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得救的信仰是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
337.得救的信仰是对神救主的信仰,因为祂是神和人,祂在父里面、父也在祂里面;因此,他们为一;所以那些靠近祂的人,同时也靠近了父,从而靠近了独一的神,对其他任何神的信仰都不拯救人。人们应当相信或信仰神的儿子、救赎主和救主,祂从耶和华成孕,从童女马利亚出生,被称为耶稣基督,这一点从祂和后来祂的使徒经常反复的吩咐明显看出来。对祂的信仰是祂自己吩咐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这是差我来的父的旨意,叫一切见子而信祂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又:
叫凡信子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因为神爱世人,甚至赐下祂的独生子,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5, 16)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和生命;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 26)
又: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我的人有永生。我就是生命的粮。(约翰福音6:47, 48)
又:
我就是生命的粮;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约翰福音6:35)
又:
耶稣喊着说,人若渴了,就让他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7, 38)
又:
他们对耶稣说,我们当行什么,才算作神的工作呢?耶稣回答说,信祂(即父)所差来的,这就是神的工作。(约翰福音6:28, 29)
又:
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相信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又:
信神儿子的人,不受审判;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又: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又:
你们若不信我是祂,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8:24)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真理的灵来了,祂要为罪、为义,为审判,指证世人;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约翰福音16:8, 9)
821.“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即:圣言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主照着这两者施行审判,将善人与恶人分离。“骑在马上的”,即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这是圣言方面的主,这一点从启19:13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忠信真实”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忠信”表示神性良善,因为神性良善是忠信的。当论及人时,“忠信”是指一个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人,因而是指一个处于属天良善的人(可参看AR 744节)。显然,当论及主时,“真实”表示神性真理。“公义”表示良善和真理这两者,在论及主的地方,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可参看AR 805节)。由此可知,“审判按着公义”表示照着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施行审判。一切审判都是由主通过圣言来实现的,因此,是圣言本身审判每个人(参看AR 233节)。“争战按着公义”表示将善人与恶人分离,这是因为主不与任何人争战,而是将善人与恶人分离;当善人与恶人分离时,恶人就把自己扔进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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