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4.记事三:
这事过后,其中一位天使说:“请随我到那些喊‘多么有智慧’的人那里去,你将看到怪人,有人的脸和身体,却不是人。”“那他们是动物吗?”我问道。“不,”天使答道,“他们不是动物,而是野兽般的人。他们根本看不出真理是不是真理,然而,却能随意使事物看似为真。我们把这种人叫做证明贩子。”我们循声而去,直到它的源头,发现有一组人被人群围着。人群中似乎有一些出身高贵的人,正在聆听这组人证明他们所说的一切,并且一致同意,彼此附合,转向左右说:“多么有智慧啊!”。
但天使对我说:“别靠近他们,从这组人中叫出一个人来。”于是,我们叫出一个人,把他带到一边。我们讨论了各种问题,他将每一点都证明得如此彻底,以致它看似完全正确。然后,我们问他能否证明反面,他说,和证明前一个一样容易。这时,他公开说出心里话:“何为真理?除了人使之为真的东西外,还有本质为真理的事物吗?随便你说点什么,我都能使它成真。”于是我说:“那请证明‘信是教会的一切’。”他照做了,而且如此娴熟、巧妙,连在场的学者都鼓掌表示赞赏。我又让他证明“仁是教会的一切”。他也照做了,接着还证明了“仁对教会一点用没有”。无论正面反面,他都能用这种似是而非的论据盛装打扮、巧加装饰,以致旁观者彼此相视说:“他岂不是有智慧的吗?”但我说:“难道你不知道过良善的生活就是仁爱,拥有正确的信念就是信仰吗?凡生活良善者,不也有正确的信念吗?所以,信是仁的一部分,仁是信的一部分。难道你看不出这是真理?”他说:“等我证之为真时就会明白。”一番证明后,他评论说:“现在,我明白了。”但很快,他又将其反面也证为真理,然后说:“我还看到这也是正确的。”闻听此言,我们暗自发笑,说:“它们不是自相矛盾吗?你如何看出两个对立的命题都是正确的?”他被我们的反应惹恼了,回答说:“你们错了。这两个命题都是正确的,因为真理只不过是人证之为真的东西。”
站在旁边的一个人在世时是最高级别的大使。他听到这话,惊讶地说:“我承认世上有这样的事,但你还在发疯。你能证明‘光是暗,暗也是光’吗?”“没有比这更容易的了”,他答道。“什么是光和暗,不就是眼睛的状态吗?当眼睛不在阳光下,或目不转睛地盯着太阳看时,光不就变成暗了吗?谁不知道此时眼睛的状态变了,然后光就看似暗了?反之,当眼睛恢复正常时,暗不就看似光了吗?猫头鹰不就看夜晚的黑暗如白昼的光明,看白昼的光明如夜晚的黑暗吗?事实上,它看太阳本身就像一个幽暗模糊的球体。如果人有猫头鹰那样的眼睛,他会视哪一个为光明,哪一个为黑暗呢?那么,光不就是眼睛的状态吗?既如此,光岂不是暗,暗岂不是光?所以,正如这个命题是正确的,那个命题也是正确的。”
之后,大使又让证明贩子证明乌鸦是白的,不是黑的。“这也很容易”,他说,“拿一根针或一把剃刀来,拨开乌鸦的羽毛和羽管看看,里面不是白的吗?拔掉这些羽毛和羽管,再看看乌鸦裸露的皮肤,它不也是白的吗?乌鸦全身的黑色只是一片阴影而已,怎能据此判定乌鸦的颜色呢?请教一下光学专家,他们会告诉你,黑色纯粹是阴影。将一块黑石或黑玻璃碾成粉末,你会看到这些粉末是白色的。”“但是”,大使说,“当你看到乌鸦时,它看上去不就是黑的吗?”证明贩子说:“也许吧。不过,作为一个人,你岂能将想法建立在表象之上?诚然,你可以根据表象说乌鸦是黑的,但却不能这样想。例如,你可以根据表象说,太阳升起,移动和落下。但作为一个人,你不能真这样想。因为太阳静止不动,是地球在转动。这和乌鸦一个道理,表象仅仅是表象。无论你怎么说,乌鸦全然是白的。当它老去时,还会变白,我曾亲眼见过。”
我们让他说心里话,他是在开玩笑,还是真的相信除了人证之为真的东西外,再没有真理存在。他回答说:“我发誓,我真是这么想的。”然后,大使问他能否证明自己疯了。他说:“能,不过,我不想这么做。人人都是疯子。”后来,这个万能的证明贩子被送到天使那里,以检查他的本质。查验完毕,天使说,他没有一丁点领悟力。“原因在于,”他们说,“就他而言,理性层面之上的一切都关闭了,只有该层下面的东西敞开着。天堂之光在理性层面之上,属世之光在它之下。正是属世之光使人随意证明一切。但是,若无属灵之光流入属世之光,人就无法看到某个真理是不是真的,因而也无法看到某个虚假是不是假的。看清真、假的能力出自存在于属世之光中的天堂之光,而天堂之光出自天堂之神,也就是主。所以,这个万能的证明贩子既不是人,也不是动物,而是一个野兽般的人。”
我问天使这类人的命运如何,他们能否与活人在一起,因为天堂之光是人生命的源头,人的理解力来自天堂之光。他说:“独自一人时,这类人无法思考或谈论任何事,而是像机器那样无声站立,仿佛酣睡过去。不过,他们一听到动静就会醒来。”接着,他补充说:“凡内心深处邪恶之人都会变成这个样子。天堂之光无法从上流入他们,只有某种灵性(spirituality)经由尘世进到他们里面,他们由此获得堆砌证据的能力。”
他说完这番话后,我听见其中一位检查他的天使说:“根据你所听到的,做一个大致结论。”于是,我总结如下:能随意证明一切并非聪明人的标志;能看出真理是真的,虚假是假的,并证明之,这才是聪明人的标志。此后,我朝那组证明贩子和围着他们叫喊“多么有智慧”的人群所站之处望去。看哪,一片乌云突然遮住他们,云中飞舞着尖叫的猫头鹰和蝙蝠。我被告知:“云中飞舞的猫头鹰和蝙蝠就是他们思维的对应和显现。因为在灵界,将虚假证明得如同真理,就表现为夜鸟的形像。其眼睛的内在只能被虚假之光照亮,这光能使它们在黑暗中看到物体,如在光明中看到那样。人若将伪命题证明得如同真理,随后信以为真,还称之为真理,就会有这种类似、虚假的属灵之光。他们的视觉全都在后面,而不是在前面。”
778a.“在他的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示对圣言的歪曲。这从“头”、“名号”和“亵渎”的含义清楚可知:“头”是指圣言的神圣事物的知识,它们都被歪曲和玷污了(对此,参看AE 775节);“名号”是指一个事物及其状态的品质(参看AE 102, 135, 696a节),在此是指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的品质,这些推理由这“兽”来表示;“亵渎”是指对圣言的歪曲(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由此清楚可知,“在他的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示那些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之人的品质,这些人的品质就是对圣言的歪曲。“亵渎”之所以表示对圣言的歪曲,是因为接下来的经文以这兽描述了龙所指的那些人是如何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败坏圣言的字义,好确认唯信称义、唯信得救,无需善行的教义。然而,这种事只有通过歪曲圣言才能做到,因为圣言在每一和一切细节上都将真理与良善,并良善与真理结合起来,从而将信与仁,并仁与信结合起来,如前所示(AE 775节)。这就是为何“亵渎”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经上说它是这兽的名号。
至于对圣言的歪曲是如何亵渎圣言的,这要通过以下例子来说明。那些将信与善行分离的人说:父神因人类的邪恶而将人类从祂自己那里移除,甚至弃绝了;因此,祂的儿子被差到世上,或圣子本身动了恻隐之心,来到世上,通过遭受极端定罪的惩罚,也就是十字架受难,以及祂自己在十字架上的血,最后通过祂的死,由此为人类代求而使人类与父和解。由于这种说法就在那些将信仰与其生活,也就是仁爱分离的人所持守的主要教义当中,所以我想简要阐述一下神性是如何由此被亵渎的。神性因这一事实被亵渎:他们相信并认为,神性将人类从它自己那里移除,或弃绝了,尽管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些是祂的存在(或Esse,即实体)。由此清楚可知,神不可能移除或弃绝人类当中的任何一个,因为这将违背祂自己的存在(或Esse,即实体),如前所述,这存在是一切爱、一切怜悯和一切良善的源头。就连天使,或从主处于爱、怜悯和良善的人都不可能这样做;然而,他们的爱是有限的,而神性之爱是无限的。他们将父神移除或弃绝人类称为伸冤公义(vindicative justice),而他们对伸冤公义没有其它概念,只有一个国王或法官为他所受的邪恶报仇的概念;因此,这就像他们的复仇,这复仇里面必有某种愤怒。为证实这一点,他们从圣言引用了一些经文,在那里,神被称为报仇的,伸冤的,忌邪的或妒忌的,发怒的,发烈怒的;他们就这样歪曲圣言的这些经文,因为在圣言的字义上,经上照着表象用到这些词。事实上,人死后一变成灵,他若通过他在世上的生活处于邪恶,就转身离开主;当他转身离开主,并否认祂时,就再也不能处在主的保护之下,以使他的邪恶不惩罚他,因为邪恶的惩罚就在邪恶之中,正如良善的赏赐就在良善之中。但由于来自邪恶或处于邪恶之人的邪恶的惩罚看上去就像是来自神性的惩罚,所以在圣言中,经上从这种表象论到神性说,祂发怒,定人的罪,并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然而,主不定任何人的罪,也不惩罚任何人,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545–550节)一书,那里论述了这个主题,即:主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而是灵人自己把自己扔下去。由此可见,对圣言的歪曲是如何亵渎神性的。因为人们以为,神在某个方面是报仇的,或伸冤的,祂发怒,将人投入地狱,并进行惩罚;而事实上,是邪恶,也就是邪恶所来自的地狱惩罚它自己,而不是神性惩罚它。对圣言的歪曲也因他们相信并认为,父神想通过极端定罪的惩罚,也就是十字架受难,因而通过祂儿子的血与人类和解而亵渎神性;祂为此已经被感动,现在仍被感动去怜悯。凡拥有被光照的理解力的人,谁看不出这也违背神性,因而违背圣言的纯正真理?因为违背神性的东西就是亵渎;因此,扭曲圣言的字义以确认这个教义就是亵渎。不过,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
778b.因此,“亵渎”表示什么,可从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我从中只引用以下福音书中的经文。耶稣说:
人一切的罪和亵渎都可得赦免,惟独人亵渎灵必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他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他今世来世都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 32)
马可福音:
我告诉你们,人子一切的罪都可得赦免。凡亵渎灵的,却永不得赦免,必受永恒的审判。(马可福音3:28, 29)
路加福音:
凡说话干犯人子的,他还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的,必不得赦免。(路加福音12:10)
教会至今不知道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以及“干犯人子的话”表示什么,因为不知道“圣灵”和“人子”的正确意思。“圣灵”是指诸如在天堂里的那种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指诸如在灵义上的那种圣言,因为这是天堂里的神性真理。“人子”是指诸如在地上的那种神性真理,因而是指诸如在属世意义上的那种圣言,因为这是地上的神性真理。当知道“圣灵”和“人子”是什么意思时,也就能知道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以及“干犯人子的话”表示什么;还能知道为何“干犯人子的话”可得赦免,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却不得赦免。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是指否认圣言,玷污它的本质良善,歪曲它的本质真理;而“干犯人子的话”是指照着表象来解释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圣言的字义。
否认圣言就是“今世来世都不得赦免”,也就是永远不得赦免的罪,凡如此行的,必受永恒的审判,因为那些否认圣言的人就是否认神,否认主,否认天堂和地狱,否认教会和属于教会的一切;那些否认这些事物的人都是无神论者,他们尽管口头上将宇宙的创造归于某个至高无上的实体或神明,或神,心里却将其归于大自然。这些人因否认而打破了与主联系的一切纽带,所以必与天堂分离,并与地狱结合。玷污圣言的本质良善,歪曲它的本质真理就是亵渎圣灵,不得赦免,因为“圣灵”是指诸如天堂里的那种神性真理,也就是诸如在灵义上的那种圣言方面的主,如前所述。真正的良善和真正的真理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中;但它们在属世意义中可以说穿上了衣服,仅在零星的地方是赤裸的。因此,它们被称为表面的良善和真理。正是这些被玷污和歪曲;当以违背真正的良善和真理的方式来解释它们时,就说它们被玷污和歪曲了。那时,天堂退回,人与天堂分离;因为如前所述,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构成天堂天使所在的圣言的属灵意义。例如,当主及其神性遭到否认时,如声称主靠着别西卜行神迹,并有不洁的灵的法利赛人所做的,天堂就远离人;由于他们如此否认主及其神性,所以主说,这是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因这是干犯圣言,这可见于从福音书引用的这几章的前几节经文。由于同样的原因,虽不否认主,却否认主之神性的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派在天堂之外,不能被任何天使社群接纳。
另举一例,那些将爱之良善和仁爱的行为排除在得救的方法之外,声称惟有信,不包括这些,是得救的唯一方法,并且不仅通过教义,还通过其生活确认这个观点的人从心里说,良善并不拯救我,邪恶也不定我的罪,因为我有信。这些人也亵渎圣灵,因为他们歪曲圣言的真正良善和真理,这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在提到爱与仁,以及行为与作为的上千处经文中。此外,如前所述,圣言的每一和一切部分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因而有仁与信的婚姻在里面;因此,当良善或仁爱被拿走时,该婚姻就灭亡了,取而代之的是通奸;这通奸的性质将在别处予以解释,这就是为何这些人也不能被接到天堂;还有一个原因是,他们没有天堂之爱,取而代之的是尘世之爱,他们也没有善行,取而代之的是恶行,因为他们的作为来自尘世之爱,当这爱与天堂之爱分离时,它就是地狱之爱。然而,对那些虽从教会的教义和他们的教导者那里认为信是拯救的唯一方法,或只是知道,没有从内心肯定或否认它,却仍从圣言,也就是说,因主在圣言中就是这么吩咐的而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来说,情况则不同。这些人没有亵渎圣灵,因为他们没有玷污圣言的良善,或歪曲圣言的真理;因此,他们与天堂天使结合。此外,在这些人当中,很少有人知道信是别的什么东西,只知道信就是相信圣言。他们不明白没有律法行为的唯信称义的信条,因为它超出了他们的理解力。
举这两个例子,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干犯圣灵的罪就是否认神性真理,从而否认圣言,干犯圣灵的亵渎就是玷污圣言的本质良善,歪曲圣言的本质真理。值得注意的是,圣言的良善当被玷污时,就是邪恶,圣言的真理当被歪曲时,就是虚假。
778c.干犯人子的话表示照着表象解释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圣言的字义,因为人子是指诸如在地上,因而在属世意义上的那种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说这种话,人不得赦免,因为圣言的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大多数事物都是穿着衣服的良善和真理,只有一些是裸露的,就如它们在灵义上的样子;穿着衣服的良善和真理被称为真理的表象。因为在其终端中的圣言就像一个穿着衣服的人,但他的脸和手是裸露的;圣言在哪里如此裸露,它的良善和真理看上去就是裸露的,就如它们在天上的样子,因而如它们在灵义上的样子。因此,没有什么能阻碍那些被主光照的人从圣言的字义看见真正良善和真正真理的教义,也没有什么能阻碍那些没有被如此光照的人从圣言的字义确认这教义。圣言在字义上之所以是这样,是为了它可以成为灵义的一个基础。它也由此适合简单人理解,因为简单人只能接受如此阐述的事物,并照着他们所感知到的相信和行动。
此外,由于圣言字义上的神性真理大部分是真理的表象,而简单人在信仰和内心中都不能被提升到它们之上,所以照着表象解释圣言不是罪或亵渎,只要原则没有从这些表象中形成,并被如此确认,以至于摧毁真正意义上的神性真理。例如,经上说:
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界罪孽的。(约翰福音1:29)
马太福音:
这是我立新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马太福音26:28)
启示录:
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同他的使者争战。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启示录12:7, 11)
当出于这些和类似的话简单地相信主因我们的罪遭受十字架的苦难,祂通过这苦难和自己的血把我们从地狱中救赎出来时,由于这是一个表面真理,可以说,也可以相信,所以这不会在信仰和内心中定简单人的罪。但凭这些话来建立一个原则,并确认这个原则,以至于坚持认为父神以这种方式与人和解了,人只凭他的信就称义并得救,不用仁之良善,也就是善行,而且不仅在教义上,还在生活上处于该原则,那么这是不可赦免的。
由此可见,“亵渎圣灵”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直到摧毁在其真正意义上的神性真理。因此,“亵渎的名号”表示对神性真理,因而对圣言的歪曲,因为当有人说话反对神时,这被称为亵渎;说话反对神就是说话反对神性真理,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圣言中的“神”所指的;“耶和华”和“主”是指神性良善。说话反对神,因而说话反对圣言就是亵渎,因为圣言就是神性真理,由此可推知,亵渎就是歪曲圣言。因为那些歪曲圣言的人使圣言的真理成为虚假,而虚假不断说话反对真理,甚至攻击真理。这就是为何“亵渎”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摧毁圣言的真正良善和真正真理。
类似的话论到启示录后面部分中的“朱红色的兽”:
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满了亵渎的名号。(启示录17:3)
在这里,兽与骑在它上面的女人是指巴比伦;“亵渎的名号”是指对圣言良善的玷污和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如前所述,这些就是对主的亵渎。
“亵渎”表示邪恶、虚假地相信和谈论神和神性真理,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说,你听见亚述王的仆人亵渎我的话,不要惧怕。希西家王祷告说,耶和华啊,要听西拿基立的一切话,他打发使者来亵渎永生神。耶和华论到他说,你亵渎谁,辱骂谁?你扬起声音,又高举眼目,要攻击谁?乃是攻击以色列的圣者!你藉你仆人的手亵渎主。(以赛亚书37:6, 15, 17, 23, 24)
由此也可以清楚看出,亵渎论及说虚假的话反对神。因为那时是西拿基立的“亚述王”表示理性层,但在此表示被败坏的理性层,这理性层说话反对神性真理,可耻地对待它,并利用虚假严厉斥责它;这就是歪曲它,如前所述。说话反对神性真理的虚假由以赛亚书37: 10–13, 24, 25中提到的事物来表示,这一切事物不仅是对神的亵渎,还是对神性真理的歪曲。
摩西五经:
那以高手行事的灵魂,他亵渎了耶和华,因他藐视耶和华的话,使祂的诫命落空,那灵魂必彻底被剪除,他的罪孽必归在他身上。(民数记15:30, 31)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反对通过摩西赐下的神的诫命,不仅通过错误或失误反对,还从目的上反对,这从民数记15:23和这一章接下来的经文清楚看出来。但在这种情况下,论述的主题是那些从目的上如此行的人,这由“以高手行事”来表示。由于反对诫命就是反对神性真理,从目的上反对这神性真理就是从意愿的意图上如此行,并由此说虚假的话,这是对圣言的实际玷污和歪曲,所以经上说:“他亵渎了耶和华。”这与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是一回事,故经上说:“那灵魂必彻底被剪除,他的罪孽必归在他身上。”“他的罪孽必归在他身上”表示这是不得赦免的。
亵渎论及对神,因而对神性真理说邪恶的话和虚假的话,没有必要在此通过从圣言引用的许多经文来证实这一点;不仅因为谁都能看出,亵渎在灵义上不是别的,还因为亵渎有各个种类。因此,在人类的语言,如以希伯来语中,有各种名字来表达对神和神性真理的不同种类的亵渎,如那些在拉丁语中被称为诽谤、谩骂、耻辱、羞辱、指责、斥责、戏笑、嘲笑等等的词语;其中每一个词在圣言中使用时都具有总体和具体的不同;然而,分析并解释这些词需要大量篇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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