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37

I.得救的信仰是对主

I.得救的信仰是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

337.得救的信仰是对神救主的信仰,因为祂是神和人,祂在父里面、父也在祂里面;因此,他们为一;所以那些靠近祂的人,同时也靠近了父,从而靠近了独一的神,对其他任何神的信仰都不拯救人。人们应当相信或信仰神的儿子、救赎主和救主,祂从耶和华成孕,从童女马利亚出生,被称为耶稣基督,这一点从祂和后来祂的使徒经常反复的吩咐明显看出来。对祂的信仰是祂自己吩咐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这是差我来的父的旨意,叫一切见子而信祂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又:

叫凡信子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因为神爱世人,甚至赐下祂的独生子,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5, 16)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和生命;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 26)

又: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我的人有永生。我就是生命的粮。(约翰福音6:47, 48)

又:

我就是生命的粮;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约翰福音6:35)

又:

耶稣喊着说,人若渴了,就让他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7, 38)

又:

他们对耶稣说,我们当行什么,才算作神的工作呢?耶稣回答说,信祂(即父)所差来的,这就是神的工作。(约翰福音6:28, 29)

又:

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相信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又:

信神儿子的人,不受审判;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又: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又:

你们若不信我是祂,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8:24)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真理的灵来了,祂要为罪、为义,为审判,指证世人;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约翰福音16:8, 9)


诠释启示录 #972

972.“今在、昔在

972.“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表示在来自永恒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这从“公义”和“今在、昔在”的含义清楚可知:“公义”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义”论及良善,“神圣”论及真理(参看AE 204节)。“今在、昔在”是指无限和永恒,因为“今在、昔在”等同于“耶和华”;在圣言中,主凭神性良善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被称为神;此外,在或是(存在)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自己而存在或是,也就是在祂自己里面,出现(或显现)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自己并在祂自己里面存在。出现(或显现)在相对意义上是指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中的存在,这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这种是或存在就是永恒所指的;因为在天堂,当永恒论及主时,对它的理解没有任何时间观念,因而不同于世上对它的理解。在天使的观念中,永恒是指神性显现或出现的状态,而神性显现或出现与神性本质,也就是耶和华构成一体。存在或是(Esse或being)方面的无限由耶和华里面的“今在”来表示;出现或显现(existence)方面的无限由耶和华里面的“昔在”来表示。无限出现或显现,也就是永恒,就是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天堂和属于它的一切就来自这发出的神性。神性出现或显现也是神性存在;但就天堂而言,它被称为出现或显现,在天堂,它是全部中的全部。

(关于第五诫续)

人若放弃广泛意义上所理解的偷盗,事实上出于其它任何理由,而不是出于宗教,并为了永生而避开它们,就没有从偷盗中洁净;因为其它原因打不开天堂,或说他无法以其它方式打开天堂。事实上,主通过天堂移除与人同在的邪恶,就像祂通过天堂移除地狱一样。例如,有些高级和低级的财产管理者,商人,法官,各种公职人员,工人,放弃偷盗,也就是放弃非法谋利和高利贷,也避开它们,但只是为了名声,以及随之而来的荣誉和利益,或因为文明和道德的法律,总之,是由于某种属世之爱或属世的惧怕,因而由于纯外在的约束,不是由于宗教信仰;这些人就其内层生命而言,仍充满偷盗和掠夺的欲望,当外在约束除去时,这种欲望就会爆发出来。每个人死后都是这种情况。他们的诚实和正直只是面具,伪装和狡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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