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39

339.我们之所以必

339.我们之所以必须相信或信仰神,救主耶稣基督,其原因在于,这是信一位可见的神,祂里面有一位不可见的神;对一位既是人,同时也是神的可见之神的信会深入人心。因为信本质上是属灵的,但形式上是属世的。因此,对人而言,这样的信能变得属灵-属世,因为一切属灵之物必须在属世之物中被接受,以便对人有价值。纯粹属灵之物确实能进入人内,但不被接受。这好比以太流入流出,却不产生任何效果。若要产生效果,它必须被被感知并接受,这两个过程(即感知和接受)是在人的心智中进行的,并且除非在属世层面,否则这样的过程无法在人内发生。另一方面,纯属世之信,也就是缺乏属灵实质的信,并非信,只不过是坚定的信念或确信的知识而已。坚定的信念表面上酷似信,但缺乏内在的灵性,故无助于救恩。这就是所有否认主之人身的神性之人的信;这也是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的信,这两派信徒拒绝主的神性。信若不指向一个目标算什么呢?它岂不象是凝望整个宇宙,而视线却仿佛落入虚空,因而化为乌有?它还好比鸟儿越过大气层飞入太空,在那里仿佛在真空中那样死亡。这信停留在人心智内的时间就象风停留在风神过堂里的时间,或光停留在流星里的时间。它出现时就象拖着长尾巴的慧星,但也象慧星一样划过和消失。
总之,信一位不可见的神事实上是盲信,因为人的心智无法见到它的神;这信之光由于不是属灵-属世的,故是虚假的光。这光类似萤火虫的光,或夜间在沼泽或硫磺地所看到的光,或朽木发出的光。无物从这光所出,除了纯粹的幻想,这幻想使表象看似真实,其实它们不是真的。信一位不可见的神只会发出这种光;尤其当人思想神是一个灵,并认为灵就象以太时,更是如此。除了使人象看以太那样看待神外,这信还能有什么后果?所以,他在宇宙中寻找神,由于在那里找不到祂,故相信自然就是神。这就是当今盛行的自然崇拜的源头。主说过:
从来没有人听见过父的声音,也没有见过祂的形像。(约翰福音5:37)
并且,从来没有人看见神,除了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显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从来没有人看见过父,除了与父同在的那位,祂见过父。(约翰福音14:6)
还有:
若非借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还进一步说:
人若看见并认识祂,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等)
然而,信主神,救主就不同了。由于祂既是神,也是人,能被靠近,也能用心灵的眼睛被看到,所以这信不是没有目标,而是有一个目标,它从这目标发出,并朝向这一目标;一旦被接受,它就会存留。这就好比一个人见过皇帝或国王后,每当他回想起他们的时候,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他们的音容相貌。信所赋予的视野就象看见一朵闪光的云,其中有一位天使召唤这人到他那里去,以便他能被提升到天堂。这就是主向那些信祂之人显现的方式,祂靠近每个个体,直到他认识并承认祂。只要他知道并遵守祂的诫命,即避开邪恶,行出善行,这一切就会发生;最后,祂会来到他的家,连同祂里面的父一起与他同居住,如约翰福音的这段经文所应许的:
耶稣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上述内容是当着主的十二个门徒的面写的,我在写这一切的时候,主差遣他们到我这里来。

揭秘启示录 #940

940.启22:5.

940.启22:5.“那里不再有黑夜,他们也不需要灯、日光,因为主神给他们光”表新耶路撒冷不会有任何信之虚假,那里的人对神的认知不再出于来自他们自己的聪明和由骄傲所产生的荣耀的属世之光,他们将处于唯独来自主出于圣言的属灵之光。“那里不再有黑夜”与前面的(21:25)所表相同,那里有这些话:
城门白昼总不关闭,在那里原没有黑夜。(启示录21:25)
这句话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源于爱之良善的真理之人不断被接进新耶路撒冷,因为那里没有任何信之虚假(922节)。“他们也不需要灯、日光,因为主神给他们光”也与前面的(21:23)所表相同,那里有这些话:
那城不需要日月照耀它,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这句话表示新教会之人将不会陷入自我之爱和自己的聪明,因而不会单单处于属世之光,还将处于唯独来自主出于圣言神性真理的属灵之光(919节)。不过,此处说的是“灯”,以取代那里的“月”;又说“日光”,以取代那里的“日”;“月”和“灯”一样,表示出于人自己的聪明的属世之光;“日光”表示源于由骄傲所产生的荣耀的属世之光。
不过,有必要用几句话解释一下何为出于由骄傲所产生的荣耀的属世之光。属世之光既可源于由骄傲所产生的荣耀,也可源于并非由骄傲所产生的荣耀。那些陷入自我之爱,因而陷入各种邪恶的人就拥有源于由骄傲所产生的荣耀的光;他们不行这些邪恶,乃因害怕丧失名声,即便因为它们违背道德和公共利益而谴责它们,也不会将其视为罪。这些人便陷入源于由骄傲所产生的荣耀的属世之光,因为意愿中的自我之爱在理解或认知中变成了骄傲;出于自我之爱的骄傲甚至能将理解或认知提升到天堂之光。这光被赋予人,是为了使他能成为人,并能得以改造。我曾看见并听见许多最高等级的魔鬼,当听到并读到天使智慧的奥秘时,他们和天使自己一样理解它们;但是,一回到自己的爱,因而回到自己的骄傲,他们不仅丝毫不明白它们,还通过他们里面的虚假确认之光看到反面。而源于并非由骄傲所产生的荣耀的属世之光,则存在于那些以源于真正的对邻之爱的功用为快乐的人身上。他们的属世之光也是含有来自主的属灵之光的理性之光;他们身上的荣耀源于从天上所流入之光的光辉,而天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壮丽而和谐的,因为天上的一切功用都是辉煌的。出于这些功用、在这种人的思维观念中的愉悦就被感觉为荣耀。它通过意愿及其良善进入理解或认知及其真理,在后者里面变得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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