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34

334.记事三:

334.记事三:
这事过后,其中一位天使说:“请随我到那些喊‘多么有智慧’的人那里去,你将看到怪人,有人的脸和身体,却不是人。”“那他们是动物吗?”我问道。“不,”天使答道,“他们不是动物,而是野兽般的人。他们根本看不出真理是不是真理,然而,却能随意使事物看似为真。我们把这种人叫做证明贩子。”我们循声而去,直到它的源头,发现有一组人被人群围着。人群中似乎有一些出身高贵的人,正在聆听这组人证明他们所说的一切,并且一致同意,彼此附合,转向左右说:“多么有智慧啊!”。
但天使对我说:“别靠近他们,从这组人中叫出一个人来。”于是,我们叫出一个人,把他带到一边。我们讨论了各种问题,他将每一点都证明得如此彻底,以致它看似完全正确。然后,我们问他能否证明反面,他说,和证明前一个一样容易。这时,他公开说出心里话:“何为真理?除了人使之为真的东西外,还有本质为真理的事物吗?随便你说点什么,我都能使它成真。”于是我说:“那请证明‘信是教会的一切’。”他照做了,而且如此娴熟、巧妙,连在场的学者都鼓掌表示赞赏。我又让他证明“仁是教会的一切”。他也照做了,接着还证明了“仁对教会一点用没有”。无论正面反面,他都能用这种似是而非的论据盛装打扮、巧加装饰,以致旁观者彼此相视说:“他岂不是有智慧的吗?”但我说:“难道你不知道过良善的生活就是仁爱,拥有正确的信念就是信仰吗?凡生活良善者,不也有正确的信念吗?所以,信是仁的一部分,仁是信的一部分。难道你看不出这是真理?”他说:“等我证之为真时就会明白。”一番证明后,他评论说:“现在,我明白了。”但很快,他又将其反面也证为真理,然后说:“我还看到这也是正确的。”闻听此言,我们暗自发笑,说:“它们不是自相矛盾吗?你如何看出两个对立的命题都是正确的?”他被我们的反应惹恼了,回答说:“你们错了。这两个命题都是正确的,因为真理只不过是人证之为真的东西。”
站在旁边的一个人在世时是最高级别的大使。他听到这话,惊讶地说:“我承认世上有这样的事,但你还在发疯。你能证明‘光是暗,暗也是光’吗?”“没有比这更容易的了”,他答道。“什么是光和暗,不就是眼睛的状态吗?当眼睛不在阳光下,或目不转睛地盯着太阳看时,光不就变成暗了吗?谁不知道此时眼睛的状态变了,然后光就看似暗了?反之,当眼睛恢复正常时,暗不就看似光了吗?猫头鹰不就看夜晚的黑暗如白昼的光明,看白昼的光明如夜晚的黑暗吗?事实上,它看太阳本身就像一个幽暗模糊的球体。如果人有猫头鹰那样的眼睛,他会视哪一个为光明,哪一个为黑暗呢?那么,光不就是眼睛的状态吗?既如此,光岂不是暗,暗岂不是光?所以,正如这个命题是正确的,那个命题也是正确的。”
之后,大使又让证明贩子证明乌鸦是白的,不是黑的。“这也很容易”,他说,“拿一根针或一把剃刀来,拨开乌鸦的羽毛和羽管看看,里面不是白的吗?拔掉这些羽毛和羽管,再看看乌鸦裸露的皮肤,它不也是白的吗?乌鸦全身的黑色只是一片阴影而已,怎能据此判定乌鸦的颜色呢?请教一下光学专家,他们会告诉你,黑色纯粹是阴影。将一块黑石或黑玻璃碾成粉末,你会看到这些粉末是白色的。”“但是”,大使说,“当你看到乌鸦时,它看上去不就是黑的吗?”证明贩子说:“也许吧。不过,作为一个人,你岂能将想法建立在表象之上?诚然,你可以根据表象说乌鸦是黑的,但却不能这样想。例如,你可以根据表象说,太阳升起,移动和落下。但作为一个人,你不能真这样想。因为太阳静止不动,是地球在转动。这和乌鸦一个道理,表象仅仅是表象。无论你怎么说,乌鸦全然是白的。当它老去时,还会变白,我曾亲眼见过。”
我们让他说心里话,他是在开玩笑,还是真的相信除了人证之为真的东西外,再没有真理存在。他回答说:“我发誓,我真是这么想的。”然后,大使问他能否证明自己疯了。他说:“能,不过,我不想这么做。人人都是疯子。”后来,这个万能的证明贩子被送到天使那里,以检查他的本质。查验完毕,天使说,他没有一丁点领悟力。“原因在于,”他们说,“就他而言,理性层面之上的一切都关闭了,只有该层下面的东西敞开着。天堂之光在理性层面之上,属世之光在它之下。正是属世之光使人随意证明一切。但是,若无属灵之光流入属世之光,人就无法看到某个真理是不是真的,因而也无法看到某个虚假是不是假的。看清真、假的能力出自存在于属世之光中的天堂之光,而天堂之光出自天堂之神,也就是主。所以,这个万能的证明贩子既不是人,也不是动物,而是一个野兽般的人。”
我问天使这类人的命运如何,他们能否与活人在一起,因为天堂之光是人生命的源头,人的理解力来自天堂之光。他说:“独自一人时,这类人无法思考或谈论任何事,而是像机器那样无声站立,仿佛酣睡过去。不过,他们一听到动静就会醒来。”接着,他补充说:“凡内心深处邪恶之人都会变成这个样子。天堂之光无法从上流入他们,只有某种灵性(spirituality)经由尘世进到他们里面,他们由此获得堆砌证据的能力。”
他说完这番话后,我听见其中一位检查他的天使说:“根据你所听到的,做一个大致结论。”于是,我总结如下:能随意证明一切并非聪明人的标志;能看出真理是真的,虚假是假的,并证明之,这才是聪明人的标志。此后,我朝那组证明贩子和围着他们叫喊“多么有智慧”的人群所站之处望去。看哪,一片乌云突然遮住他们,云中飞舞着尖叫的猫头鹰和蝙蝠。我被告知:“云中飞舞的猫头鹰和蝙蝠就是他们思维的对应和显现。因为在灵界,将虚假证明得如同真理,就表现为夜鸟的形像。其眼睛的内在只能被虚假之光照亮,这光能使它们在黑暗中看到物体,如在光明中看到那样。人若将伪命题证明得如同真理,随后信以为真,还称之为真理,就会有这种类似、虚假的属灵之光。他们的视觉全都在后面,而不是在前面。”

诠释启示录 #1146

1146.“各样象牙

1146.“各样象牙的器皿、各样极宝贵的木头的器皿”表示被亵渎的理性真理和良善。这从“器皿”、“象牙”和“极宝贵的木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器皿”是指科学或认知能力(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象牙”是指理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也会提到);“极宝贵的木头”是指卓越的良善,因而是指理性良善,这良善是卓越的,因为它是属世人最好的良善。“木头”表示良善(可参看AE 1145节)。“器皿”之所以是指科学或认知能力,是因为属世人中的一切真理都被称为知识或科学;这知识或科学由“器皿”来表示,因为属世人的知识或科学是理性和属灵真理的容器;当这些被思想和感知到时,它们就被存放在记忆中,被称为知识或科学。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器皿”表示认知或科学,只要它们属于属世人,并被存放在属世人的记忆中,它们就是知识或科学。

“象牙”之所以表示理性真理,是因为骆驼(译注:史威登堡写的是骆驼,而不是大象)表示总体上的属世层;因此,由于“象牙”是大象的牙齿,大象通过它来行使自己的能力,还由于它是白色的,拥有抵抗的能力,所以它表示理性真理,也就是属世人最卓越的真理;以西结书中的“象牙”和“乌木”也表示这真理:

他们用巴珊的橡树作你的桨;用象牙作你的舱板。许多海岛作你手下的交易,他们给你带来象牙和乌木作礼物。(以西结书27:6, 15)

这些话论及推罗,推罗表示真理的知识,人通过真理的知识拥有聪明。这些知识在此由船,以及用橡树作的桨和用象牙作的舱板来描述,“浆”表示一个人说话时所使用、属于感官人的理解力的事物,“舱板”表示引导他的理解力的部分,也就是理性。这理性在此也由海岛所带来的“象牙”来表示,“海岛”表示教会中那些虽然属世,但仍旧理性的人。

阿摩司书:

你们躺卧在象牙床上,舒身在自己的榻上。(阿摩司书6:4)

此处描述了基于虚假的推理,“象牙床”是指似乎来自理性真理的教义,“舒身在自己的榻上”是指基于虚假推理支持这些。同一先知书:

我要击毁过冬的房屋和过夏的房屋,好叫象牙的房屋可以毁灭,高大的房屋可以停止。(阿摩司书3:15)

“房屋”表示属于人的心智的事物,在此表示与属灵心智分离的属世心智的事物;“过冬的房屋和过夏的房屋”表示被称为感官化的属世人的事物,“象牙的房屋”和“高大的房屋”表示被称为理性的属世人的事物,此处“象牙的房屋”是指那些与真理有关的事物,“高大的房屋”是指那些与良善有关的事物。由于“房屋”表示在那些属于其心智的事物方面的人,所以他们用象牙建造房屋,这从论到亚哈的话(列王纪上22:39)明显看出来,象牙房屋表示在其理性心智方面的人。这清楚表明,大卫诗篇中的这些话表示什么:

他们从象牙宫中使你欢喜。(诗篇45:8)

这话论及主。“象牙宫”是指来自理性人的真理,因而表示理性真理。但“象牙的器皿”和“极宝贵的木头的器皿”表示被亵渎的理性真理和良善,因为它们论及巴比伦,巴比伦表示对属于真理和良善的一切事物的亵渎。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人只是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并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的接受者,这一点必须通过秩序和流注的律法所确认的对比来说明,最后通过经历来证实。以下对比说明了这一点。身体感官只是貌似出于自己的接受者和感知者;视觉,也就是眼睛,出于自己看见物体,就好像它与物体密切接触一样;而事实上,是光线用以太的翅膀将物体的形式和颜色传达给眼睛,被称为理解力的内在视觉所感知到的这些形式在眼睛中被检查,从而根据其品质被区分和识别。听觉也是如此。它感知到声音,无论话语还是音乐的声调,来自声音所来自的地方,好像声音就在那里;而事实上,声音从外面流入,并在耳朵里面被理解力感知到。嗅觉同样如此;它也从里面感知到从外面,有时从很远的地方流入的东西。味觉被食物激发,食物从外面与舌头密切接触。触觉没有感觉,除非它被触摸。身体的这五种感官,凭来自里面的一种流注而感觉到从外面流入的东西,或说通过来自外面的流注进入的东西;来自里面的流注来自灵界,来自外面的流注来自自然界。

被铭刻在一切事物的性质上的律法与这些事实是一致的,这些律法如下:

(1)任何东西都不是从自身存在或持续存在的,或被自身作用或驱动,只能被其它某种事物作用或驱动。由此可推知,一切事物都被最先者(the First)作用和驱动,最先者不是来自别人,本身就是生命力,也就是生命。

(2)任何东西都不能被作用或驱动,除非它介于两种力量之间,其中一种力量进行作用,另一种力量进行反作用,也就是说,除非一种力量作用于这一边,另一种力量作用于那一边,并且除非一种力量从里面进行作用,另一种力量从外面进行反作用。

(3)由于这两种力量在静止时会产生一种平衡,所以可推知,任何东西都不能被作用或驱动,除非它处于平衡,当被作用时,它不处于平衡;此外,被作用或驱动的一切事物都寻求回到平衡之中。

(4)一切活动都是状态的改变和形式的变化,后者是前者的结果。

人的状态是指他的爱,状态的改变是指爱的情感;人的形式是指他的聪明,形式的变化是指他的思维;思维来自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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