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4

34.神性的无限在人

34.神性的无限在人里面如同在自己的形像中。这从圣言中明显可知,我们在那里读到:
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祂的形像造男造女。(创世记1:26,27)
由此可知,人是能接受神的器官,并且作为一个器官,它的性能取决于它的接受能力。人的心智使得人成为人,并决定了他在何等程度上成为人,它照着这三个层级被划分为三个区域。最高层天堂的天使所在的属天区域在第一层;中间天堂的天使所在的属灵区域在第二层;最低层天堂的天使所在的属世区域在第三层。
照着这三个层级被划分的人的心智是神性流注的容器。然而,神性流注不会超出人预备道路或打开门的程度。若人预备道路或打开门的程度达到最高层或属天层,那他就真正成为神的形像了,死后会成为最高层天堂的天使。但若他预备道路或打开门的程度只达到中间层或属灵层,他也会成为神的形像,但不那么完美,死后会成为中层天堂的天使。但若人预备道路或打开门的程度仅达到最低层或属世层,那么如果他真正虔诚地承认并敬拜神,那他会在最低程度上成为神的形像,死后成为最低层天堂的天使。
然而,若他不承认神,不真正虔诚地敬拜祂,他就脱去了神的形像,变得象动物,只享有理解因而说话的能力。然后,若他关闭与属天的最高层相对应的最高属世层,那么他的爱变得象地上的走兽。若他关闭了与中间属灵层相对应的中间属世层,他的爱就变得象狐狸,其理解力视觉变得象夜鸟。但是,若他也关闭了最低的属世层的属灵部分,他的爱就变得象野兽,其对真理的理解力变得象条鱼。
神性生命通过来自天使天堂的太阳的流注驱使人类行动,它好比世间太阳之光照射透明物体。在最高层接受生命的方式就象光射入钻石;在第二层接受生命的方式就象光射入水晶;在最低层接受生命的方式则好比光射入玻璃或透明膜。但是,若最低层的属灵部分完全关闭,也就是否认神、敬拜撒旦时的情形,从神接受生命的方式就象光落到世上的黑色或不透明的物体上,如腐烂的木头、或沼泽地、或粪堆等等。这时,人就变成属灵的死尸。

诠释启示录 #1045

1045.“手拿盛满

1045.“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表示从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中获得教义。这从“杯”、“可憎之物”和“淫乱污秽”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来自地狱的虚假,因为“杯”与“酒”具有相同的含义,“酒”表示来自天堂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参看AE 887, 960a,b, 1022节)。由于“杯”表示真理或虚假,而每个教会的教义都要么属于真理,要么属于虚假,因为教会的一切真理或虚假都包含在教义中,所以“杯”也表示教义,“金杯”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之教义。

如在耶利米书:

巴比伦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耶利米书51:7)

出于经上说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那样的原因,也就是说,出于外在上的表象,它被称为“金杯”;然而,它在内在上就像“盛满了可憎之物和污秽”的杯子。因为这就像主对文士和法利赛人所说关于外在和内在的话:

你们这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们又好像粉白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马太福音23:25–27)

“可憎之物”是指对良善的亵渎(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淫乱污秽”是指对真理的亵渎。因为“淫乱”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它的“污秽”表示亵渎。

至于“可憎之物”所表示的亵渎,它们是对教会圣物的扭曲,因而是将教会的良善转变为邪恶,将教会的真理转变为虚假。它们被称为“可憎之物”,因为天使憎恶它们;事实上,只要它们是源于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教会圣物,它们就会升入天堂;但只要它们被用于邪恶,从而被亵渎,它们就会携带隐藏在里面的地狱之物。因此,它们被感觉为死物,其中曾有一个活的灵魂;这就是为何天堂厌恶和憎恨它们。

这就是在圣言中,“可憎之物或可憎之事”的含义,这一点从以西结书对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的描述明显看出来:

她拿了给她作妆饰的衣服,为自己做成各种颜色的丘坛,在其上行淫;她拿了给她的金银器皿,为自己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她把给她的油、香、饼、细面和蜂蜜制成安息之气;他们将自己的儿女献为祭;她先是在埃及行淫,后来与亚述人行淫,最后与迦勒底人行淫。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在那里被称为可憎之事的几件事。(以西结书16:2–63)

所有这些事物都表示对圣言、教会和敬拜的亵渎。在要么讲述,要么提及可憎之事或可憎之物的其它经文中,也是如此(如耶利米书7:9, 10; 16:18; 32:35; 以西结书5:11; 7:19, 20; 8:6–18; 11:21; 14:6; 20:7, 8; 申命记7:25, 26; 12:31; 18:9, 10; 马太福音24:15; 马可福音13:14; 但以理书9:27; 11:31;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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