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2.对此,我补充四个记事。记事一:
有一次,我听见大声的喊叫,好像是从下面通过水汩汩涌上来的。在左边,我听到的喊声是:“哦,多么公正啊!”在右边,我听到的喊声是:“哦,多么博学啊!”从后面听到的第三个喊声是:“哦,多么智慧啊!”我突然想到,地狱里是不是也有公正、博学和智慧的人,我很想去看看有没有;我从天上被告知:“你会看到和听到的。”我在灵里离开了家,看到面前有一个开口。我走过去往下一看,有一个梯子!我就顺着梯子下来。当我在下面时,我看到了长满灌木的平原,到处夹杂着荆棘和荨麻。我问这是不是地狱。他们说:“这是低地,就在地狱上方。”我依次循声而去,先走向第一声喊叫:“哦,多么公正啊!”我看到一群人,他们在世上曾是法官,收受贿赂,表现出偏袒,或受友谊和贿赂影响。然后我走向第二声喊叫:“哦,多么博学啊!”我也看到一群人,他们在世上曾是推理者或辩论家。我走向第三声喊叫:“哦,多么智慧啊!”我又看到一群人,他们在世上曾是确认者或论据提供者。我从这最后一群人回到第一群人,那里有收受贿赂,表现偏袒,或受友谊和贿赂影响,却又宣布公正的法官。我在一边看到一种由砖块砌成、屋顶铺有黑瓦的圆形剧场;我被告知,这是他们的法庭。剧场北边有三个入口,西边有三个入口,但南边和东边一个入口也没有。这是一个迹象,表明他们的判决不是公正的判决,而是武断的。
在圆形剧场中间有一个壁炉,生火的仆人正在往里面扔浸有硫磺和沥青的北美油松;火光在灰泥墙上闪烁,形成晚上和黑夜的鸟类形像。这个壁炉及其形成这些形像的闪烁的光是他们判决的代表,因为他们能在任何案件中给事实或问题着色,并照着他们自己的偏见或喜好赋予它们一种表象。
半小时后,我看到一些穿着长袍和长外衣的老人和年轻人进入圆形剧场,摘下帽子,在桌旁开始审判。我在听的时候,注意到他们如何娴熟巧妙地照顾他们的朋友;他们扭曲和颠倒他们的判决,使它们看起来似乎很公正。他们如此行已经到了这种程度:连他们自己都看不出公正与不公正有什么区别。他们对此的说服从他们脸上流露出来,在他们声音的语调中也听得出来。然后,我从天上获得光照,由此对每个细节是否符合公正有一种感知。我看到他们如何努力掩饰不公正,给予它一种公正的表象,拣选一些有利于他们的法规,把所讨论的问题都归结到这些法规上,通过巧妙的推理把其它一切都搁置一边。他们做出判决后,这些判决被报告给有利于他们的客户、朋友和支持者;这些人则作为对他们的回报,不停地高呼:“哦,多么公正啊!哦,多么公正啊!”他们喊了很长一段距离。
此后,我与天堂天使谈论这些法官,将我的一些所见所闻告诉了他们。天使们说:“在其他人看来,这些法官似乎具有最敏锐的洞察力;而事实上,他们根本看不到一丁点公正或公平。如果不涉及偏袒,或拿走他们友谊的动机,他们就会像雕像一样坐在审判席上,只会说:‘我同意;我同意这个或那个。’这是因为他们所有的判决都有偏见,案件自始至终都伴随着他们的偏见和偏袒。因此,他们在其中只看到朋友的利益,对反对朋友的任何东西,他们都持怀疑的态度,或避免直视,甚至对它皱眉,或只用眼角瞥一眼。他们若不得不解决这个问题,就会把它卷入错综复杂的论据或推理中,就像蜘蛛把猎物缠在蛛网里并吃掉它们一样。因此,他们若不随从自己的偏见之网,就看不到任何合法权利。他们被检查是否能看到或感知到合法权利,结果发现他们不能。你们世界的居民无疑会对这个事实感到惊讶,但你可以告诉他们,这是一个被天堂天使核实过的真理。由于这些法官看不到任何公正,或对它没有任何感知,所以在天堂,我们不把他们视为人,而是视为人形的怪物形象,它们的头由偏袒构成,胸由不公正构成,手和脚由确认构成,脚底由公正构成;如果公正不利于朋友的利益,他们就会把它扔到脚底下,践踏它。
“但你现在会看到他们的真实面貌,因为他们的末日即将来临。”看哪,地面突然裂开了,桌子连同整个圆形剧场一起倒塌,这些人被吞没了,扔进洞穴,并被监禁。然后,我被问道:“你想在那里看到他们吗?”看哪!他们的脸看起来就像抛光的钢;身体从脖子到腰就像穿着豹皮的雕像;脚像蛇。我还看到他们堆放在桌子上的法律文书变成了扑克牌;他们不再是法官,坐在审判席上,现在他们的任务是把朱砂制成颜料,涂在妓女的脸上,把她们变成美女。看到这一切后,我想去看看另外两群人,一群由纯粹的推理者组成,一群由纯粹的确认者或论据提供者组成。但我被告知:“稍等,来自就在他们正上方的一个社群的天使们会给你作同伴;通过他们,你会从主那里获得光,并看到奇妙的事。”
20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神性真理。这从“我要认他的名”、“父”和“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认他的名”是指它们或事物可以与他们生命状态的品质一致,因为当论及主时,“我要承认”表示准许它们或事物可以;事实上,凡主关于一个处于爱与信之良善的人或天使所说或承认的东西,祂都会准许并提供,因为爱与信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因此,在圣言中,“说”(speak)当论及主时,表示教导、光照并提供(参看《属天的奥秘》,5361, 6946, 6951, 7019, 8095, 10234, 10290节);“名”表示生命状态的品质(AE 148节)。“父”当由主来说时,是指在祂里面并来自祂的神性良善(下文会论述这一点);“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也来自主(参看AE 130节)。由此清楚可知,“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
“父”由主来说时,表示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良善,是因为主被称为神性,这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是祂生命的本质,祂在世时将祂的人身或人性与这神性合一。主称这神性为祂的父,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即:祂教导,祂自己与父为一,如约翰福音:
我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又:
相信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又:
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又: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7–11).
又: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又:
我不是独自一人,因为有父与我同在。(约翰福音16:32)
主因与父为一,故还声明:
父的一切都是祂的,祂的也是父的。(约翰福音17:10)
又: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又: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13:3)
马太福音:
一切都由父交付祂;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约翰福音:
除了在父怀里的子之外,没有人看见过父。(约翰福音1:18; 6:46)
又: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从最后这段经文也清楚可知,他们为一,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很明显,主的人身也是神,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由于父的一切也是主的,祂与父为一,所以主在升天时对祂的门徒说: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祂以这句话教导人们应当唯独靠近祂,因为唯独祂能做成一切事;如之前祂也对他们说:
离了我,你们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这清楚表明当如何理解这些话: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也就是说,当靠近主时,才靠近父。
在其它许多原因中,主如此频繁地谈论父,如同谈论不同于祂自己的另一个人,是因为“父”在内义或灵义上表示神性良善,“子”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在主里面并来自主;圣言是通过对应来写的,因而即给世人,也给天使。因此,经上提到父,是为了让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可以感知到主的神性良善;经上提到“神的儿子”和“人子”,是为了让他们可以感知到神性真理,这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父”表示良善(AC 3703, 5902, 6050, 7833—7834节);“父”表示良善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良善,“母”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真理(AC 2691, 2717, 3703, 5581, 8897节);神性良善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是生命的本质,祂的人身或人性就来自它,主称这神性良善为“父”(AC 2803, 3704, 7499, 8328, 8897节);主被承认为天上的父,因为他们为一(AC 15, 1729, 3690节);在圣言中,主也被称为“父”(AC 2005节);主还是那些正在重生之人的父,因为他们正从祂那里接受新生命,并接受祂的生命(AC 2293, 3690, 6492节);“神的儿子”和“人子”是指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63, 151, 166节)。由于凡进入天堂的人都必须处于良善,也必须处于真理(没有人能处于这一个,除非他同时处于那一个,因良善是真理的存在或本质,真理是良善的出现或显现),还由于“父”表示神性良善,“天使”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来自主,所以经上说:“我要在父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在福音书中同样如此: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马太福音10:32)
路加福音: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人子在神的天使面前也必认他。(路加福音12:8)
由于“父”表示神性良善,“天使”表示神性真理,所以主也说:
人子在自己的荣耀里,并天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降临的时候。(路加福音9:26; 马太福音16:27)
此处主将祂自己的荣耀称为“父与天使的荣耀”,因为祂说“在自己的荣耀里,并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但在另一处说“在父与天使的荣耀里”,在别处说“在父的荣耀里同天使”。如马可福音:
祂在他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马可福音8:38)
马太福音: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马太福音25:31)
对此,必须作为附录进一步补充的是,如果主与父为一,祂的人身或人性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作为一个教义被接纳和承认,那么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都会看到光;因为当阅读圣言时,被视为教义,并从教义被承认的东西都在光中。此外,一切光都从主发出,主拥有一切能力,会光照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而另一方面,如果父的神性是另一个神性,不是主的神性作为教义被接纳和承认,那么在圣言里面于光中看不到任何东西;因为处于这种教义的人会从这一个神性转向那一个神性,从他所能看见的主的神性(这种看见通过思维和信仰实现)转向他所不能看见的神性;因为主说: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1:18)
相信并热爱一个无法以任何形式来思想的神性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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