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2.对此,我补充四个记事。记事一:
有一次,我听见大声的喊叫,好像是从下面通过水汩汩涌上来的。在左边,我听到的喊声是:“哦,多么公正啊!”在右边,我听到的喊声是:“哦,多么博学啊!”从后面听到的第三个喊声是:“哦,多么智慧啊!”我突然想到,地狱里是不是也有公正、博学和智慧的人,我很想去看看有没有;我从天上被告知:“你会看到和听到的。”我在灵里离开了家,看到面前有一个开口。我走过去往下一看,有一个梯子!我就顺着梯子下来。当我在下面时,我看到了长满灌木的平原,到处夹杂着荆棘和荨麻。我问这是不是地狱。他们说:“这是低地,就在地狱上方。”我依次循声而去,先走向第一声喊叫:“哦,多么公正啊!”我看到一群人,他们在世上曾是法官,收受贿赂,表现出偏袒,或受友谊和贿赂影响。然后我走向第二声喊叫:“哦,多么博学啊!”我也看到一群人,他们在世上曾是推理者或辩论家。我走向第三声喊叫:“哦,多么智慧啊!”我又看到一群人,他们在世上曾是确认者或论据提供者。我从这最后一群人回到第一群人,那里有收受贿赂,表现偏袒,或受友谊和贿赂影响,却又宣布公正的法官。我在一边看到一种由砖块砌成、屋顶铺有黑瓦的圆形剧场;我被告知,这是他们的法庭。剧场北边有三个入口,西边有三个入口,但南边和东边一个入口也没有。这是一个迹象,表明他们的判决不是公正的判决,而是武断的。
在圆形剧场中间有一个壁炉,生火的仆人正在往里面扔浸有硫磺和沥青的北美油松;火光在灰泥墙上闪烁,形成晚上和黑夜的鸟类形像。这个壁炉及其形成这些形像的闪烁的光是他们判决的代表,因为他们能在任何案件中给事实或问题着色,并照着他们自己的偏见或喜好赋予它们一种表象。
半小时后,我看到一些穿着长袍和长外衣的老人和年轻人进入圆形剧场,摘下帽子,在桌旁开始审判。我在听的时候,注意到他们如何娴熟巧妙地照顾他们的朋友;他们扭曲和颠倒他们的判决,使它们看起来似乎很公正。他们如此行已经到了这种程度:连他们自己都看不出公正与不公正有什么区别。他们对此的说服从他们脸上流露出来,在他们声音的语调中也听得出来。然后,我从天上获得光照,由此对每个细节是否符合公正有一种感知。我看到他们如何努力掩饰不公正,给予它一种公正的表象,拣选一些有利于他们的法规,把所讨论的问题都归结到这些法规上,通过巧妙的推理把其它一切都搁置一边。他们做出判决后,这些判决被报告给有利于他们的客户、朋友和支持者;这些人则作为对他们的回报,不停地高呼:“哦,多么公正啊!哦,多么公正啊!”他们喊了很长一段距离。
此后,我与天堂天使谈论这些法官,将我的一些所见所闻告诉了他们。天使们说:“在其他人看来,这些法官似乎具有最敏锐的洞察力;而事实上,他们根本看不到一丁点公正或公平。如果不涉及偏袒,或拿走他们友谊的动机,他们就会像雕像一样坐在审判席上,只会说:‘我同意;我同意这个或那个。’这是因为他们所有的判决都有偏见,案件自始至终都伴随着他们的偏见和偏袒。因此,他们在其中只看到朋友的利益,对反对朋友的任何东西,他们都持怀疑的态度,或避免直视,甚至对它皱眉,或只用眼角瞥一眼。他们若不得不解决这个问题,就会把它卷入错综复杂的论据或推理中,就像蜘蛛把猎物缠在蛛网里并吃掉它们一样。因此,他们若不随从自己的偏见之网,就看不到任何合法权利。他们被检查是否能看到或感知到合法权利,结果发现他们不能。你们世界的居民无疑会对这个事实感到惊讶,但你可以告诉他们,这是一个被天堂天使核实过的真理。由于这些法官看不到任何公正,或对它没有任何感知,所以在天堂,我们不把他们视为人,而是视为人形的怪物形象,它们的头由偏袒构成,胸由不公正构成,手和脚由确认构成,脚底由公正构成;如果公正不利于朋友的利益,他们就会把它扔到脚底下,践踏它。
“但你现在会看到他们的真实面貌,因为他们的末日即将来临。”看哪,地面突然裂开了,桌子连同整个圆形剧场一起倒塌,这些人被吞没了,扔进洞穴,并被监禁。然后,我被问道:“你想在那里看到他们吗?”看哪!他们的脸看起来就像抛光的钢;身体从脖子到腰就像穿着豹皮的雕像;脚像蛇。我还看到他们堆放在桌子上的法律文书变成了扑克牌;他们不再是法官,坐在审判席上,现在他们的任务是把朱砂制成颜料,涂在妓女的脸上,把她们变成美女。看到这一切后,我想去看看另外两群人,一群由纯粹的推理者组成,一群由纯粹的确认者或论据提供者组成。但我被告知:“稍等,来自就在他们正上方的一个社群的天使们会给你作同伴;通过他们,你会从主那里获得光,并看到奇妙的事。”
1139.“因为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表示他们用来谋利的邪恶和虚假不再被接受。这从“货物”和“不再买”的含义清楚可知:“货物”是指他们用来谋利的教义和这宗教的虚假和邪恶,利益在于名誉和财富。这就是“货物”的含义,这从“客商或商人”的含义明显看出来,“客商或商人”是指那些获得并出售这些事物的人(对此,参看AE 1138节)。从接下来列举它们的经文清楚看出,此处“货物”所表示的虚假和邪恶具体是什么。这“货物”因属于被称为“淫妇或妓女”和“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的巴比伦,故是圣言中“淫乱的货物”所指的;它们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歪曲和玷污(可参看AE 695节)。“不再买”是指不再接受。不被接受是指在灵界,他们的邪恶和虚假不再被接受,尽管它们在自然界仍被接受;因为所有死后从巴别之地,或地上的巴比伦中出来进入灵界的人都被探查,并照着他们的爱被送入各个社群;恶人被送入地狱社群,善人则被教导,并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的接受而被接到天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人之所以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自己里面,是因为主的生命在他里面,就像太阳的光和热在一个主体里面。这光和热不属于主体,而是属于主体里面的太阳,因为它们与太阳一起离开;但当它们在主体里面时,表面上看,它们完全属于它;主体的颜色本身可以说来自光,它的植物性生命可以说来自热。而来自灵界太阳,即主的光和热更是如此,其光是生命之光,其热是生命之热,因为发出它们的太阳是神性之爱,而人是接受主体。这光和热永远不会从接受者,也就是人那里退出,当它们在人里面时,表面上看,它们完全是他自己的。他从光中拥有理解的能力,从热中拥有意愿的能力。从以下事实,即光和热虽然不是他自己的,但似乎完全在接受者里面,它们永远不会从他那里退出,它们影响他的至内层,这些至内层远离他理解力的视觉,也远离他意愿的感受或感知来看,这一表象是必须的,即:它们是天生的,也就是说,它们似乎在他里面,或被植入他,因此它们所产生的,或说它们的结果似乎来自他。正因如此,人只知道他出于自己思考,出于自己意愿;然而,出于他自己,他一丁点也做不到,因为这光和热,或思维和意愿,不可能与接受者如此合一,以至于是他自己的,就像太阳的光不可能与地上的主体合一,并变得像主体一样是物质的;这同样适用于热。但生命之光和生命之热影响并充满接受者,完全取决于他承认它们不属于他,而属于主的品质;这种承认的品质则完全取决于在遵行诫命,也就是功用中所表现出的爱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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