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9.我们之所以必须相信或信仰神,救主耶稣基督,其原因在于,这是信一位可见的神,祂里面有一位不可见的神;对一位既是人,同时也是神的可见之神的信会深入人心。因为信本质上是属灵的,但形式上是属世的。因此,对人而言,这样的信能变得属灵-属世,因为一切属灵之物必须在属世之物中被接受,以便对人有价值。纯粹属灵之物确实能进入人内,但不被接受。这好比以太流入流出,却不产生任何效果。若要产生效果,它必须被被感知并接受,这两个过程(即感知和接受)是在人的心智中进行的,并且除非在属世层面,否则这样的过程无法在人内发生。另一方面,纯属世之信,也就是缺乏属灵实质的信,并非信,只不过是坚定的信念或确信的知识而已。坚定的信念表面上酷似信,但缺乏内在的灵性,故无助于救恩。这就是所有否认主之人身的神性之人的信;这也是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的信,这两派信徒拒绝主的神性。信若不指向一个目标算什么呢?它岂不象是凝望整个宇宙,而视线却仿佛落入虚空,因而化为乌有?它还好比鸟儿越过大气层飞入太空,在那里仿佛在真空中那样死亡。这信停留在人心智内的时间就象风停留在风神过堂里的时间,或光停留在流星里的时间。它出现时就象拖着长尾巴的慧星,但也象慧星一样划过和消失。
总之,信一位不可见的神事实上是盲信,因为人的心智无法见到它的神;这信之光由于不是属灵-属世的,故是虚假的光。这光类似萤火虫的光,或夜间在沼泽或硫磺地所看到的光,或朽木发出的光。无物从这光所出,除了纯粹的幻想,这幻想使表象看似真实,其实它们不是真的。信一位不可见的神只会发出这种光;尤其当人思想神是一个灵,并认为灵就象以太时,更是如此。除了使人象看以太那样看待神外,这信还能有什么后果?所以,他在宇宙中寻找神,由于在那里找不到祂,故相信自然就是神。这就是当今盛行的自然崇拜的源头。主说过:
从来没有人听见过父的声音,也没有见过祂的形像。(约翰福音5:37)
并且,从来没有人看见神,除了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显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从来没有人看见过父,除了与父同在的那位,祂见过父。(约翰福音14:6)
还有:
若非借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还进一步说:
人若看见并认识祂,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等)
然而,信主神,救主就不同了。由于祂既是神,也是人,能被靠近,也能用心灵的眼睛被看到,所以这信不是没有目标,而是有一个目标,它从这目标发出,并朝向这一目标;一旦被接受,它就会存留。这就好比一个人见过皇帝或国王后,每当他回想起他们的时候,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他们的音容相貌。信所赋予的视野就象看见一朵闪光的云,其中有一位天使召唤这人到他那里去,以便他能被提升到天堂。这就是主向那些信祂之人显现的方式,祂靠近每个个体,直到他认识并承认祂。只要他知道并遵守祂的诫命,即避开邪恶,行出善行,这一切就会发生;最后,祂会来到他的家,连同祂里面的父一起与他同居住,如约翰福音的这段经文所应许的:
耶稣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上述内容是当着主的十二个门徒的面写的,我在写这一切的时候,主差遣他们到我这里来。
883.“祂要与人同住,他们要作祂的子民;祂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表主的结合,该结合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稍后会看到,“祂要与人同住”表示主与他们的结合;“他们要作祂的子民;神要亲自与他们同在”表示他们是主的,主是他们的;而且,“与人同住”表示结合,故表示他们将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否则结合是不可能实现的;这就是结合的性质,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就住在你们里面。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5)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 14:20)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披上人身,与生来就在祂里面、被称为父的神性合一,其目的都是为了与世人的结合;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我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我们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们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7:19, 21-22, 26)
由此明显可知,与主神性人身的结合是存在的,该结合是相互的,与被称为父的神性就是以这种方式,而非其它方式结合。
主还教导,结合是通过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实现的(约翰福音14:20-24; 15:7)。因此,这就是“祂要与人同住,他们要作祂的子民;祂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所表示的。在其它出现类似这些话的地方也一样(如耶利米书7:23;11:4;以西结书14:11;耶利米书24:7; 30:22;以西结书11:20; 36:28; 37:23, 27;撒迦利亚书8:8;出埃及记29:45)。
“要与人同住”之所以表示与他们的结合,是因为“住”表示出于爱的结合;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以及众天使在天上的居所明显看出来。天堂被划分为无数社群,并且彼此照着属于爱的情感,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而各不相同。每个社群构成一种情感,其中的居民照着这种情感种类的亲密和关系程度而分别居住,关系最亲密的人住在同一座房子里;因此,“同居”一词论到已婚配偶时,在灵义上表示通过爱结合。要知道,与主结合是一回事,主的临在又是另一回事;只有那些直接靠近主的人才被赐予结合,其他人有主的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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