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36

第六章 信仰33

第六章 信仰

336.古人的智慧教导说,宇宙及其一切,无论整体还是它的各个部分,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因此,教会的一切都与爱或仁爱和信仰有关,因为从爱或仁爱流出的一切被称为良善,从信仰流出的一切被称为真理。由于仁爱和信仰明显是两个,但在人里面合而为一,以便他可以成为一个教会之人,也就是说,以便教会可以在他里面;因此,在古人中间,这两者哪一个是首先的,因而哪一个有权被称为头生的,成了一个争议和争论的问题。有人说,真理是优先的,因而信仰是首先的;有人则说,良善是优先的,因而仁爱是首先的。因为他们看到,人出生后不久,就学会了说话和思考,并由此在理解力上被完善,这是通过知识实现的;他通过这种方式学习并理解什么是真实的。他们还看到,随着时间推移,他通过这些方式学习并理解什么是良善的;因此,他首先学习什么是信仰,然后学习什么是仁爱。那些如此理解这个问题的人以为,信之真理是头生的,仁之良善是后生的;因此,他们将长子名分的荣誉和特权赋予了信仰。然而,那些如此推理的人用大量支持信仰的论点压垮了自己的理解力,以至于没有意识到,信仰不是信仰,除非与仁爱结合,仁爱也不是仁爱,除非与信仰结合,因此它们构成一体;如果不如此结合,这两者在教会中都没有地位,或什么也不是。下文将说明,它们的确完全构成一体。

但在这些前言中,我将简要解释它们如何或以哪种方式构成一体,因为这对阐明下文非常重要。信仰也是指真理,仁爱也是指良善;信仰在时间上是首先的,而仁爱在目的上是首先的。在目的上为首先的,实际上是首先的,因为它是首要的,因而也是头生的;而在时间上为首先的,实际上不是首先的,只是表面上是首先的。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通过对比来说明,如:建教堂、盖房子,布置花园和耕种田地。在建教堂时,从时间上看,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打地基、砌墙、盖屋顶,然后把祭坛放到合适的位置,搭建讲坛;但从目的上看,在教堂中敬拜神才是首先的,前期工作都是为了这个目的而做的。在盖房子时,从时间上看,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建房子的外面部分,然后给它提供各种必要的便利设施;但从目的上看,为主人及其家人提供合适的住所才是首先的。在布置花园时,从时间上看,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平整土地,准备土壤,种树,播下有用的种子;但从目的上看,享受它的果实,或使用它的出产才是首先的。在耕种田地时,从时间上看,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平整土地、犁地、耙地,然后播种;但从目的上看,收获庄稼才是首先的,因此,功用也是首先的。从这些对比或例证中,谁都可以推断出什么是本质上首先的。凡想建教堂、盖房子、布置花园或耕种田地的人,谁不先考虑某种功用?他在寻求方法的时候,会不断牢记这个功用,翻来覆去地想它。因此,我们得出结论,信之真理在时间上是首先的,但仁之良善在目的上是首先的;这后者因是首要的,所以实际上在心智中是头生的。

现在有必要知道什么是信仰,什么是仁爱,它们各自在本质上是什么;除非每一个要点都分成单独的几个要点—关于信仰的分成几个要点,关于仁爱的分成几个要点,否则这一切无法得知。因此,关于信仰的几个要点如下:

I.得救的信仰是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

II.信仰的概要和实质是,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被主拯救。

III.人通过靠近主,从圣言学习真理并照之生活来获得信仰。

IV.连贯成一个整体,或仿佛捆成捆的大量真理提升并完善信仰。

V.没有仁爱的信仰不是信仰,没有信仰的仁爱不是仁爱;两者都没有生命,除非来自主。

VI. 主、仁爱和信仰,就像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一样构成一体;如果它们分开,各自都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灭亡。

VII.主是人里面的仁爱和信仰,人是主里面的仁爱和信仰。

VIII.仁爱和信仰一起在善行中。

IX.有真实的信仰,虚假的信仰和虚伪的信仰。

X.恶人没有信仰。

现逐一解释这些要点。


诠释启示录 #1139

1139.“因为没有

1139.“因为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表示他们用来谋利的邪恶和虚假不再被接受。这从“货物”和“不再买”的含义清楚可知:“货物”是指他们用来谋利的教义和这宗教的虚假和邪恶,利益在于名誉和财富。这就是“货物”的含义,这从“客商或商人”的含义明显看出来,“客商或商人”是指那些获得并出售这些事物的人(对此,参看AE 1138节)。从接下来列举它们的经文清楚看出,此处“货物”所表示的虚假和邪恶具体是什么。这“货物”因属于被称为“淫妇或妓女”和“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的巴比伦,故是圣言中“淫乱的货物”所指的;它们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歪曲和玷污(可参看AE 695节)。“不再买”是指不再接受。不被接受是指在灵界,他们的邪恶和虚假不再被接受,尽管它们在自然界仍被接受;因为所有死后从巴别之地,或地上的巴比伦中出来进入灵界的人都被探查,并照着他们的爱被送入各个社群;恶人被送入地狱社群,善人则被教导,并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的接受而被接到天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人之所以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自己里面,是因为主的生命在他里面,就像太阳的光和热在一个主体里面。这光和热不属于主体,而是属于主体里面的太阳,因为它们与太阳一起离开;但当它们在主体里面时,表面上看,它们完全属于它;主体的颜色本身可以说来自光,它的植物性生命可以说来自热。而来自灵界太阳,即主的光和热更是如此,其光是生命之光,其热是生命之热,因为发出它们的太阳是神性之爱,而人是接受主体。这光和热永远不会从接受者,也就是人那里退出,当它们在人里面时,表面上看,它们完全是他自己的。他从光中拥有理解的能力,从热中拥有意愿的能力。从以下事实,即光和热虽然不是他自己的,但似乎完全在接受者里面,它们永远不会从他那里退出,它们影响他的至内层,这些至内层远离他理解力的视觉,也远离他意愿的感受或感知来看,这一表象是必须的,即:它们是天生的,也就是说,它们似乎在他里面,或被植入他,因此它们所产生的,或说它们的结果似乎来自他。正因如此,人只知道他出于自己思考,出于自己意愿;然而,出于他自己,他一丁点也做不到,因为这光和热,或思维和意愿,不可能与接受者如此合一,以至于是他自己的,就像太阳的光不可能与地上的主体合一,并变得像主体一样是物质的;这同样适用于热。但生命之光和生命之热影响并充满接受者,完全取决于他承认它们不属于他,而属于主的品质;这种承认的品质则完全取决于在遵行诫命,也就是功用中所表现出的爱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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