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8.使徒们的信无非是信主耶稣基督,这一点从他们的书信明显可知,我仅从中引用以下内容:
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加拉太书2:20)
保罗对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20:21)
那人领保罗他们出来,说:“二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传16:30,31)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翰一书5:12,13)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称仁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耶稣基督之信,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加拉太书2:15,16)
因为他们的信是信耶稣基督,还因为信也来自祂,所以他们称其为“耶稣基督之信”,如刚才所引用的(加拉太书2:16),以及以下经文:
神的义,借着耶稣基督之信显明给一切已相信的人,为的是有耶稣之信的人称义。(罗马书3:22,26)
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立比书3:9)
他是守神诫命和耶稣之信的。(启示录14:12)
(保罗提及拯救是因为)信基督耶稣。(提摩太后书3:15)
在基督耶稣里,信通过爱才能功效。(加拉太书5:6)
由此可见保罗在教会中经常引用的以下说法是指哪种信:
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也就是说,它并非信父神,而是信祂的儿子,更不是信有序的三位神,信一个来自祂,另一个为了祂,第三个通过祂带来救恩。
当今教会认为,保罗在此所说的信是神性三个位格的信,因为十四个世纪期间,或自尼西亚会议以来的教会,都不承认其它的信,因而不知道别的,故以为这是唯一的信,再不可能有其它信。所以,在新约中,凡出现信这个词的地方,人们都以为是指这信,并且那里的一切都适用于这信;因此,唯一得救之信,也就是对神,救主之信已丧失了;结果,大量谬论和大量有违正常理性的悖论渗透到教会的教义中。因为每一个教导和指出通向天堂或救恩道路的教义都取决于信;由于如此多的谬论和悖论渗透到信中,如前所述,故他们被迫宣布以下信条:理解力必须服从信。不过,由于按照保罗的说法(罗马书3:28),信这个术语不是指信父神,而信祂的儿子;律法的行为在那里不是指十诫律法的行为,而是指摩西为犹太人所制定的律法行为(这一点从那里的后续章节,以及保罗写给加拉太人的书信2:14,15中的内容清楚可知),现今之信的基石已坍塌,随同它倒下的还有建立在它上面的神殿,就象房子沉入地下,只剩下房顶露在地面上。
1119.“也要怎样给她折磨悲哀”表示他们就有多少地狱的惩罚和荒凉。这从“折磨”和“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折磨”是指地狱的惩罚;“悲哀”是指荒凉,这种荒凉在于他们不再拥有任何真理和良善,只有虚假和邪恶。经上之所以说“她怎样荣耀自己,怎样奢华生活,也要怎样给她折磨悲哀”,是因为一切折磨或地狱的惩罚,都完全对应于这些人所处的邪恶。因此,那些过分荣耀自己,以对统治天堂和教会的爱为快乐,并为了这种荣耀及其快乐而扭曲了属于圣言的天堂和教会的良善之人,其命运就在一个折磨更严重的地狱中。而那些没有那么过分地荣耀自己,也没有那么过分地以这种荣耀为快乐的人,其命运在一个较温和的地狱中;那些没有荣耀自己,从而没有扭曲来自圣言的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只是要么出于无知,要么出于说服而简单地服从它们的人,其命运不在地狱;那些没有参与统治的人,尤其那些仰望主,对真理有某种情感的人,其命运在天堂,他们在那里被天使教导。由此可见,此处,就是论述巴比伦的地方,所指的,只是那些为了自我、出于对统治的爱之快乐行使统治权的人。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神是人,主就是那人,这一点从天堂里和天堂之下的一切事物清楚看出来。在天堂里,从主发出的一切,在最大事物和最小事物上都要么处于人的形式,要么与人的形式有关;整个天堂都处于人的形式;每个天堂社群也都处于人的形式;每位天使和天堂之下的每个灵同样都处于人的形式。以下事实也被揭示给我,即:直接从主发出的一切事物,无论最小的还是最大的,都处于人的形式,因为从神发出之物,都是祂的一个形像。这就是为何经上论到亚当和夏娃说:
他们被造为神的形像和样式。(创世记1:26, 27)
出于同样的原因,天堂里的天使因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的接受者,故是具有惊人美丽的人,而地狱灵因不接受从主发出的神性,故是魔鬼,他们在天堂之光中看上去不是人,而是怪物。正是由于这个事实,在灵界,从各人从主那里获得多少人的形式就能知道他。由此可见,主是唯一的人,每个人都照着他对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接受而为一个人。总之,视神为人的人就看见神,因为他看见主。主也说:
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见子”就是在灵里看见祂,因为这话也是对那些在世上没有看见祂的人说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