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0.人为永生而被造,人人都能承受永生,只要他照着圣言中所指示的得救之法去生活。每个基督徒,甚至拥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的非基督徒都会认同这一观点。得救的方法有很多,但每一种方法都涉及良善的生活和正确的信仰,就是仁与信;因为仁就是活出良善的生活,信就是持守正确的信仰。这两个普遍原则不仅在圣言中作为得救之法而规定给人类,而且还作为戒律实际地施加给他们。由此可知,藉着它们,人能凭借被神植入在他里面并赋予他的力量来确保获得他的永生;人越是运用这力量,同时倚靠神,神就越会坚固它,并将属世仁爱的方方面面都转为属灵仁爱,将属世之信的方方面面转为属灵之信。神就这样使死的仁和死的信活过来,同时也使这个人活过来。
在人能称得上“过良善生活、持正确信仰”之前,有两样事物必须共存:在教会中,这二者被称为内在人和外在人。当内在人意愿良善,外在人行出良善时,这二者就成为一体,外在人受内在人驱使,内在人通过外在人行动。人也是这样受神的驱使,神通过他行动。另一方面,倘若内在人意愿邪恶,而外在人行为良善,那么二者皆通过地狱行动,因为此人的意愿来自地狱,其行为是伪善。一切伪善的行为都有其地狱般的欲望潜伏于其中,就象一条蛇潜伏于草丛或一条虫藏于花蕾中。
人若知道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存在,也知道它们是什么,并且知道这二者能行如一体,而且能明显行如一体,还知道死后内在人仍活着,而外在人则被埋葬,那他就可能拥有丰富的天堂与尘世的奥秘。人若将这二者(内在人与外在人)结合于良善之中,就会永远幸福;反之,人若将这二者分割开来,甚至将它们结合于邪恶之中,则会永远悲惨。
322.“有权柄赐给他们,杀害地上四分之一部分的人”表摧毁教会的一切良善。由于“死”表示人的属灵生命的灭绝,“阴府”(或地狱)表示诅咒,故可知“杀害”在此表示摧毁人灵魂的生命;而灵魂的生命就是属灵的生命;“地上四分之一部分”表示教会的一切良善;“地”是指教会(285节)。若不知道圣言中的数字表示什么,谁也不知道“四分之一部分”是指一切良善。在圣言中,数字“二”和“四”论及良善,并表示良善;而数字“三”和“六”论及真理,并表示真理;因此,“四分之一部分”或简单的“四分之一”表示一切良善;而“三分之一部分”或简单的“三分之一”则表示一切真理;故“杀害地上四分之一部分的人”在此表示摧毁教会的一切良善。显然,坐在灰色马上的那位并没有被赐予权柄去杀害地上四分之一部分的居民。
另外,在圣言中,“四”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四”具有这些含义,这一点可从圣言得到确证;如“四个活物或基路伯”(以西结书1,3,4章;启示录4章);“两座铜山之间的四辆马车”(撒迦利亚书6章);“四个角”(撒迦利亚书1:18);“祭坛的四个拐角”(出埃及记27:1-8;启示录9:13);“站在地的四个角落,执掌着地上四风的四位天使”(启示录7:1;马太福音24:31);“追讨罪恶直到第三、四代”(民数记14:18);以及其它地方的“第三、四代”。可以说,由圣言中的这些以及其它经文就能证实,“四”论及良善,并表示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不过,如果不对这些经文作出冗长的解释,这层含义就无法显明,故只是提一下“四”和“四分之一部分”在天堂并非表示别的就足以了。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