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2.对此,我补充四个记事。记事一:
有一次,我听到低地(the lower regions)传来一阵喧哗,仿佛通过水流汩汩涌上来。一道在左边,喊着说:“哦,多么公正啊!”另一道在右边,喊着说:“哦,多么有学问啊!”第三道在后面,喊着说:“哦,多么有智慧啊!”我不禁想,难道地狱也有公正、学问和智慧?我忍不住想去看看那里是否有这样的人。这时,有声音从天上传来,对我说:“你必看到、听到。”于是,我在灵里离开家,看到我面前的地上有一个开口。我走过去往里一瞧,见有一个梯子。我顺着梯子下来,到了底部,看到田野里长满灌木,其中夹杂着荆棘和荨麻。我询问这里是不是地狱,他们说:“这是低地,就在地狱上方。”我依次循声而去,先来到喊“公正”的地方。只见这里聚集着一群人,他们在世时是凭偏袒和贿赂判案的法官;然后又来到喊“学问”的地方,此处聚集的人群在世时喜欢逻辑推理;最后来到喊“智慧”的地方,此处聚集的人群在世时热衷于证明一切。
我返回发出第一道喊声的地方,这里有一群被誉为“公正”的法官,他们凭偏袒和贿赂判案。我发现一侧有一座砖砌的圆形剧场,屋顶是用黑瓦盖的。我被告知,这是他们的法庭。剧场北边有三个入口,西边有三个入口,而南边和东边一个入口也没有。这表明他们的判决并不公正,而是武断的。剧场中间有一个壁炉,炉边的仆人正往炉内扔粘满硫磺和沥青的原木。摇曳的火光映照在灰泥墙上,呈现出夜鸟的形像。这壁炉和投射这些形像的摇曳火光象征他们的判决,暗示了他们能以虚假的色彩涂抹问题的真相,使其看上去有利于他们所偏袒的那一方。
半小时后,我看到一些穿着长袍和外衣的年长者和年轻人鱼贯而入。他们摘下帽子,在桌旁各就各位,准备进行审判。然后,我听到并发觉他们如何娴熟巧妙地倾向所偏袒的那一方,并扭曲他们的判决,使它们看似公正。事实上,就连他们本人也觉得不公正就是公正,公正反而成了不公正。这种错觉能从他们脸上看出来,也能从他们说话的语气听出来。凭天堂赋予的启示,我能明白每个要点是否有效。我目睹了他们如何疯狂地沉迷于不公,并赋予它公正的表象。他们拣选对其有利的法律条文,通过巧妙的推理诱使其他人站在他们一边。作出判决后,法官们将其传达给他们外边的当事人、朋友和支持者。这些人为回报他们的偏袒,就大声喊着说:“哦,多么公正啊!哦,多么公正啊!”声音能传出好几里路。
此后,我与天堂的天使谈及此事,将我的所见所闻告诉了他们。天使说:“在外人看来,这类法官貌似具有敏锐的洞察力,而事实上,他们根本不明白何为公正、公平。若拿走他们的偏袒,他们坐在审判席上就和雕像一样,是个哑巴,只会说:‘我同意,我赞同这个或那个的判决。’因为他们所有的判决都基于偏见,案子自始至终都充满偏见和偏袒。所以,他们只向着朋友这一方,若出现不利的东西,他们一概搁置一边,即便又拾起来,也是将其卷入争论中,就像蜘蛛用丝网缠住并吞食猎物那样。正因如此,若非落入他们偏见的蛛网,他们就看不到任何有效的要点。他们接受过测试,以确定他们能否看到有效要点,结果发现他们不能。你们世界的人可能会对此感到惊讶,但你可以告诉他们,这是被天使通过天堂检验过的真理。由于这些法官无法看到公正,所以在天堂,我们并不把他们当人看,而是视为人形的怪物,头是偏袒,胸是不公,手和脚是证据,脚底是公正。若公正不利于他们的朋友,他们就会把它扔到脚底下,并践踏它。不过,你很快会亲眼看到,从天上观之,他们在我们眼里是何模样,因为他们的末日到了。”
看哪,就在这时,地面突然裂开了,桌子接连倒下。这些人,连同整个剧场都被吞没了。他们被扔进洞穴的监牢中。然后,天使对我说:“你想看看他们在那里的情况吗?”看呀,他们的脸就像抛过光的钢;他们的身体从脖子到腰就像穿着豹皮的石雕;脚则像蛇。我还发现,他们曾搁在桌子上的法律书籍变成了扑克牌。现在指派给他们的任务不再是进行审判,而是将朱红色的颜料制成胭脂,涂在娼妓脸上,使她们看似美人。
看完这一切,我想去看看其它两组人,一组是逻辑贩子,另一组是证明贩子。但这时,天使对我说:“等一下,他们上边的社群会派天使陪同你。通过他们,你会从主获得启示,还会看到令人震惊的景象。”
1093.“有大权柄”表示全能属于祂,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这从“大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大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大权柄”在此表示全能,是因为根据人对天使所拥有的观念,大权柄可以论及一位天使,全能却不可以;但当一位天使是指在其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方面的主时,“大权柄”是指全能。此外,全能属于主,因为主是天堂的神,也是大地的神,天堂和大地都是藉着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被造的,天堂和大地也藉着这神性保持存在并持续存在。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就是那在约翰福音中被称为圣言的,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被造的万物都是藉着它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它造的。(约翰福音1:1, 2, 10)
“天使的大权柄”是指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全能,因为经上补充说:“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事实上,当对淫妇或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时,夹在天地之间的黑暗就被除去了。不过,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人的思维要么延伸到天堂社群,要么延伸到地狱社群,没有延伸,就不会有思维,或说它们若不延伸,就不会存在。人的思维就像他眼睛的视觉;除非视觉延伸到它自身之外,否则要么没有视觉,要么就是瞎眼。但决定人的思维进入社群的,正是人的爱,良善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天堂社群,邪恶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地狱社群。因为整个天堂都是照着属于爱的情感的一切品种,无论总体、具体,还是细节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的;另一方面,地狱则照着与良善的爱之情感对立的邪恶的爱之欲望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
人的爱比较像火,他的思维就像火发出的光线。如果爱是良善,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真理。如果爱是邪恶,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虚假。来自良善之爱的思维,也就是真理,趋向天堂;而来自邪恶之爱的思维,也就是虚假,趋向地狱,并与同质社群,也就是与具有相似的爱的社群完全结合,适应并深深植根于同质社群,从而如此亲密,以至于一个人与它们完全合而为一。
人通过对主之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主是神性之爱,在天堂,祂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光和热从这太阳发出;光是神性真理,热是神性良善。整个天堂和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来自这两者。主在一个作为祂形像的人里面的爱就像来自这太阳的火,这火也发出光和热;光是信之真理,热是爱之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主,并且这两者都被植入与这个人的爱行如一体的社群。人自创造时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这一点从创世记(1:26)明显看出来;他通过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因为他通过爱而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20, 21)。总之,没有一丁点思维能够存在,除非它在某个社群被接受,不是被这个社群的个体或天使接受,而是被该社群所来自并处于的爱之情感接受;因此,天使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流注,这种流注也决不会干扰这个社群。
以下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即: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与天堂结合,也与天使联系在一起,尽管世人和天使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人的思维是属世的,天使的思维是属灵的,这些思维只有通过对应才能构成一体。由于人通过他的爱之思维要么被引入天堂社群,要么被引入地狱社群,所以当他进入灵界时(他死后随即进入灵界),仅从他的思维到社群的延伸就能知道他的性格;因此,每个人都是以这种方式被探究的。人也通过允许他的思维进入天堂社群而被改造,通过他的思维沉浸于地狱社群而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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