道有一个内在人和一个外在人,也知道它们是什么,两者既能实际上行如一体,也能表面上行如一体,还知道死后内在人仍活着,而外在人被埋葬,那么他就会接触到天堂和世界的大量奥秘。为了良善的目的而在自己里面将两者(内在人和外在人)结合起来的人会永远快乐;而将它们分离的人,尤其为了邪恶的目的而将它们结合起来的人,则永远不快乐。
522.“因水变苦”表示因为圣言的真理被歪曲了。这从“水”、“变苦”和“苦”的含义清楚可知:江河和泉源里的“水”是指理解的真理和教义的真理(对此,参看AE 518a节);“变苦”和“苦”是指因真理与邪恶之虚假的混杂而被歪曲之物,因为“苦”在此是指苦艾的苦,而“苦艾”因其苦味而表示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因而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对此,参看AE 519节)。在圣言中,“苦”表示令人不快乐的东西;不过,苦艾的苦表示一种不快乐,苦胆的苦表示另一种不快乐,毒芹或毒菜表示又一种不快乐,未成熟水果的苦又表示一种不快乐,既非菜蔬、也非水果的苦表示又一种不快乐;后者表示由各种原因造成的一种心灵悲伤和焦虑。
这清楚表明,以下经文中的“苦”表示什么。以赛亚书:
祸归于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祸归于喝酒的勇士,有力量调烈酒的人。(以赛亚书5:20, 22)
同一先知书:
新酒悲哀,葡萄树凋残,心中的一切欢喜都叹息。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 喝烈酒的,必以为苦。(以赛亚书24:7, 9)
摩西五经:
到了玛拉,他们不能喝水,因为水苦,这水被丢在水里的木头医治了。(出埃及记15:23–25)
出埃及记:
逾越节的时候,他们吃无酵饼和苦菜。(出埃及记12:8; 民数记9:11)
民数记:
要把咒诅的水给被丈夫指控犯通奸的妻子,若她有罪,这些水就会在她里面变苦,她的肚腹发胀,她的大腿消瘦。(民数记5:12–29)
启示录:
先知按照吩咐所吃的小书卷在他口中甜如蜜,但肚子却因它发苦。(启示录10:9–10)
其它地方也一样。但此处在经上说“因水变苦,就有许多人死于这些水”的地方,所指的是苦艾的苦,刚才解释了这种苦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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