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8.使徒们的信无非是信主耶稣基督,这一点从他们的书信明显可知,我仅从中引用以下内容:
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加拉太书2:20)
保罗对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20:21)
那人领保罗他们出来,说:“二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传16:30,31)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翰一书5:12,13)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称仁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耶稣基督之信,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加拉太书2:15,16)
因为他们的信是信耶稣基督,还因为信也来自祂,所以他们称其为“耶稣基督之信”,如刚才所引用的(加拉太书2:16),以及以下经文:
神的义,借着耶稣基督之信显明给一切已相信的人,为的是有耶稣之信的人称义。(罗马书3:22,26)
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立比书3:9)
他是守神诫命和耶稣之信的。(启示录14:12)
(保罗提及拯救是因为)信基督耶稣。(提摩太后书3:15)
在基督耶稣里,信通过爱才能功效。(加拉太书5:6)
由此可见保罗在教会中经常引用的以下说法是指哪种信:
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也就是说,它并非信父神,而是信祂的儿子,更不是信有序的三位神,信一个来自祂,另一个为了祂,第三个通过祂带来救恩。
当今教会认为,保罗在此所说的信是神性三个位格的信,因为十四个世纪期间,或自尼西亚会议以来的教会,都不承认其它的信,因而不知道别的,故以为这是唯一的信,再不可能有其它信。所以,在新约中,凡出现信这个词的地方,人们都以为是指这信,并且那里的一切都适用于这信;因此,唯一得救之信,也就是对神,救主之信已丧失了;结果,大量谬论和大量有违正常理性的悖论渗透到教会的教义中。因为每一个教导和指出通向天堂或救恩道路的教义都取决于信;由于如此多的谬论和悖论渗透到信中,如前所述,故他们被迫宣布以下信条:理解力必须服从信。不过,由于按照保罗的说法(罗马书3:28),信这个术语不是指信父神,而信祂的儿子;律法的行为在那里不是指十诫律法的行为,而是指摩西为犹太人所制定的律法行为(这一点从那里的后续章节,以及保罗写给加拉太人的书信2:14,15中的内容清楚可知),现今之信的基石已坍塌,随同它倒下的还有建立在它上面的神殿,就象房子沉入地下,只剩下房顶露在地面上。
1009.“叫他们见他羞耻”表示因而处于污秽的爱。这从“羞耻”的含义清楚可知,“羞耻”是指污秽的爱。因为羞耻(阴部)是指裤子所遮盖的身体部位,就是因丑闻和通奸而被称为阴部的生殖器的区域。“赤身而行”是指这些的赤裸;由于两性生殖器官对应于总体上天堂的爱,这是它们穿上衣服时的对应,因此,当它们没有穿上衣服,也就是赤裸时,它们对应于地狱的爱。因为“衣服”表示给予穿衣的真理,身体的这个部位的“肉体”表示爱之良善;没有真理的良善不是良善,没有良善的真理不是真理(对此,可参看AE 1008节);哪里没有爱之良善,哪里就有邪恶或污秽的爱。由于身体的这个部位的赤裸表示污秽的爱,或通奸的淫乱,所以当亚伦供职时,他就穿上亚麻布裤子,这裤子在他的肉体上(出埃及记28:42, 43; 39:28),“亚麻布裤子”表示进行遮盖的真理。
(关于第六诫续)
不是因通奸是罪并反对神,而是出于其它任何动机避免通奸的人仍是通奸者。例如,如果有人避免它们,是因为害怕世间法律及其惩罚,害怕失去名声、从而失去尊敬,害怕由此染上疾病,害怕家里妻子的责骂,因而生活的不安宁,害怕被受到伤害的丈夫的仆人们惩戒;由于贫困或贪婪,由于要么因滥用,要么因年纪、性无能或疾病导致的虚弱;事实上,如果他由于任何属世或道德的法律,而不是考虑到神性律法而避免通奸,那么他内在仍是不贞洁的,是个通奸者。因为他还认为它们不是罪,因而从内在说,它们是合法的;从而在灵里犯了通奸罪,尽管他在身体上没有犯;因此,死后,当他成为灵时,就会公开说支持它们的话,并毫无羞耻地去通奸。
在灵界,我被恩准看到一些少女视淫行为罪恶,因为它们违反神性律法,还看到一些少女不视它们为罪恶,避免它们是因为由此导致的坏名声会使追求者离开。我看见后者在下降到下面的住所时,被一片乌云笼罩,而前者在上升到上面的住所时,被一束闪耀的光芒笼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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