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8.使徒们的信无非是信主耶稣基督,这一点从他们的书信明显可知,我仅从中引用以下内容:
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加拉太书2:20)
保罗对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20:21)
那人领保罗他们出来,说:“二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传16:30,31)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翰一书5:12,13)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称仁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耶稣基督之信,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加拉太书2:15,16)
因为他们的信是信耶稣基督,还因为信也来自祂,所以他们称其为“耶稣基督之信”,如刚才所引用的(加拉太书2:16),以及以下经文:
神的义,借着耶稣基督之信显明给一切已相信的人,为的是有耶稣之信的人称义。(罗马书3:22,26)
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立比书3:9)
他是守神诫命和耶稣之信的。(启示录14:12)
(保罗提及拯救是因为)信基督耶稣。(提摩太后书3:15)
在基督耶稣里,信通过爱才能功效。(加拉太书5:6)
由此可见保罗在教会中经常引用的以下说法是指哪种信:
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也就是说,它并非信父神,而是信祂的儿子,更不是信有序的三位神,信一个来自祂,另一个为了祂,第三个通过祂带来救恩。
当今教会认为,保罗在此所说的信是神性三个位格的信,因为十四个世纪期间,或自尼西亚会议以来的教会,都不承认其它的信,因而不知道别的,故以为这是唯一的信,再不可能有其它信。所以,在新约中,凡出现信这个词的地方,人们都以为是指这信,并且那里的一切都适用于这信;因此,唯一得救之信,也就是对神,救主之信已丧失了;结果,大量谬论和大量有违正常理性的悖论渗透到教会的教义中。因为每一个教导和指出通向天堂或救恩道路的教义都取决于信;由于如此多的谬论和悖论渗透到信中,如前所述,故他们被迫宣布以下信条:理解力必须服从信。不过,由于按照保罗的说法(罗马书3:28),信这个术语不是指信父神,而信祂的儿子;律法的行为在那里不是指十诫律法的行为,而是指摩西为犹太人所制定的律法行为(这一点从那里的后续章节,以及保罗写给加拉太人的书信2:14,15中的内容清楚可知),现今之信的基石已坍塌,随同它倒下的还有建立在它上面的神殿,就象房子沉入地下,只剩下房顶露在地面上。
210.“瞎眼、赤身”表他们既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也缺乏对良善的意愿。在圣言中,“瞎眼”表示那些或由于教会真理的匮乏,或无知,或不理解而缺乏真理的人;“赤身”表示那些因此缺乏良善的人;因为一切属灵良善都是通过真理获得的。在以下经文中,“瞎眼”并非表示别的: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晦冥中得以看见。(以赛亚书29:18)
看哪,你们的神必来;那时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4-5)
我必使你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以赛亚书42:6-7)
我要领瞎子走不知道的路,使他们的黑暗变为光明。(以赛亚书42:16)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他看守的人都是瞎眼的,不知道理解。(以赛亚书56:10-11)
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约翰福音12:40)
耶稣说,我为审判到这世上来,叫不能看见的,可以看见。能看见的,反瞎了眼。(约翰福音9:39-41)
你们这瞎眼、愚蠢,迷恋给人领路的。(马太福音23:16, 17, 19, 24)
瞎眼的,却作了瞎子的领路人。(马太福音15:14路加福音6:39)
由于“瞎子”和“瞎眼”的这种含义,以色列人禁止献瞎眼的牲畜为祭(利未记21:18;申命记15:21);他们不可将绊脚石放在瞎子面前(利未记19:14);使瞎子走差路的也必受咒诅(申命记27:18)。至于“赤裸”和“赤身”的含义,可参看下文(2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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