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6.以下信条源于古人的智慧:宇宙及其中万有皆关乎善与真;因此,关乎教会的一切皆关乎爱或仁与信,因为从爱或仁流出的一切被称为良善;从信流出的一切被称为真理。由于仁与信明显完全分开,但又必须在即将成为教会成员,即内有教会之人里面联结起来,所以,古人便争论这二者谁为先,因而谁理应被称为头生的。其中有的说真理是首先的,因而信是首先的;有的则说善是首先的,因而仁是首先的。因为他们发现,人出生后不久就开始学习说话和思考,并通过学习知识逐渐发展他的理解力,他就这样学习和理解何为真理,后来则藉着这些方法学习和理解何为良善。因此,他首先学习何为信,然后学习何为仁。凡如此理解这个问题的人,都以为信之真是头生的,仁之善是后生的。为此,他们将长子名份的显贵和特权授予了信。然而,这些人用大量支持信的论据淹没了自己的理解力,以致他们看不到:信若不与仁结合,就不是信;仁若不与信结合,就不是仁,因此它们构成一个整体。若不如此结合,二者对教会都没有任何价值。下文将说明,它们完全构成一体。
但作为引言,我先简要说明它们如何或以哪种方式构成一体。这对阐明下文很重要。信,也就是真理,在时间上是首先的;而仁,也就是良善,在目的上是首先的;在目的上首先的,才是真的首先,因为它是首要的,故而也是头生的;而在时间上首先的,并非真的首先,只是表面上的首先。为了理解这一点,我以建教堂、房子,布置花园和预备耕地来对比说明。从时间上看,建教堂首先要打地基、砌墙、盖屋顶,然后安置圣坛、建讲台;而从目的上看,建教堂首先是为了在里面敬拜神,前期工作就是为这个缘故而做的。从时间上看,建房子首先要建外面部分,还要对它进行各种必要的装饰;而从目的上看,建房子首先是为了此人和其他家人舒适居住。从时间上看,布置花园首先要平整土地,翻土,植树,播下有用植物的种子;而从目的上看,布置花园首先是为了这些事物所带来的好处。从时间上看,预备耕地首先要平整土地、耕地、耙地,然后播种;而从目的上看,预备耕地首先是为了庄稼,因而是为了它将发挥的功用。
通过这些对比,谁都能推断出何为本质上的首先。凡想建教堂、房子,或布置花园、预备耕地的人,谁不先考虑它的用途?在寻求方法实现它的时候,谁不在心里惦念着并盘算它?因此,我们可以断定,信之真在时间上是首先的,而仁之善在目的上是首先的;后者由于是首先的,故实际上在心智中是头生的。
但是,有必要知道何为信,何为仁,以及各自的本质;若不将各自分成若干论点,即将信与仁分别分成若干点,就无法得知这一切。所以,先按以下标题论述信:
⑴得救之信是信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⑵信的概要是凡生活良善、信仰正确者皆被主拯救。
⑶人获得信的途径是靠近主,从圣言学习真理,并照之生活。
⑷大量仿佛集结成束的真理会提升和完善信。
⑸无仁之信并非信,无信之仁亦非仁,若非主赋予它们生命,二者皆无生命。
⑹主、仁与信合为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与理解力合为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象珍珠化为粉末一样消失。
⑺主是人里面的仁与信,人是主里面的仁与信。
⑻仁与信共存于善行。
⑼有正信,不正当之信和伪信。
⑽恶人无信。
现分别解读这些要点。
1045.“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表示从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中获得教义。这从“杯”、“可憎之物”和“淫乱污秽”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来自地狱的虚假,因为“杯”与“酒”具有相同的含义,“酒”表示来自天堂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参看AE 887, 960a,b, 1022节)。由于“杯”表示真理或虚假,而每个教会的教义都要么属于真理,要么属于虚假,因为教会的一切真理或虚假都包含在教义中,所以“杯”也表示教义,“金杯”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之教义。
如在耶利米书:
巴比伦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耶利米书51:7)
出于经上说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那样的原因,也就是说,出于外在上的表象,它被称为“金杯”;然而,它在内在上就像“盛满了可憎之物和污秽”的杯子。因为这就像主对文士和法利赛人所说关于外在和内在的话:
你们这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们又好像粉白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马太福音23:25–27)
“可憎之物”是指对良善的亵渎(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淫乱污秽”是指对真理的亵渎。因为“淫乱”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它的“污秽”表示亵渎。
至于“可憎之物”所表示的亵渎,它们是对教会圣物的扭曲,因而是将教会的良善转变为邪恶,将教会的真理转变为虚假。它们被称为“可憎之物”,因为天使憎恶它们;事实上,只要它们是源于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教会圣物,它们就会升入天堂;但只要它们被用于邪恶,从而被亵渎,它们就会携带隐藏在里面的地狱之物。因此,它们被感觉为死物,其中曾有一个活的灵魂;这就是为何天堂厌恶和憎恨它们。
这就是在圣言中,“可憎之物或可憎之事”的含义,这一点从以西结书对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的描述明显看出来:
她拿了给她作妆饰的衣服,为自己做成各种颜色的丘坛,在其上行淫;她拿了给她的金银器皿,为自己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她把给她的油、香、饼、细面和蜂蜜制成安息之气;他们将自己的儿女献为祭;她先是在埃及行淫,后来与亚述人行淫,最后与迦勒底人行淫。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在那里被称为可憎之事的几件事。(以西结书16:2–63)
所有这些事物都表示对圣言、教会和敬拜的亵渎。在要么讲述,要么提及可憎之事或可憎之物的其它经文中,也是如此(如耶利米书7:9, 10; 16:18; 32:35; 以西结书5:11; 7:19, 20; 8:6–18; 11:21; 14:6; 20:7, 8; 申命记7:25, 26; 12:31; 18:9, 10; 马太福音24:15; 马可福音13:14; 但以理书9:27; 11:31;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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