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39

339.人们应当相信

339.人们应当相信,也就是信仰神救主耶稣基督,因为这是信一位可见的神,不可见的在祂里面;信一位可见的神,祂是人,同时是神,会进入一个人。信仰本质上是属灵的,形式上是属世的;因此,对人来说,这样的信仰就变成属灵-属世的。因为任何属灵之物若要在人那里成为某种事物,或成为一个实际,都必须在属世之物中有一个接受者,或被接受到属世之物中。裸露的属灵之物的确会进入人,但不会被接受;它就像以太流入流出不会产生任何效果,或说不影响他,为了产生一个效果或影响他,它必须在他的心智中被感知到,并且在被感知到之后必须被接受;这样的接受在人那里是不可能的,除非在他心智的属世层中。而另一方面,纯属世的信仰,或缺乏属灵本质的信仰,不是信仰,只是说服或知识。说服外在上类似于信仰;但由于它的内在里面没有任何灵性,所以它里面没有任何拯救。这就是所有否认主人身的神性之人的信仰;这就是阿里乌斯派的信仰,这也是苏西尼派的信仰,因为这两者都弃绝主的神性。不指向某个对象的信仰是什么呢?这就像一个人凝视太空或宇宙,在那里,视线可以说陷入虚空,并迷失;或像一只鸟飞出大气层,进入以太,在那里,它就像在真空中一样停止呼吸。这种信仰在人心智中的停留,可以比作风神翅膀上的风,或流星中的光。它像一颗长尾彗星一样出现,又像它一样划过并消失。

简言之,对一位不可见的神的信仰实际上是盲目的,因为人类心智看不见它的神;这种信仰的光因不是属灵-属世的,所以是虚假的光。这光就像萤火虫的光,或夜间在沼泽或硫磺地上看到的光,或烂木头的磷光。从这光中看到的一切,都是虚幻的,表面的东西被误以为是真实的;而事实上,它不是真实的。对一位不可见的神的信仰只在这样的光中发光,尤其当神被认为是一个灵,而灵被认为就像以太时。由此可推知,人看待神,就像看待以太一样;因此,他在宇宙中寻找神;当在那里找不到时,他就相信自然是宇宙的神。这就是今天唯物主义盛行的根源。主说:

从来没有人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还说: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说: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以及:

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此外:

人若看见并认识祂,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12)

然而,对主神救主的信仰就不同了,因为祂是神和人,能在思维上被靠近和看到。对祂的信仰不是不确定的,而是有一个对象,它从这个对象发出并指向这个对象。一旦被接受,它就是永久的;如当有人曾看见过一个皇帝或国王时,只要他想起这个皇帝或国王,他的形象就会出现。一个人看见这种信仰,就好像看见一朵亮云和云中间的一位天使,这位天使邀请这个人到他那里去,好叫他可以被提升到天堂。因此,主向那些拥有对祂的信仰之人显现;只要人认识并承认祂,也就是说,知道并遵守祂的诫命,即避恶行善,祂就会接近每个人。最后,主进入人的家,与在祂里面的父一起,在人那里作祂的住所,正如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耶稣说,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这些话是在主的十二使徒面前写的;我在写的时候,主差遣使徒到我这里来。


真实的基督教 #398

398.(2)良善和

398.(2)良善和真理。

(a)宇宙中所有处于神性秩序的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因为凡不与这两者有关的事物,都不能存在于天堂中或世界上。这是因为良善和真理这两者都从神发出,而一切事物都来自神。

(b)由此清楚可知,人有必要知道什么是良善和真理,两者如何彼此关注,又如何彼此结合;这种知识对教会之人来说尤其必要,因为正如天堂的一切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教会的一切也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因为天堂的良善和真理也是教会的良善和真理。

(c)按照神性秩序,良善和真理应结合,而不是分离,因此它们应为一,而不是二。因为它们从神发出时,是结合在一起的,在天堂也是结合在一起的,因此在教会必须结合在一起。在天堂,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被称为天堂的婚姻,因为那里的所有人都处于这种婚姻。因此,在圣言中,天堂被比作婚姻,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而天堂和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天堂和教会之所以被如此称呼,是因为那里的人以真理接受神性良善。

(d)天使所拥有的一切聪明和智慧都来自该婚姻,无一来自与真理分离的良善,或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教会之人也是如此。

(e)既然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就像一种婚姻,那么很明显,良善爱真理,真理反过来爱良善,各自都渴望与对方结合。没有这种爱和这种渴望的教会之人不在天堂的婚姻中;因此,教会还不在他里面,因为正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构成教会。

(f)良善多种多样。一般来说,有属灵良善和属世良善,这两者在真正的道德良善中结合在一起。正如良善有很多种,真理也有很多种,因为真理属于良善,是良善的形式。

(g)良善和真理怎样,邪恶和虚假在相反的意义上也怎样。也就是说,正如宇宙中所有符合神性秩序的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所有违反神性秩序的事物则都与邪恶和虚假有关。再者,正如良善喜欢与真理结合,真理喜欢与良善结合,邪恶则喜欢与虚假结合,虚假喜欢与邪恶结合。此外,正如一切聪明和智慧都是从良善和真理的结合中产生的,一切非理性或疯狂和愚蠢都是从邪恶和虚假的结合中产生的。从内层来看,邪恶和虚假的结合不是婚姻,而是通奸。

(h)既然邪恶和虚假是良善和真理的对立面,那么很明显,真理不能与邪恶结合,良善也不能与邪恶之虚假结合。如果真理与邪恶联结,那么它就不再是真理,而是虚假,因为它被歪曲了;如果良善与邪恶之虚假联结,那么它就不再是良善,而是邪恶,因为它被玷污了。但不是邪恶之虚假的虚假可以与良善联结。

(i)凡通过确认和生活而处于邪恶,由此处于虚假的人,都不能知道什么是良善和真理,因为他相信自己的邪恶是良善,因而相信自己的虚假是真理。而另一方面,凡通过确认和生活而处于良善,由此处于真理的人,都能知道什么是邪恶和虚假。这是因为一切良善及其真理本质上都是属天堂的,而一切邪恶及其虚假本质上都是属地狱的;属天堂的一切都在光明中,而属地狱的一切都在黑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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