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8.使徒们的信无非是信主耶稣基督,这一点从他们的书信明显可知,我仅从中引用以下内容:
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加拉太书2:20)
保罗对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20:21)
那人领保罗他们出来,说:“二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传16:30,31)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翰一书5:12,13)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称仁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耶稣基督之信,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加拉太书2:15,16)
因为他们的信是信耶稣基督,还因为信也来自祂,所以他们称其为“耶稣基督之信”,如刚才所引用的(加拉太书2:16),以及以下经文:
神的义,借着耶稣基督之信显明给一切已相信的人,为的是有耶稣之信的人称义。(罗马书3:22,26)
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立比书3:9)
他是守神诫命和耶稣之信的。(启示录14:12)
(保罗提及拯救是因为)信基督耶稣。(提摩太后书3:15)
在基督耶稣里,信通过爱才能功效。(加拉太书5:6)
由此可见保罗在教会中经常引用的以下说法是指哪种信:
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也就是说,它并非信父神,而是信祂的儿子,更不是信有序的三位神,信一个来自祂,另一个为了祂,第三个通过祂带来救恩。
当今教会认为,保罗在此所说的信是神性三个位格的信,因为十四个世纪期间,或自尼西亚会议以来的教会,都不承认其它的信,因而不知道别的,故以为这是唯一的信,再不可能有其它信。所以,在新约中,凡出现信这个词的地方,人们都以为是指这信,并且那里的一切都适用于这信;因此,唯一得救之信,也就是对神,救主之信已丧失了;结果,大量谬论和大量有违正常理性的悖论渗透到教会的教义中。因为每一个教导和指出通向天堂或救恩道路的教义都取决于信;由于如此多的谬论和悖论渗透到信中,如前所述,故他们被迫宣布以下信条:理解力必须服从信。不过,由于按照保罗的说法(罗马书3:28),信这个术语不是指信父神,而信祂的儿子;律法的行为在那里不是指十诫律法的行为,而是指摩西为犹太人所制定的律法行为(这一点从那里的后续章节,以及保罗写给加拉太人的书信2:14,15中的内容清楚可知),现今之信的基石已坍塌,随同它倒下的还有建立在它上面的神殿,就象房子沉入地下,只剩下房顶露在地面上。
57.当今流行的观点是,神的全能就像世上国王的绝对权力,他行事可以随心所欲:随意赦免或定罪、让有罪的成为无罪、将不忠的判为忠诚、提拔不配和不够格的在配得和有资格者的头顶上,甚至任意掠夺其臣民的财物,判他们死刑等等。由于有关神性全能的这种荒谬的观点、信念和教导,故如洪水一样涌入教会的虚假、谬论、妄想与那里信仰的变化、区别、派生一样多。然而,可能涌入的数量相当于大湖里的水所能装满的罐子的数量,或相当于爬出洞穴、在阿拉伯沙漠中晒太阳的毒蛇的数量。除了宣扬全能和信仰这两个词,然后在普通百姓当中散布诸如迎合身体感官的猜测、传说和废话外,还有什么需要呢?因为这两个词驱逐了理性,理性若被逐出,人的思维比头上飞鸟的理性能好到哪里去呢?这时,使人有别于动物的灵性不就成了兽窝里的臭气吗?这臭气适合野兽,不适合人类,除非他们变得象野兽。
倘若神的全能延伸到行恶如同行善,那神和魔鬼还有什么分别?其分别不就象两位统治者之间的分别吗?其中一位既是国王,也是暴君,而另一位则是暴君,只是他的权力受到限制,以至于不能被称为一个国王。其分别还象被允许既引领绵羊,也扮演狼的牧人和不允许这样做的牧人之间的分别。谁看不出善与恶是对立面?若神出于祂的全能拥有意愿这二者的能力和通过意愿行出这二者的能力,祂根本就不能意愿和行出任何事,因而不会有任何能力,更不用说全能了。这就象是两个轮子朝相反的方向旋转,结果就是使这两个轮子都停下来,并造成一种静止不动的状态;或象一艘船逆强流而上,若不抛锚将它固定,它就会被水流卷走并毁掉;或象一个人有两个相互矛盾的意志,以致若一个是活跃的,另一个必是不活跃的;若二者同时起作用,他的心智就会陷入精神错乱或头晕眼花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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