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37

I.得救的信仰是对主

I.得救的信仰是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

337.得救的信仰是对神救主的信仰,因为祂是神和人,祂在父里面、父也在祂里面;因此,他们为一;所以那些靠近祂的人,同时也靠近了父,从而靠近了独一的神,对其他任何神的信仰都不拯救人。人们应当相信或信仰神的儿子、救赎主和救主,祂从耶和华成孕,从童女马利亚出生,被称为耶稣基督,这一点从祂和后来祂的使徒经常反复的吩咐明显看出来。对祂的信仰是祂自己吩咐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这是差我来的父的旨意,叫一切见子而信祂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又:

叫凡信子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因为神爱世人,甚至赐下祂的独生子,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5, 16)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和生命;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 26)

又: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我的人有永生。我就是生命的粮。(约翰福音6:47, 48)

又:

我就是生命的粮;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约翰福音6:35)

又:

耶稣喊着说,人若渴了,就让他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7, 38)

又:

他们对耶稣说,我们当行什么,才算作神的工作呢?耶稣回答说,信祂(即父)所差来的,这就是神的工作。(约翰福音6:28, 29)

又:

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相信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又:

信神儿子的人,不受审判;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又: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又:

你们若不信我是祂,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8:24)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真理的灵来了,祂要为罪、为义,为审判,指证世人;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约翰福音16:8, 9)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44

Life44.前面说

Life44.前面说明(27–28节),一个人可能知道、思想并理解许多事,却仍没有智慧。由于知道和思想,乃至理解某事是真的,属于信的范畴,所以一个人有可能自以为有信,其实却没有。他之所以没有信,是因为他陷入生活的邪恶,而生活的邪恶与信之真理永远不可能行如一体。生活的邪恶会摧毁信之真理,因为生活的邪恶与意愿有关,信之真理与理解力有关;意愿引导理解力,并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因此,如果意愿里面有任何东西与意愿不一致,那么当人独自一人,并出于他的邪恶和对这邪恶的爱思考时,他要么将其理解力中的真理逐出,要么通过歪曲它而迫使它合一。而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之人则截然不同。当独自一人时,他们会出于良善思考,并热爱理解力中的真理,因为它与意愿一致。像真理与良善的结合那样的信仰与生活的结合便以这种方式产生了,这两种结合(译注:即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并信仰与生活的结合)都类似于理解力与意愿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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